全球数字财富领导者

股市必读:新城市(300778)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09万元

2025-10-21 02:41:42
证券之星
证券之星
关注
0
0
获赞
粉丝
喜欢 0 0收藏举报
— 分享 —

截至2025年10月20日收盘,新城市(300778)报收于12.81元,上涨2.48%,换手率2.28%,成交量4.64万手,成交额5914.3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09万元,散户资金同步净流入226.26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新城市拟使用15,665.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投建“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15%。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5年11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10月20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1.0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397.36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226.26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春杰主持,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5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上述议案均获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51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7日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丹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所作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相关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监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此公告。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10月19日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778 证券简称:新城市 公告编号:2025-053。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11月5日14:45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39号新城市大厦8楼806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9日。会议审议《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9:15-15:00。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可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联系人:易红梅,电话:0755-33283211,传真:0755-33832999,邮箱:boardoffice@nlt.com.cn。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15,665.00万元,投入“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5,665.00万元,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实施地点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5MW分布式储能电站、资质建设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平台。资金来源为剩余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15%,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8.06年。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公司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感知系统设计中心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15,665.00万元拟用于投入“建筑绿能及零碳园区规划建设项目”。新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新城市(深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投资25,665.00万元,建设期1年,运营期10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100MW、储能电站5MW及“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平台等。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15%,静态投资回收期8.06年。公司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是审慎决策,符合相关规定,无异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敬告读者:本文为转载发布,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FX168财经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细微删改。
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