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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隆基机械(002363)股东户数3.14万户,较上期增加0.17%

2025-10-23 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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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2日收盘,隆基机械(002363)报收于8.1元,上涨2.4%,换手率4.37%,成交量18.18万手,成交额1.45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84.56万元,显示主力积极介入。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10月20日股东户数为3.15万户,较此前小幅增加0.17%。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10月22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84.56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501.4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283.13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近日隆基机械披露,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3.15万户,较10月10日增加52.0户,增幅为0.17%。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1.33万股减少至1.3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34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29项制度进行修订或制定,其中前10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定于2025年11月6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31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等共11项提案,其中部分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包括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多项制度。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5日,地点为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刘建呼国功,电话(0535)8881898、884217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完善股东权利,新增股东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规定;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与勤勉义务;调整法定代表人相关规定;修订利润分配政策,明确现金分红条件及审议程序。同时,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进行修订,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及备案事宜。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报告,确保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明确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负责人、子公司相关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涵盖会议、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募集资金项目、业绩预告等可能影响股价的情形。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交书面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并推动披露。未及时上报将追责,情节严重者将受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规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内部机构设置、基本管理制度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别负责分管业务和财务、审计、投融资等事务。公司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讨论经营、管理重大事项。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和纪要。日常经营合同由总经理签署,资本运营文件报董事长签署。内部规章由总经理签发,基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营计划、财务状况、重大合同执行等情况,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保障投资安全与合并报表真实性,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子公司指公司控制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制度明确子公司治理风险、业务越权风险及关联交易风险。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参与子公司治理,实施组织与人员控制。对子公司业务授权、重大投资、资产处置、筹资、担保、捐赠等事项设定审批程序。公司统一会计政策,参与财务预算与资金管理,控制负债规模与比率。重大交易需经母公司审批并披露。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子公司开展审计监督。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股权变动、重大诉讼等事项。公司应按时披露定期报告,重大事件在触及决议、协议签署或知悉时及时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信息在披露前须保密,严禁内幕交易。对于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制度还明确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保密措施及违规责任追究机制。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将按规定锁定。每年可转让股份额度为上年末持股数的25%,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季度报告等敏感期内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须在买卖股票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违反规定者,公司将收回短线交易收益并披露,情节严重者将被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强化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确保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负责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间安排,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审计实施过程,评估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供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审计委员会应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时间,确保进场审计不晚于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二十个工作日。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保持沟通,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审计完成后,会计师事务所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表决形成决议后报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需提交审计工作总结及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并督促相关方履行保密义务。本规程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在公司及关联方任职,与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6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独立董事须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应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享有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履职便利及合理津贴,并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须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与信息披露中的作用。独立董事应听取公司年度经营及重大事项汇报,参与审计计划审阅与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审计。年审会计师进场前,财务负责人须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人员、计划、风险等事项,并在审计后与会计师见面沟通问题。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进行审核,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及相关资料,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如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和咨询,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规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及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得由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保管重要文件资料、保密工作等。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解聘需有充分理由。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完成聘任。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或指定董事代行职责。秘书离任需移交工作并履行保密义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财务管理、聘任高管等职权。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主体提议召开。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不得全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在关联交易、审计、薪酬等方面具有特别职权。董事会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会议筹备、文件保管等工作,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外投资决策与管理,保障公司权益。对外投资包括货币资金、股权及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分为短期和长期投资。投资需遵循法律法规,符合发展战略,注重效益。股东会、董事会为决策机构,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事项根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指标分级审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投资参照公司规定执行。公司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评估,定期审查评价。证券投资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实行联合控制制度。董事、高管违规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并追责。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修改,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16,895,301元,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增资减资、修改章程等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设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聘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应提取法定公积金,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公司可依法进行合并、分立、解散与清算。章程自股东会通过后施行。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进行风险投资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由董事长批准;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达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应以自身名义开设证券账户并报备,禁止使用他人账户。年度证券投资达净资产10%或利润贡献达净利润10%的,须形成专项说明提交董事会审议。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应按规定及时履行。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公司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财务与审计部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杜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董事会、股东会按权限审批关联交易,发生资金占用时应采取措施要求纠正,必要时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资金占用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限制非现金资产抵债,且需经评估、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高管若协助占用资金将被追责。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经营方针、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利润分配、增资减资、合并分立、修改章程等职权。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持股10%以上股东等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召集、提案、通知、表决、计票、决议公告及执行等程序均作出明确规定。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保证股东会正常召开,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本规则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旨在完善法人治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对公司及股东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决策、监督、咨询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专门会议须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会、征集股东权利等职权前,须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过半数同意。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事项等须经专门会议讨论并获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会议应制作记录,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条件和支持,并承担相关费用。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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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你好!请问截止到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多少?谢谢!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截止到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1450。 感谢关注!投资者: 请问截止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多少?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截止到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1450。 感谢关注!投资者: 董秘您好,请问截止10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是多少,谢谢。董秘: 尊敬的投资者: 您好! 截止到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人数为31450。 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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