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母基金业务活动,促进私募投资母基金规范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母基金规定》共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概念和具体分类,细化认定标准,根据投资范围差异对私募投资母基金分类。二是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分散投资要求,对长期资金投资私募投资母基金设置差异化投资比例要求。三是明确对私募投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四是对管理不同类型私募投资母基金的管理人提出持续性要求。五是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运作管理要求,压实管理人主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投后跟踪、穿透管理和风险监测机制,并对基金托管、利益冲突和关联交易管理等提出相应要求。六是细化私募投资母基金投资负面清单,坚守合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