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43元/股。 内幕信息一的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公开于2022年11月3日晚间。虞纪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 内幕信息二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23年8月22号,虞纪群与申素贞沟通商量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当天申素贞安排公司时任证券事务代表程凯搜集市场案例,了解法规规定;申素贞测算可回购的金额规模。随后,在当年8月28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内幕信息二的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公开于2023年8月28日晚间。虞纪群、曹佩凤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虞纪群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曹佩凤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8月25日。 曹佩凤内幕交易“甬金股份” 内幕信息一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使用“张**”“郑**”证券账户,累计买入“甬金股份”122,400股,成交金额3,013,424.9元,其中“张**”证券账户共买入60,000股,成交金额1,473,946元;“郑**”证券账户共买入62,400股, 成交金额1,539,478.9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共卖出117,400股,经计算,盈利549,164.97元(含账面盈亏)。 内幕信息二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使用“张**”“钱*”“郑**”证券账户,累计买入“甬金股份”405,500股,成交金额8,191,743.5元,其中“张**”证券账户共买入258,900股,成交金额5,138,580.5元;“钱*”证券账户共买入143,600股,成交金额2,993,193元;“郑**”证券账户共买入3000股,成交金额59,970元。截至2024年8月27日,共卖出402,500股,经计算,亏损666,332.16元(含账面盈亏)。 曹佩凤短线交易“甬金股份”股票 2019年12月24日至今,曹佩凤为持有甬金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2019年12月24日至2024年5月8日,曹佩凤任甬金股份董事。2020年9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期间,曹佩凤控制并操作“张**”“钱*”“郑*”证券账户 交易“甬金股份”股票,存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 的行为。经计算,前述期间内(扣除内幕交易),曹佩凤共买入“甬金股份”股票468,950股,成交金额14,893,383元,卖出“甬金股份”股票274,950股卖出金额11,416,524.5元。 综合以上三项,浙江证监局拟决定:责令曹佩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对曹佩凤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9,164.97元,并处以5,845,824.85元罚款。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