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人武部通报一起拒服兵役的典型案例:宋某,男,大专学历,姑苏区虎丘街道人,在姑苏区2024年下半年征兵中,自愿报名应征入伍,被依法确定为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双合格后,姑苏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于2024年9月1日批准其入伍。但当事人入伍后以各种理由多次提出离队申请,拒绝依法服兵役,后经部队、兵役机关及家庭三方反复教育无效,于2024年11月被所在部队作除名处理,在全区适龄青年和部队造成了较坏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宋某处以姑苏区2024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两倍罚款,共计人民币74692元;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