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7日在特区立法会发表他任期内的第四份施政报告。他表示,特区政府将建立清晰的“部门首长责任制”,以进一步强化治理。 李家超说,为进一步加强高级公务员责任意识、提升部门整体管理水平,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强化部门首长的责任担当,清楚强调部门首长须负责建立好管理团队,并带领其高级公务员共同做好管理人员和运作系统的工作。 李家超介绍,“部门首长责任制”建立调查机制,按照问题大小轻重程度,将调查分为两个级别处理。其中,一般性质的问题由部门首长负责调查,而严重问题、系统问题以及可能涉及部门首长的问题,由专为责任制设立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查找不足与厘清责任。该小组独立于政府系统,以确保调查公正独立。(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