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二)徐本友内幕交易“捷强装备”(1)徐本友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联络接触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捷强装备财务总监徐本友通过手机多次与内幕信息知情人潘某、刘某电话联系,其中,与潘某于4月7日、8日、9日共存在4次电话联系,与刘某于4月3日、4日、6日共存在8次电话联系。(2)徐本友利用“王某俊”账户交易“捷强装备”内幕信息敏感期内,2022年4月7日至4月11日,“王某俊”中信证券账户买入“捷强装备”27,000股,买入成交金额1,348,062元。上述交易由徐本友通过自行操作和微信指示王某俊操作的方式完成。内幕信息公开后陆续卖出,对应亏损2,867.06元(扣除税费后)。(3)资金来源及划转情况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王某俊”账户为买入“捷强装备”共筹集资金1,350,000元,其中徐本友自有资金800,000元,筹集自王某俊等人的资金550,000元。(4)徐本友交易“捷强装备”行为明显异常一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时间、资金变化时间、买入“捷强装备”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时间基本一致。2022年4月1日潘某、刘某与卡迪诺科技等人会面并签署《投资并购意向书》,4月3日王某俊通过微信将三方存管银行账号发给徐本友,4月4日徐本友与王某俊微信聊天提及交易日相关内容,之后在第一个交易日即4月6日银证转账计划买入“捷强装备”,4月7日实际买入“捷强装备”。期间,徐本友与潘某、刘某有多次通话联系。二是买入“捷强装备”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存在突击买入、全仓买入、交易量明显放大、买入意愿强烈的特征。三是徐本友对交易行为的明显异常不能做出合理说明。上述违法事实,有公司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通讯记录、微信聊天记录、证券账户资料、银行交易流水、深圳证券交易所盈利计算数据等证据证明。 处罚决定如下: 对徐本友处以500,000元罚款。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