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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 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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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按照普查总体方案,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积极推进文物普查工作。 二、强化协调沟通,合力开展文物普查 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建立日常联系协商机制,加强沟通,合力推进文物普查工作。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协助研究解决普查中涉及本领域的重要问题,积极将本系统管理使用的文物资源线索、反映民族工作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线索提供给同级文物行政部门,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配合文物普查的组织实施,为普查队员现场调查提供工作便利条件。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普查总体方案和标准规范,对已认定、登记的文物进行全面复查;对民族工作部门提供的线索逐一开展实地调查,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及时认定为文物,并依法登记和公布;价值较高的不可移动文物,报请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三、深化成果应用,不断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 各地民族工作部门对本系统、本领域管理使用的不可移动文物要加大保护管理力度,依法落实管护责任,完善保护预案,加强日常巡查巡护;对存在险情、安全隐患或长期闲置的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并在其指导下采取有效措施,制定保护方案,排除险情隐患,确保文物安全。各地文物行政部门要对民族地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安全防范、防灾减灾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支持。 四、加强价值阐释,大力提升文物合理利用水平 进一步深化文物价值认识与研究阐释,各地民族工作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对涉及民族地区、民族工作的文物价值判断、价值阐释提供支持。在承办重大民族文化活动中,边境地区“四个共同”长廊建设中,注重文物资源发掘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按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文物使用功能。由民委系统管理使用的国有文物保护单位,应创造条件实现局部或定时开放,已对公众开放的要进一步挖掘潜力、提升服务,使文物在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丰富宣传形式,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地民族工作部门、文物行政部门要按照《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全过程、多形式、多维度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报道,生动反映文物普查过程和成果,宣传阐释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动员全社会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为坚定文化自信、传承中华文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坚强思想舆论支撑。各地民族工作部门可以文物普查为基础,创新形式载体,有针对性地举办专题展览,开展统一多民族国家宣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学习教育,宣传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伟大成就。结合重要传统民族节日、重大活动、重大纪念日等,设计符合不同年龄、不同群体认知特点的多样化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推出一批特色鲜明的公共文化和教育活动。 特此通知。 国家民委 国家文物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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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7-06
观点:外国公司在中国的未来看起来越来越有限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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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行业越来越少。 从
习近平
主席到其他中国官员都坚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实施了全面的遏制、包围和压制。这种观点强化了“双循环”战略的积极推行,旨在尽可能减少中国对国外资源和技术依赖。 即使在芯片制造设备等领域,中国虽然高度依赖海外供应商,且目前正面临限制,但中国正在快速进步,本地供应商的市场份额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增长。虽然中国在最先进的芯片制造设备领域距离实现自给自足还有一定距离,但几十年来,中国已经证明了自己是孜孜不倦的知识获取者和快速学习者。 简而言之,即使在中国仍处于追赶模式且外国公司仍具有优势的领域,因此仍受到中国欢迎,市场机会之窗也可能转瞬即逝。 即使对于在中国取得巨大成功的苹果和大众汽车这样的公司来说,竞争、监管和技术环境的快速变化,也意味着未来将越来越脆弱。与其向中国市场投入更多的资金和资源,以期长期获得或保持市场地位,不如从现有投入中获得最大回报,这似乎是一种风险更小的策略。 高盛集团首席执行官大卫·所罗门最近表示,对于他们公司而言,在中国不惜一切代价追求增长的战略不再明智,因此已经减少了在中国的业务。 但许多外国公司仍致力于中国业务,因为中国目前已成为越来越多行业的领先市场,且未来肯定会更是如此。从获取信息和知识以及学习机会的角度来看,在中国开展业务是明智之举。 即便如此,中国不断变化的监管和安全环境表明,此类正常的商业活动可能被视为有悖于中国的安全利益,从而损害在中国开展业务的潜在收益。 摩根大通首席执行官杰米·戴蒙在一月份达沃斯论坛上强调,中国的风险回报计算发生了巨大变化。种种迹象表明,在可预见的未来,这种计算将变得更加困难。 除了少数例外,外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展前景越来越有限。 作者路易斯·布伦南是爱尔兰三一商学院商业研究教授、黄氏跨国公司中心(Wong MNC Center)高级研究员,也是中国在欧洲研究网络(China in Europe Research Network)的爱尔兰代表 来源:加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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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财经
2024-07-06
中国的银行为何消失这么多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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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已经威胁到社会稳定,这是中国领导人
习近平
很关心的问题。2022年,大规模欺诈导致多家银行冻结取款,储户涌向省会街头。但国家干预也有风险。有关困境、重组或整合的传言可能导致银行挤兑。 一种解决方案是稳定但微薄的资本重组。地方政府正在发行特殊用途债券,用于包括拯救银行在内的多项用途。虽然去年只有2180亿元人民币的收益用于区域银行,相当于风险加权资产的1%,但一些陷入困境的省份投入了更多。 2020年12月至今年5月,中国东北的辽宁省将17%的专项债券收益注入银行。 中国处理小型、弱小银行的主要方式,辽宁也是个核心,主要是让这些银行消失。在最近消失的40家机构中,有36家位于这个省,并被一家名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的新银行吸收,这个银行是为接收不良银行而成立的。 自9月成立以来,又有5家机构成立,从事类似的工作。预计还会有更多 这种监管主导的消失行为可能会加快步伐。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全球公司预计,这一项目需要十年时间才能完成。支持者表示,监管者更容易监管规模较小的银行。批评者则认为,这不过是障眼法。他们说,将数十家不良银行合并,只会产生更大、更糟糕的银行。 监管机构正在加倍努力进行整合,因为他们缺乏让银行倒闭并退出市场的机制。在次贷危机期间,美国立法者通过了《金融机构改革、恢复和执行法案》,为小贷机构的资产出售提供了途径,并有助于有序地解决危机。 中国多年来一直在摸索制定这样的法律。6月,在北京的一次立法会议上提出了名为《金融稳定法》的立法草案,但草案再次被推迟。这种无能在中国决策中屡见不鲜。 随着经济增长进一步放缓,技术官僚们需要做的,不仅仅是向银行体系底层的问题挥挥手。 来源:加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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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财经
2024-07-06
被监禁三年的澳籍记者成蕾:北京对待人民的方式令人愤怒,但不建议非黑即白的看中国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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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说,关于台湾,大陆有很多理论认为,
习近平
可能希望在202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成立100周年之际接管台湾,她说人们也期望统一方面的模糊性将继续存在。北京谈论台湾统一已经70多年了。 成说,坊间传言中国的国防力量“一团糟”,并说中国人对台湾问题意见不一。 “如果你问那些受过洗脑的普通中国人,包括我在中国上小学时,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吗?我想大多数人可能会说是。但如果你问,中国是否应该通过军事手段接管台湾,我想你会得到一个更小的数字,”她说。 来源:加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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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美财经
2024-07-06
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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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学习运用
习近平
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76号)规定,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各地坚持陆海统筹、河海联动,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对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态受益范围较广的重点区域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按照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2025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如下: (一)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支持对重点海域、海岛、海岸带等区域重要生态系统进行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和减灾功能。 (二)入海污染物治理。支持开展高于国家排放标准的直排海污染源治理、海岛海域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治理(上述污染治理工作应与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直接相关)。 优先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规划合理,陆海统筹、修复管护相结合开展工作较好的项目;以海湾、和美海岛(已纳入和美海岛示范创建名单)为重点区域组织实施的项目;以前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快、效果好的城市申报的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项目成熟度较高,已完成财政预算评审部门预算评审,能够按时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项目;地方资金筹集充足合理的项目。 中央财政资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支出: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和有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项目;不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用海、用岛、岸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审计、督察、监管等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修复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工程措施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可能性较大,工程技术不完善等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等。 二、申报内容和程序 (一)2025年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以地级及以上城市为单位进行申报,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可申报项目数量详见附表。以前年度已纳入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支持范围的城市,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继续申报2025年度项目:2016—2021年度的66个蓝色海湾、海岸带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已完成验收,2022—2024年度项目中央财政资金执行率分别达到85%、60%、20%(截至2024年8月30日)。各地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依据项目排序情况,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均视为无效项目。涉及审计、督察、监管等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城市不得申报。海南省的省管县可以参照地级市单独申报项目,也可以多个县联合申报一个项目,每个项目中央财政将按照一般地级市奖补标准进行奖补。 (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编制本地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涉及需要联合治理、跨行政区域的项目,可由相邻城市统一规划,分别按规定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应遵循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充分考虑地理条件、气候差异、经济状况,避免盲目跟风、照搬照抄式的生态修复工程。要与其他相关规划做好衔接,避免项目交叉重复。 (三)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申报的项目总投资应不低于5亿元、一般地级市不低于4亿元,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2025—2027年)。各地应科学组织项目,合理筹措资金,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通过竞争性评审选拔的项目,中央财政按照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每个项目奖补4亿元,一般地级市每个项目奖补3亿元安排资金,分三年下达。 (四)2024年8月30日前,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将申报文件,附实施方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含全部电子文档)按程序联合报送财政部、自然资源部,逾期视为无效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贯彻系统观念。各地应坚持陆海统筹、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从系统工程和全局角度统筹规划,将围填海管控、海洋生态修复、海洋防灾减灾等与陆域生态保护修复有机结合,统筹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统筹专项修复和长期管护,注重海洋生态灾害防治区域协同,提升海岛海岸带和海域系统治理成效,促进实施项目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减灾效益,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稳定性。申报城市应以改善整体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减灾功能、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为目标。自然资源部将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进行上图入库,实行常态化监测监管。 (二)强化项目审核主体责任。省级财政部门、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规范项目审核程序和标准,提高项目审核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要对申报项目严格把关,从严审核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概算、绩效目标等内容,加强财政预算评审,确保项目质量。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全面推进绩效管理,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和部门职责按规定细化、完善绩效目标,申报城市应按要求填报分年和实施期内的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按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省级自然资源(海洋)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保项目不包含负面清单内容,符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用海、用岛、岸线等国家管控要求,同时确保不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或审计、督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未到位事项。要在申报文件中明确申报项目是否涉及上述事项,涉及有国家管控要求的事项,应按规定提供相关批复文件、协议书或当地政府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申报材料应简明扼要、简便装订,避免繁琐冗长、过度包装。 (三)夯实项目实施基础。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夯实项目前期基础,提高项目成熟度。拟纳入支持的项目应尽快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用海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经费预算审核等立项和审批程序以及项目初步设计、招投标、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前期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请各地在项目申报时提交项目成熟度证明材料,明确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未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可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断提高项目成熟度,以后年度可优先申报,确保预算一旦下达就能实际执行。项目成熟度将作为项目选拔和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实行项目申报回避制度。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包括单位或个人名义)邀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所属单位及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署名或不署名)参与方案编制等项目申报工作。一经查实,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已经通过竞争性评审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已经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予以收回。 财政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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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7-0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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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厅正式转发《意见》全文。 《意见》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大力提升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的打击和防范力度,强化惩防并举、标本兼治。《意见》从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等5个方面提出17项具体举措。《意见》的出台,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指明了方向,将有力推动各方进一步严惩财务造假,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的工作格局,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中国证监会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意见》落地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把资本市场入口关,严防存在财务造假的主体“带病闯关”,从源头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二是强化穿透式监管,发挥“吹哨人”作用,多渠道识别并循环筛查有效线索。提升案件调查质效,大力提高行政处罚力度,优化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衔接机制,从严惩处造假“首恶”,完善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体系。三是加大基础制度供给,推动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对财务造假和第三方配合造假一体打击,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四是深化部际和央地协作,加强与国资、金融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在线索发现、信息通报、调查取证、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协作,强化监督管理和追责问责。五是加强综合防范机制。强化公司防范财务造假、防范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内部防线建设,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持续加大宣传警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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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7-05
打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证监会等六部门出手,最新政策来了,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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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
习近平
总书记关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进一步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防治财务造假长效机制,加大制度供给,强化激励约束,为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从严打击财务造假,强化穿透式监管,提升执法司法工作质效。坚持“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强化对造假责任人及配合造假方的追责。 ——坚持系统观念。凝聚各方合力,提升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形成各部门、各地区各司其职、齐抓共治的工作格局。 ——坚持守正创新。加大基础制度供给,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强化激励约束,增强内生动力,营造崇尚诚信、不做假账的良好市场环境。 二、坚决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 (一)严肃惩治欺诈发行股票债券行为。持续优化完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核注册机制,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加大股票发行环节现场检查和督导力度,聚焦业绩异常增长等情形,严防“带病闯关”。重点关注已违约及风险类债券发行人,严厉打击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挪用募集资金和逃废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系统性造假和配合造假。密切跟进系统性、团伙型财务造假特征及演变趋势,依法从严打击通过伪造变造凭证、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或第三方配合等方式实施系统性造假的行为。全面惩处财务造假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配合者以及专业化配合造假的职业犯罪团伙,坚决破除造假“生态圈”。 (三)加强对滥用会计政策实施造假的监管。强化财会监督,加大对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实施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执行情况,加大对操纵资产减值计提调节利润、以财务“洗澡”掩盖前期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对特定领域财务造假的打击。依法惩治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通过“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严厉打击利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票据交易等方式实施的财务造假。从严惩处基于完成并购重组业绩承诺、便于大股东攫取巨额分红、满足股权激励行权条件、规避退市等目的实施的财务造假。压实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责任,加强对基金所投项目财务真实性的尽职调查和投后管理,防范造假行为发生。 三、优化证券监管执法体制机制 (五)健全线索发现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科技支持作用,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支撑功能,依法查询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多渠道识别财务造假线索。健全对线索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线索处置程序。依法依规利用银行流水电子化查询和反洗钱协查机制,提高涉案资金查询效率。建立健全配合造假方名录,延伸排查和串并分析其他相关方造假线索。优化检查调查统筹调度和跨区域协作机制,提升重大复杂线索发现能力。 (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推进监管转型,优化各条线各环节职能定位,构建高效协同的监管架构。强化发行审核、公司监管、中介机构监管等业务条线协同,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稽查执法、行政处罚等各环节衔接,提升执法效率。完善重大财务造假案件调查处罚机制,提高查办质效。及时总结执法经验,持续优化监管工作流程机制。用好与境外证券监管机构签署的双边、多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加大跨境协查力度,提升对利用境外业务从事财务造假的查处效率。 (七)深化行刑衔接协作。推动强化证券执法和司法机关在信息共享、案件办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协作。针对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重大证券违法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启动联合情报导侦工作。对跨区域、系统性等重大造假犯罪案件,推动建立健全公安和检察机关联合挂牌督办机制,提升大案要案查处效率。 四、加大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 (八)强化行政追责威慑力。加快出台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明确第三方配合造假、资金占用等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用足用好法律授权,加大对财务造假案件的处罚力度,对主要责任人员依法坚决实施市场禁入。优化财务造假行政处罚标准,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恶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通过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追回相关财产。严格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对欺诈发行、严重财务造假的公司依法坚决予以退市,强化对相关机构和个人追责。 (九)推动加大刑事追责力度。推动出台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加大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实施财务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深挖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挪用资金、职务侵占、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违法犯罪线索。供应商、客户、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第三方人员配合实施财务造假构成犯罪的,依法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十)推动完善民事追责支持机制。探索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推动简化登记、诉讼、执行等程序,完善示范判决机制,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统筹运用先行赔付、支持诉讼、代位诉讼、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一系列投资者赔偿救济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 五、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 (十一)国有资产出资人加强监督管理。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部门、有关企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处置所控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及配合造假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财政、证券监管部门。督促所出资企业积极履行对所参股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的股东监督责任。加强执法协作,发现涉及其他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线索的,及时将线索移交财政、证券监管部门。 (十二)金融监管部门提升协同打击力度。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处置所属企业、所监管企业的财务造假、配合造假、为违规占用担保提供协助等问题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强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贷款对象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在函证集中化基础上,加快推进函证数字化处理,鼓励、引导中介机构等主体通过数字函证平台开展函证业务,加大对金融机构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证券执法与财政执法的分工协作,避免监管真空及监管重复。加大债券市场统一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率。 (十三)压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各级政府在提供政策支持过程中,将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依法合规出具税收、合规等证明文件。在市场监管、税务、能源消耗、社保缴纳、诉讼仲裁、产权登记等领域为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提供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工作协同,切实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 六、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 (十四)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引导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突出对舞弊重点领域、环节的监督制约。落实独立董事改革要求,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推动上市公司建立绩效薪酬追索等内部追责机制,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强化考核约束,将财务造假作为各级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扣分项。加大对“关键少数”的宣传教育力度,将诚信合规意识作为资本市场培训的核心内容。 (十五)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推广以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质量为导向的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机制。督促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质量控制。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中介机构发现涉及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及时向财政、证券监管部门通报。中介机构在发现造假行为时主动报告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健全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督促有关机构及人员勤勉尽责。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严格执行吊销执业许可、从业人员禁入等制度。 (十六)完善财务信息相关制度。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评估监管规则,发布重点领域的应用案例或实施问答,加强对会计准则实施的指导。强化财会监督制度建设,推进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提升企业财务会计规范化水平。完善信息披露豁免监管制度,严格豁免条件和程序,防范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滥用豁免掩盖造假行为。 (十七)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将财务造假、资金占用和配合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主体纳入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强化失信约束。完善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部人士举报奖励机制,提高奖励金额,保护“吹哨人”合法权益。发布典型违规案例查处情况,加大警示宣传力度。 七、落实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实施。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加强政策衔接、工作协同,强化监督问责,对管理或监管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充分发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等机制在重大案件协调、重要规则制定、重大问题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十九)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宣传解读,注重主动引导,创新宣传方式,凝聚各方共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营造诚信经营和崇法守信的市场生态。 (二十)加强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坚决清除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财务造假。有效统筹打击财务造假与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维护资本市场稳定运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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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7-05
突发重磅!彭博独家报道中国央行大消息 人行前所未有的计划浮出水面
go
lg
...
为一种潜在工具的想法是通过中国国家主席
习近平
的一次讲话引起市场注意的。
习近平
在去年10月底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发表的谈话中表示,有必要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中国人民银行应该逐步增加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 上次中国央行购买国债是2000年代初期,在那之后,央行用来调整市场流动性的工具,主要是再贷款及降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报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即禁止央行在一级市场中购买国债。不过,人民银行在二级市场上参与国债交易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一部分。《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列示了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的六种货币政策工具,其中就有“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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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ttier
1评论
2024-07-05
首发!上海金融监管发布监管法治白皮书:坚持行政处罚“长牙带刺”、有棱有角
go
lg
...
新作为。上海金融监管局认真开展学习贯彻
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就
习近平
法治思想开展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和调研。创新建立“5G+”监管法治评估试行机制,科学有效开展“法治体检”。加强内外规制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加强法治多维协同善治,与上海市高院、上海市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部门强化金融法治协作。 二是依法推进制度型开放取得新进展。上海金融监管局放宽事前监管,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规程,完善告知承诺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开展准入后评估、行政许可专项清理工作等。批复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金融分支机构,探索建立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专项工作方案,以高质效市场准入服务“五篇大文章”落地落实。 三是行政执法彰显新担当。上海金融监管局坚持行政处罚“长牙带刺”、有棱有角。不断完善执法制度,建立党委听取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汇报机制,研究起草辖内监管强制措施实施细则等。完善执法标准,持续强化“双罚”问责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救济权,常态化开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的行业通报等,不断提升行政处罚的严肃性、有效性、精准性。 四是行政监督展现新作为。上海金融监管局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印发专项通知完善行政应诉流程,2023年所有已结应诉案件均获法院支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2023年获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表扬单位。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办理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持续做好官网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确保行政权依法透明规范运行。 五是金融普法取得新成果。上海金融监管局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监管法治主题党建活动,持续召开内部法律顾问会议、印发法治期刊,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局蔚然成风。印发专项文件指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开展金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号召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及员工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探索开展智慧普法,践行金融为民,面向广大金融消费者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金融普法活动等。 六是金融机构依法经营水平实现新跃升。上海金融监管局持续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提升依法经营水平。不断夯实合规经营基础,树立合规意识,形成“外规内化”闭环管理机制。强化依法经营的公司治理架构,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股东责任,完善“三会一层”职责分工等。有效管控法律风险,夯实“三道防线”,构建有效案防机制,关注重点领域法律风险,提升科技赋能依法经营能力水平等。 下一步,上海金融监管局将坚持以
习近平
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强化“五大监管”,做好“五篇大文章”,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建设好法治政府,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依法经营的指导力度,切实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保驾护航。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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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7-05
中国突传重磅消息!中国央行为这一时隔20年的“大动作”迈出步伐
go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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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 自两个月前市场注意到中国国家主席
习近平
在此前讲话中提到“中国人民银行债券交易是一种潜在的工具”以来,市场观察人士就一直在争论这在实际操作中会如何发挥作用。策略师们表示,这将取决于中国央行买入或卖出债券的理由,可能是试图为过热的上涨降温,也可能是改善金融体系流动性管理的长期计划。 华侨银行(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驻新加坡策略师Frances Cheung表示:“在没有进一步细节的情况下,一种解释是,中国央行准备在货币操作下出售债券,因此它开始积累一些债券。另一种可能性是在他们借入债券时注入流动性。在这个阶段,我们不应该猜测潜在的意图。” 中国最高领导人
习近平
在去年10月底举行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发表的谈话中表示,有必要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中国人民银行应该逐步增加在公开市场买卖国债。 上次中国央行购买国债是2000年代初期,在那之后,央行用来调整市场流动性的工具,主要是再贷款及降低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人民银行不得直接认购、报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即禁止央行在一级市场中购买国债。不过,人民银行在二级市场上参与国债交易是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一部分。《人民银行法》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列示了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的六种货币政策工具,其中就有“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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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ttier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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