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6月12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方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制外的职务科技成果,可按比例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方面,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形成的国有股权,实行按年度、分类型、分阶段考核和审计。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试行长周期考核。在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方面,在深圳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推广“先赋权后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