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布《关于调整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的通知》,将于2025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①缩短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户籍取得年限的要求。申请家庭成员由“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缩短至“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1年”。②放宽稳定就业群体关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基本养老保险等要求。申请人学历由“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职称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初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由“技师职业资格”放宽至“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厦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由“60个月”放宽至“36个月”。③降低单身居民申请年龄要求。本市户籍和在厦稳定就业单身群体的年龄分别由年满35、30周岁,统一放宽至年满2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