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股票上市规则》中9.3.8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本规则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如果在2025年的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正值,或者公司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上述二者满足一项条件,且不存在其他财务退市风险警示情况下,可向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