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1日,誉衡药业(002437.SZ)公告,公司收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哈尔滨中院”)民事裁定书((2020)黑01破1-4号),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哈尔滨中院根据誉衡集团管理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于2022年11月10日作出(2020)黑01破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誉衡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誉衡集团破产。此次裁定系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誉衡集团”)由重整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公司与誉衡集团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誉衡集团破产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来源:界面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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