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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给予洽洽食品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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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竞争优势明显,在手现金充裕,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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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62.55%,位于食饮行业中游靠前水平且具备提升条件,维持“推荐”评级。 风险提示: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渠道拓展不及预期的风险,食品安全风险。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中金公司王文丹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高达87.02%,其预测2024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11.34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16.74。 最新盈利预测明细如下: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22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20家,增持评级2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46.65。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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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4-05-01
东吴证券:给予厦门象屿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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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公司估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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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股息率高、短期业绩有望触底修复、长期成长逻辑明确。我们维持公司2024~26年归母净利润为19.2/23.3/26.9亿元,同比增速为22%/21%/16%,4月29日收盘价对应P/E估值为8/7/6倍。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大宗品价格波动,下游需求不佳,新品类新模式不及预期等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天风证券陈金海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为76.54%,其预测2024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20.46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7.52。 最新盈利预测明细如下: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6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4家,增持评级2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8.8。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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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4-05-01
中金年报&一季报快览:盈利增速有望逐步企稳,下游先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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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改善,剔除亏损公司后2023年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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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提升2.2个百分点至39%,非金融企业提升3.7个百分点至44%,食品饮料/通信/纺织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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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居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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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5-01
索菲亚(002572.SZ):2024年前一季度净利润为1.65亿元,同比增长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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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八组合、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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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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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L-FH002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价值发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分别为21.54%、21.54%、10.34%、1.76%、1.29%、1.14%、1.00%、0.97%、0.94%、0.83%。 公司研发费用总额为8747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14%,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 以上内容与数据,与界面有连云频道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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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4-05-01
深沪交易所发布9项新规则!上市门槛全面提升、退市精准优化严打财务造假、削减“壳”资源价值、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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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实施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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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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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化持续监管,优化上市标准,加大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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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力度,严格退市标准,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上交所就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业务规则答记者问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2024年4月30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就规则制定修订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介绍一下本次发布业务规则的总体情况。 答:上交所本次修订发布了9项业务规则,包括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5项主要业务规则,以及4项配套业务细则、指引。具体包括3类: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三是2项持续监管类规则,即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此外,上交所正在制定修订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其他业务规则,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二、前期上交所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上交所通过官方网站、邮件、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和方式,就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总的看,市场各方对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加紧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则给予了积极评价。普遍认为,相关制度规则的修订体现了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及时回应了市场较为关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市场预期;各项制度改进符合当前资本市场发展阶段、企业发展状况,有助于处理好投融资、一二级市场、入口与出口等均衡关系,有助于加快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规则体系。 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共收到各类市场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100余条。上交所高度重视,逐一认真研究,共采纳意见建议近40条,主要涉及完善发行人股东责任、加强发行上市审核自律监管、细化中介机构核查方式、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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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等。对市场主体意见存在较大争议和分歧的,将进一步研究论证。对其他意见建议,我们后续将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做好规则解释说明,抓好规则落实。 三、本次修订《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有何考虑? 答:为了更好支持和鼓励“硬科技”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强化科创属性要求,进一步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近期中国证监会修订了《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交所同步修订了《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 一是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将“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由“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调整为“累计在8000万元以上”,将“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调整为“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并能够产业化的发明专利7项以上”,将“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由“达到20%”调整为“达到25%”。例外条款中“形成核心技术和应用于主营业务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50项以上”同步增加发明专利“能够产业化”的要求。 二是聚焦促进科技创新需要,压实保荐机构推荐责任。要求保荐机构应当顺应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立足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科创板定位,推荐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科研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突出,行业地位突出或者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成长性的“硬科技”企业申报科创板。 四、《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作了哪些修订? 答:新“国九条”明确指出,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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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作了修订,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少数”是否存在口碑声誉的重大负面情形,发行人是否存在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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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纳入申报文件范围。 前述“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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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标准是:报告期三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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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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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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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流和还贷合计比例高于20%。 五、为了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本次修订《现场督导指引》作了哪些安排? 答:现场督导作为发行上市书面审核的延伸和补充,在压实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核查把关责任,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上交所对《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现场督导》进行了修订,重点聚焦以下3个方面。 一是明确“一督到底”原则。为强化严监管警示震慑,明确发行人撤回申请或保荐人撤销保荐不影响督导工作的实施,也不影响本所依规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是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增加“随机抽取”的现场督导方式,根据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随机抽取已受理项目,对保荐人启动现场督导。明确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后至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前,发生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的,本所可以按照需要启动现场督导。 三是强化现场督导中的自律监管。加强对违规中介机构和执业人员的自律惩戒,督促其更好履行核查把关责任,明确了从重处理情形,强调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拒绝、阻碍、逃避本所现场督导,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资料的,本所可以给予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提交或者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是投资者参与询价活动的重要参考。为了提升研究报告质量,《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作了哪些安排? 答:为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质量,为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提供更加客观审慎的估值参考,上交所新制定了《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试行)》。 一是明确撰写关注事项。重点围绕基本面分析、盈利预测、估值分析及结论、风险提示等内容,特别是对存在估值结论对应市盈率、每股价格、超额募集资金处于较高水平等市场关注情形的,明确针对性分析和充分性论证要求。 二是强化自律监管。旨在强化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事后监管和中介机构声誉约束,通过对报告撰写质量开展事后回溯和分类评价管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七、请简要介绍《股票上市规则》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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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强约束措施的情况? 答: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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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目的在于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与“退市风险警示”(*ST)不同,上市公司不会仅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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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而被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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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实施ST情形,针对的是最近一年盈利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对过去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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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当三年累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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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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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均不满足要求时(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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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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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低于5000万元),公司将会被实施ST。回购注销金额纳入前述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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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指标设计兼顾了投资者回报诉求和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可以在三年的评估期内根据公司盈利和现金流情况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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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此外,规则充分考虑了科创板企业研发投入大等情况,作了差异化安排。 本次设置具体指标时,综合考虑了未分配利润、盈利情况等影响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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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种因素,预计不会有大量公司因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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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被实施ST。以2022年度数据测算,沪市涉及公司数量约为30家。该规则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首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所涉及的公司仍有时间改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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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规则正式实施后,将会推动更多公司真金白银回报投资者。 八、上交所对下一步退市新规实施有何安排? 答: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对优化完善退市制度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包括完善退市指标设置、加大重大违法打击力度、优化规则实施安排、强化退市中投资者保护等。总体来看,当前各方面在加大退市监管力度上已经形成共识,具体到退市指标设计上则有不同的考量。在规则起草过程中,上交所对各方面可能关注的焦点已经有所考虑并作了充分论证。结合市场反馈意见,这里对规则制定和后续执行作进一步说明: 一是精准出清,稳妥推进。财务类退市情形中收紧营业收入指标,已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板块差异;调整主板市值类退市指标,充分评估了市场当前的情况;修订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体现了科学设置、严打造假导向。从总体影响评估来看,本次退市规则修订整体靶向精准,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体现“应退尽退”,突出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价值,并非针对“小盘股”。同时,规则实施设置了新老划断安排,确保平稳过渡,从严打击连续多年造假的公司和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不予整改的公司,明确退市风险公司的投资者预期,强化风险揭示。 二是加大力度,依法从严。本次退市规则修订,重点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重大违法退市,目前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式的退市情形。本次修订在首发上市欺诈发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造假规避财务类退市以及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等情形基础上,收紧2年造假情形,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连续造假情形,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另外,本次对于内控失效、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司也将严格实施退市。特别是多次占用拒不整改、整改后再次占用的,将予以坚决出清。 三是严格追责,加强救济。持续推动强化责任追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一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坚决采取纪律处分,推动加强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退市风险公司的风险揭示,存在虚假记载等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推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后续,上交所将切实担负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退市决策、信息披露监督、交易监控等重要职责,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推动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九、上交所后续在加强重组监管、削减“壳”资源价值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答: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是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有力工具。新“国九条”强调,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 为避免本应出清的“空壳僵尸”“害群之马”借“忽悠式”重组、“三高”并购、盲目跨界收购等配合大股东套现离场、规避退市、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中国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监管风险警示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下一步,上交所将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精细化监管,从严监管因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进而触及收入利润指标被“退市风险警示”(*ST)的公司、濒临交易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严防违规“保壳”“炒壳”;对其他*ST、ST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切实把好标的资产质量关。 在加强“壳”公司重组监管的同时,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并购标的估值包容性、鼓励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等政策举措已相继落地,并购重组市场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效并购优质资产,对于优质大市值上市公司实施重组的,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快速审核,充分发挥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的市场功能。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支持上市公司实施规范的重组交易,推动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 十、上交所对新的规则实施时间作了哪些安排? 答:为了确保新制定修订规则平稳实施,按照规则规范的事项特点并参考市场意见建议,上交所将作如下安排: 一是审核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适用原审核类规则的规定;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应当符合新的主板上市条件、科创属性要求。 二是承销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主承销商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机构应当按照《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关注事项指引》的要求,撰写和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三是持续监管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最大程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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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等新规平稳落地,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上交所在主板、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发布通知中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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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包括4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实施时间作了具体安排,提请广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注和知悉。 十一、除了制定修订业务规则外,上交所贯彻落实新“国九条”还有何举措? 答:新“国九条”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战略性举措,对于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有重大意义。下一步,上交所将始终坚守资本市场的政治性、人民性,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总目标,深刻领会资本市场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一是不折不扣抓好制度落地执行。加强制度建设、系统完善各项业务规则,是贯彻落实新“国九条”的基础一步。目前,上交所正在严格对照新“国九条”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制定实施交易所层面贯彻落实方案,明确施工图、进度表,确保各项部署和要求尽快落到底见实效。 二是突出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落实“五大监管”理念,扎实做好一线监管各项工作。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完善风险监测应对处置政策工具箱。发挥好上交所大盘蓝筹集聚、硬科技领先、多品种支撑和精准化服务的优势,推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一线监管铁军。把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各业务链条公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干部员工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深交所就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规则答记者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2024年4月3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配套业务规则。深交所相关负责人就规则制定修订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请介绍本次业务规则发布的总体情况。 答:4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九条”),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多项配套政策文件,形成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深交所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证监会政策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一总目标,牢牢把握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落实监管要“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着重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强化上市公司监管、严格退市标准、夯实中介机构责任等方面,制定修订交易所层面配套业务规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基础制度体系,促进发挥市场功能作用,助力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深交所本次修订发布9项业务规则,具体分为三类:一是6项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分别是《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以及《申请文件受理指引》《现场督导指引》。上述规则修改完善主要目的是,强化严把市场入口关,提高发行上市财务指标,完善创业板定位把握标准,强化财务真实性审核,加大现场督导力度,规范上市前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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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二是1项发行承销类规则,即《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指引》。其制定主要目的是,落实从严监管高价超募要求,进一步规范承销商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等行为,加大发行承销监管力度。三是2项上市公司监管类规则,分别是《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其修改主要目的是,强化持续监管要求,优化上市条件,加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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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约束,严格退市标准,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同时,按照中国证监会部署要求,深交所正在根据市场反馈意见,抓紧制定修订其他配套业务指引指南,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二、前期深交所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2024年4月12日至4月19日,深交所通过多种形式,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业务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就《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规则和指引定向征求了会员及相关市场机构的意见。期间,市场各方十分关注、广泛参与,对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工作主线给予高度评价,总体肯定征求意见的配套业务规则;同时,对规则完善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加强发行上市审核自律监管、细化板块定位和审核标准、完善退市标准过渡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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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设置等方面。 深交所高度重视各类市场主体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分类吸收采纳。一是在规则修改中予以吸收。在充分审慎评估考量的基础上,吸收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了相应规则条文,如强化首发审核、重组审核对中介机构违规处分力度等。二是在具体工作中予以采纳。相当一部分意见建议与工作优化改进有关,如进一步强化对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的打击力度、细化主板定位审核判断标准。深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和上市公司监管等工作中予以充分考虑,持续改进优化有关工作。对本次暂未采纳的其他意见,将继续结合市场发展情况,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可行性及具体实施方式。 接下来,深交所将加大业务培训宣传力度,做好规则解释说明工作,不折不扣抓好规则落地执行。 三、请介绍本次如何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定位把握标准。 答:优化板块定位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安排。深交所总结实践经验,立足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支持有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等现实需要,修订《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创业板定位把握的具体标准,优化企业成长性的量化指标,增强其适应性和引导功能。 一是进一步明确创新、创造、创意的具体表现形式和把握逻辑。强调申报创业板的企业,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企业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或者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创业板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 二是适度提高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强调创业板成长性要求,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20%适度提高至25%,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三是对应增加发行人说明、保荐人核查要求。要求发行人说明、保荐人核查发行人是否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并在附件部分增加具体的说明及核查要求,进一步压实发行人及中介机构责任。 四、请介绍此次对申请文件受理指引作了哪些修订? 答: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将上市前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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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形,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就此,深交所修订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新增发行上市负面清单,明确相关申报文件要求。保荐人应当就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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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将核查意见纳入申报文件范围。日前,本所已经答记者问,明确突击“清仓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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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具体把握标准:报告期三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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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80%;或者报告期三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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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同期净利润比例超过50%且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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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超过3亿元,同时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金额合计比例高于20%。 此外,《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将申请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否存在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所列口碑声誉等重大负面情形,同步纳入发行上市负面清单,保荐人也需要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并纳入申报文件范围。 五、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了现场督导力度,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现场督导是发行上市书面审核的延伸,是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落实证监会《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精神,落实“申报即担责”要求,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深交所修订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现场督导》,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现场督导力度。 一是明确“一督到底”。遏制“一督就撤”现象,强化严监管警示震慑,明确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对现场督导项目保荐的,不影响督导工作的实施。 二是拓宽现场督导覆盖面。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的基础上,增加“随机抽取”现场督导方式,可根据以上市公司质量为导向的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不定期按照不同比例随机抽取项目,对保荐人发起现场督导。除审核环节外,明确项目通过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后至股票上市交易前,如果出现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产生重大影响事项,可按照需要启动现场督导。 三是强化现场督导与自律监管有效衔接。明确对现场督导发现的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针对实践中个别督导对象消极配合等问题,明确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拒绝、阻碍、逃避现场督导,谎报、隐匿、销毁相关证据材料的,将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六、请介绍本次制定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有关指引的主要内容,如何进一步提升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 答:承销商提供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是网下投资者参与新股询价报价的重要参考。为进一步强化新股发行询价定价配售各环节监管,整治高价超募现象,督促承销商提供更加客观中立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深交所制定了《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4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试行)》,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一是细化投价报告内容规范要求。根据监管实践,明确交易所对报备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将着重关注基本面分析、盈利预测、估值分析及结论、风险提示等主要内容。针对投价报告估值结论较行业、可比公司存在溢价,或者估值结论对应募资存在超募的情形,明确要求细化分析,充分评估估值结论的审慎性和合理性,加强风险揭示。 二是建立事后回溯监管机制。在日常监管基础上,建立回溯监管机制,定期回溯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估值结论与上市后市值差异情况,对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不审慎的行为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同时,强化声誉约束,加大监管力度,督促承销商归位尽责。 七、对于主板和创业板上市规则中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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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强约束措施,有何具体考虑? 答: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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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重点针对盈利且有盈余但长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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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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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偏低的公司,适用前提为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主要目的是以更强的约束督促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不是“退市风险警示”(*ST),公司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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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而被ST并不会导致退市。 在实施条件上,对过去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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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进行总体评估,只有当三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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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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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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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主板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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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低于5000万元,创业板为3000万元)均不满足要求时,才会被实施ST。指标设置兼顾了投资者回报诉求和公司持续发展需要,公司可以在三年评估期内根据公司盈利和现金流情况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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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并非强制公司每年都要按固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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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规则充分考虑了创业板企业研发投入大等情况,对于研发强度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占累计营业收入在15%以上)或研发规模大(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创业板公司,可以豁免实施ST。 在规则修订过程中,深交所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论证,综合考虑了对市场影响和公司适应时间。相关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2022年度至2024年度,受规则影响的上市公司可以在过渡期内提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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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或者回购股份并注销,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 八、请结合退市规则修订征求意见情况,介绍一下规则发布及下一步规则实施有何安排? 答: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人投资者对优化完善退市制度,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包括完善退市指标设置、加大重大违法打击力度、优化规则实施安排、强化退市中投资者保护等。总体来看,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已形成广泛共识。征求意见结束后,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对反馈意见涉及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审慎研究。现将关于退市规则制定及后续执行要求,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是精准出清,稳妥推进。本次退市规则修订,坚决贯彻新“国九条”关于“加大退市监管力度”的要求。主板财务类退市情形收紧营业收入指标,主板A股(含A+B股)交易类情形提高市值指标已综合考虑市场情况、板块定位和上市公司发展情况。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情形修改体现了科学设置、严监严管导向。从总体影响评估来看,本次退市规则靶向精准,瞄准“空壳僵尸”和“害群之马”,从严打击连续多年造假和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不予整改的公司,突出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不针对“小盘股”公司。同时,规则实施设置了划断安排,确保新旧规标准平稳过渡,明确投资者预期,强化风险揭示。 二是加大力度,严监严管。本次退市规则修订,重点打击财务造假和资金占用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第一,对于重大违法退市,目前已形成多层次、立体式的退市情形,本次修订在首发上市和重组上市欺诈发行、造假规避财务类退市和五大安全情形的基础上,收紧2年造假情形,新增1年严重造假、3年连续造假情形,科学设置重大违法退市适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严重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第二,对于内控失效,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司将严格实施退市。特别是多次占用拒不整改、整改后再次占用的,将予以坚决出清。 三是严格追责,加强救济。持续推动强化责任追究和投资者利益保护。一方面,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退市公司,坚决予以纪律处分,用好用足“公开认定”措施严惩责任人,将会同监管部门、司法机关,继续强化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等全方位立体式追责,切实加大对相关主体的违法惩治力度。另一方面,强化退市风险公司的风险揭示力度,明确投资者预期。存在虚假记载等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推动综合运用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等方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接下来,深交所将切实担负起退市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退市决策、信息披露监督、交易监控等重要职责,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推动加快形成应退尽退、及时出清的常态化退市格局。 九、对于加强重组监管、削减“壳”资源价值,有何具体措施? 答:并购重组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是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有力工具。新“国九条”强调,要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 为避免本应出清的“空壳僵尸”“害群之马”借“忽悠式”重组、“三高”并购、盲目跨界收购等配合大股东套现离场、规避退市,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新“国九条”明确要求加强并购重组监管,进一步削减“壳”资源价值,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监管风险警示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下一步,深交所将对“壳”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行精细化监管,从严监管因缺乏持续经营能力进而触及收入利润指标被*ST的公司、濒临交易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严防违规“保壳”“炒壳”;对其他*ST、ST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提高现场检查覆盖面,切实把好标的资产质量关。 在加强“壳”公司重组监管的同时,完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适当提高并购标的估值包容性、鼓励上市公司吸收合并等政策举措已相继落地,并购重组市场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高效并购优质资产,对于优质龙头上市公司实施的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予以快速审核。接下来,深交所将继续支持上市公司规范实施重组交易,推动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 十、本次制定修订规则数量较多,深交所对新规实施时间作了哪些安排? 答:为了确保新制定修订的规则平稳实施,按照规则规范的事项特点并参考市场意见建议,深交所作出如下过渡期安排。 一是发行上市审核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未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应当符合新的主板、创业板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委审议的首发项目,适用原审核类规则的规定。对于未通过上市委审议,且不符合新的上市条件、创业板定位要求的首发项目,深交所将引导其重新申报在其他合适的板块上市,做好接续审核。 二是发行承销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机构应当按照《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报备关注事项指引》要求,撰写并出具投资价值研究报告。 三是上市公司监管类规则,将自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为了最大程度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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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等新规平稳落地,更好保护投资者权益,深交所在《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发布通知中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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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包括4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实施时间作了差异化安排,提请广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注和知悉。 十一、除制定修订业务规则外,深交所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国九条”? 答:新“国九条”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新时代新征程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具有重大意义。深交所将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深入学习领会新“国九条”的精神实质,深刻理解把握交易所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会党委工作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把新“国九条”勾画的发展蓝图转化为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的施工图,抓紧做好落实“1+N”政策文件的任务分解,确保责任明确、措施到位,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部署要求尽快在交易所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监管主业,全面落实“五大监管”理念。加强市场法治建设,突出“强本强基”“严监严管”,将强监管严监管作为重中之重,抓实抓细新的制度规则落地执行,做好上市公司全链条监管,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交易监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二是坚持底线思维,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强化风险监测预判,动态排查重点领域风险,提高系统性风险识别处置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推动健全吸引中长期资金机制,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三是坚持统筹协作,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市场功能,推动建立科技型企业融资绿色通道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深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委等沟通协同,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合力,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四是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密切配合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深交所工作组的驻点监督,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各业务链条公权力约束和监督,把监督要求贯穿工作全过程,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打造“三个过硬”的监管队伍,为交易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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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5-01
A股头条:北京放大招,楼市迎新一波重磅利好,美股三大股指全线收跌 中基协出手!规范私募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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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交所:预计不会有大量公司因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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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被实施ST 以2022年度数据测算沪市涉及公司数量约30家 上交所就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业务规则答记者问。本次规则修订引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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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措施,目的在于以更强的约束督促公司回报投资者。与“退市风险警示”(*ST)不同,上市公司不会仅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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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而被退市。本次设置具体指标时,综合考虑了未分配利润、盈利情况等影响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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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种因素,预计不会有大量公司因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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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达标被实施ST。以2022年度数据测算,沪市涉及公司数量约为30家。 5、监管发布公募降佣标准:不超过万分之5.24 六月底调整完毕 有多家公募收到监管下发的通知,明确降佣标准与时间截止日。经测算,2023年全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率万分之2.62,要求公募按照该佣金率标准调整旗下公募基金交易佣金费率,并且需在6月30日完成调整。4月19日,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要求,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其他类型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这意味着调降后,被动股票型基金产品交易佣金费率不得超过万分之2.62;其他类型则不得超过万分之5.24。 6、监管正探讨督促商业银行加快向地产白名单项目放款 目前监管正探讨如何督促商业银行加快向地产白名单项目放款。相关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监管层已组建了一个由住建、金融监管等在内的三方联合工作组,督促商业银行尽快给白名单上的项目放款,并有具体的时间要求,“我们现在知道个别地方明确要求15天内放款。”该知情人士还表示,“有非常明确的全国统一性要求,但各个地方具体执行由自己掌握。目前广东省已经启动。”一位房企高层表示,关于督促商业银行尽快给白名单上的项目放款事宜,监管层确实已经探讨,也汇报过了,但从银行层面了解到的信息来看,当前还在探讨中,还未收到具体明确的通知。 7、深交所: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20%适度提高至25% 深交所就正式发布《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9项规则答记者问。优化板块定位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安排。适度提高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强调创业板成长性要求,将创业板定位评价标准中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指标由20%适度提高至25%,支持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8、中基协规范私募证券基金参与场外衍生品交易 中基协正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明确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DMA业务不得超过2倍杠杆。《运作指引》还要求私募证券基金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合约名义本金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25%,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雪球结构衍生品的执行口径拉齐,减少监管套利空间。《运作指引》正式实施后,要求不符合场外衍生品交易条款的私募证券基金不得新增募集、不得展期,但存续已开仓的场外衍生品合约可以继续运作至到期,不受影响。 9、五一起杭州主城区无人驾驶全开放 《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由此杭州成为除经济特区外,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明确自动驾驶车辆上路具体流程的城市,也是全国首个为低速无人车立法的城市。与此同时,杭州还自当天起,率先将全市八城区(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和桐庐县城区共计3474平方公里作为智能网联车辆测试应用区域,服务人口数量超1000万。据悉,至今杭州累计安全测试与应用里程已超过120万公里,主动事故率为零。 10、华为一季度实现营收1784.5亿元净利润196.5亿元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披露2024年一季报,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1784.5亿元,同比增长36.66%;归母净利润约196.5亿元,同比增长约564%。 隔夜外盘 美国三大股指全线收跌,道指跌1.49%,标普500指数跌1.57%,纳指跌2.04%。卡特彼勒跌4.36%,波音跌3.24%,领跌道指。特斯拉跌5.55%,微软跌3.21%。中概股普遍下跌,大全新能源跌10.93%,百胜中国跌8.82%。 国际油价全线下跌,美油6月合约跌1.31%,报81.55美元/桶。布油7月合约跌1.42%,报85.96美元/桶。国际贵金属期货普遍收跌,COMEX黄金期货跌2.56%报2297.3美元/盎司,COMEX白银期货跌3.94%报26.57美元/盎司。 美元指数涨0.65%报106.34,非美货币普遍下跌,欧元兑美元跌0.51%报1.0666,英镑兑美元跌0.57%报1.2491,澳元兑美元跌1.43%报0.6473,美元兑日元涨0.95%报157.80,美元兑瑞郎涨0.97%报0.9195,离岸人民币对美元跌108个基点报7.2550。 市场策略 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主要股指中,仅沪指盘中创出新高,但冲高回落。持续横盘震荡后沪指向上突破,但是以小K线突破,不能认为是有效突破,反倒很可能是假突破。从三桶油、银行等权重股来看,目前都处于高位或相对高位,呈现了顶部特征,后市很难再引领大盘继续向上突破。沪指反弹3个月近400点,时间、空间都比较可观了,连续上涨3个月后,5月有出现大级别调整的风险。 题材掘金 激光焊接:据报道,近日,美国能源部(DOE)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发布了一份关于在太阳能组件生产中使用激光焊接工艺的报告,研究人员认为这可以使组件更容易回收。报告讨论了“飞秒”激光在太阳能组件制造中的潜力,这是一种在几分之一秒的短时间内以短促、尖锐脉冲形式发射的激光,可用于将太阳能组件的玻璃组件焊接在一起,从而无需使用目前广泛使用的塑料聚合物薄片来连接玻璃组件。不含此类聚合物的组件可以被粉碎,其中的玻璃和金属线可以很容易地被收集并用于其他组件中,从而提高回收过程的效率。 标的:中再资环(sh600217)、华工科技(sz000988) FSD:据报道,在马斯克访问北京后,特斯拉获得“暂定批准“在中国大陆境内上线FSD功能。据特斯拉用户APP显示,特斯拉中国官方的FSD服务的购买页面描述已经由“稍后推出”改为“即将推出”。此外,上周末发布的《关于汽车数据处理 4 项安全要求检测情况的通报(第一批)》提到,特斯拉上海超级工厂生产的车型全部符合合规要求,是唯一一家符合合规要求的外资企业,也从侧面印证了特斯拉FSD入华提速。 标的:恒帅股份(sz300969)、隆盛科技(sz300680) 公告精选 【重大事项】 贵州茅台:丁雄军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恒润股份:公司前董事长、第二大股东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中富通:公司及董事长陈融洁、财务负责人林琛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广哈通信:终止购买广东暨通信息发展60%股权 万通发展:控股股东方面协议转让5.53%公司股份 上海医药:终止I010项目、B002项目及B003项目的临床试验及后续开发 开创电气:拟5.91亿元投建年产200万台锂电电动工具生产项目 佐力药业:高级管理人员马爱华配偶短线交易公司股票 喜悦智行:实际控制人之一罗胤豪被采取强制措施 许继电气: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远大智能:公司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中海达:一直与百度Apollo在高精度差分定位方案产品及相关技术领域有业务合作,但该类业务收入占公司智能驾驶车载高精度业务收入权重较小 勘设股份:公司董事长张林被留置、立案调查 联泰环保:公司及实控人之一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平高电气:董事长李俊涛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京能电力:隋晓峰辞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浩瀚深度: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1.08亿元合同 天创时尚: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宜安科技: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天富能源:控股子公司中标多项工程项目,金额合计5.1亿元 华光环能:拟推1308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交控科技:控股子公司签订1.5亿元日常经营合同 朗科科技:子公司与中兴康讯和南京中兴签署供货保证协议和合作框架协议 南京新百: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海通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信证券:公司和孙公司中信中证资本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瑞联新材: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 5月6日起停牌 威创股份: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5月6日开市起停牌 ST华铁: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 5月6日起停牌 *ST越博:公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股票停牌 *ST三盛: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股票停牌 【增减持】 盈康生命:控股股东拟增持5000万元-8000万元 东杰智能:董事梁燕生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合计不超0.91%股份 安孚科技:董事、高管拟合计增持490万元—600万元公司股份 五洲新春:南钢股份拟减持不超0.505%公司股份 卓然股份:股东马利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减持公司不超2%股份 敏芯股份:华芯创投拟减持不超1.4994%公司股份 极米科技:百度网讯、百度毕威拟合计减持不超3%公司股份 凌志软件:股东华达启富等拟减持公司股份 日播时尚:股东胡博军拟减持不超1%股份 【回购】 凡拓数创:董事长提议以1500万元至3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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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5-01
今日业绩股:亚马逊利润翻3倍盘后股价仅"昙花一现",其它业绩股更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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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和AWS的数百名员工。 未宣布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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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Meta和谷歌今年发布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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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市场高度关注亚马逊是否也会首次发放股息。亚马逊没有追随Meta和谷歌宣布史上首次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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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华尔街略感失望。 亚马逊是最后一家尚未向股东支付股息的大型科技公司。 该公司自2022年6月斥资33亿美元回购股票以来就再无动作,任何更新动态都可能有力推动股价上涨。 有分析称,发放股息既是一家公司步入成熟的标志,也可能有效分散投资者对巨额资本支出的注意力。 New Street Research认为,亚马逊不太可能派发股息,而是在剩余61亿美元的股票回购授权上做文章,同时,为AI提供资金将令公司的资本支出高于市场共识预期。 云服务收入增长 亚马逊的云服务收入增长超过了分析师的预期,该公司表示,这是由于“人工智能能力重新加速了其增长率”。 该公司的AI服务Amazon Bedrock是一个大型语言模型,类似于Open AI的Chat GPT和Google的Gemini。 亚马逊表示:“全球有数以万计的组织正在使用Amazon Bedrock。” 尽管增长超出预期,但亚马逊截至6月30日的三个月销售指引低于预期,导致其股价下跌3%。 亚马逊Prime广告 亚马逊Prime节目和电影期间播放的广告帮助这家科技巨头的销售额和利润超出了预期。 今年前三个月的广告收入同比增长24%,该公司将Amazon Prime广告设为许多客户在此期间的默认选项。 首席执行官Andy Jassy表示,这是“今年的良好开端”,尽管工会和员工团体表示,提高速度是以牺牲员工为代价的。 Jassy表示,“我们所有业务都还处于早期阶段”,并补充说他对未来感到“兴奋”。 华尔街观点 瑞银指出,随着AWS收入更加稳定,投资者的关注点扩大至零售市场平台业务和营业利润,“而不是更狭隘地只关注AWS增长”,预计AI助攻、同日速达会令亚马逊电商业务加速发展。亚马逊本周称,今年前三个月便已创下Prime会员配送速度的新纪录,打破了2023年的纪录最高。 高盛称,零售需求有韧性,以及AWS和广告收入的预期增长,令亚马逊成为电商股“首选”,否则由于该行业面临一系列不利因素,高盛本来对电商股整体持有谨慎态度。美国银行也称,零售利润率不断扩大、AWS和广告收入的积极进展是亚马逊股价主要驱动因素。 富国银行认为2024年将是周期性复苏的一年,企业人工智能可能在2025/2026年更受关注。Needham称亚马逊将跻身人工智能竞赛的2至3名最大赢家之列,其正在开发定制的生成式人工智能芯片,可能是未来几年股价的巨大催化剂,但消费者需求疲软和竞争加剧是主要风险。 其它业绩股: AMD一度跌9%,该公司一季报和指引表现优异,但AI芯片销量展望不符合市场预期。 星巴克收盘后股价下跌11.63%,该公司发布了第二季度报告,该公司第二季度同店销售额下降了 4%。该公司本季度营收也未达预期,为 85.6 亿美元,而预期为 91.3 亿美元。 超微电脑盘后跌9.85%,该公司公布第三季度报告,收入为 38.5 亿美元,略低于预期,而预期为 39.5 亿美元。 凯撒娱乐股价在盘后下跌2.3%,该公司发布了第一季度报告,其第一季度销售额未达预期,为 27.4 亿美元,而预期为 28.4 亿美元。首席执行官汤姆·雷格在一份声明中将今年超级碗和疯狂三月赛季的不利结果归咎于公司的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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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ssi
2024-05-01
徐工机械获东吴证券买入评级,混改推进释放业绩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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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彰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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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盈利能力趋势提升。重视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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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彰显信心。工程机械有望迎来“大规模设备更新+行业自身更新”双重周期共振。 风险提示:行业周期波动、全球化拓展不及预期、国际贸易摩擦、汇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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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4-05-01
东吴证券:给予徐工机械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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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一季报点评:混改推进释放业绩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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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彰显信心》,本报告对徐工机械给出买入评级,当前股价为7.03元。 徐工机械(000425) 投资要点 事件:公司发布2023年报及2024年一季报。2023年归母净利润53.26亿元,同比增长23.51%;营业收入928.48亿元,同比减少1.03%;拟10派1.8元,当前股价对应股息率2.6%。2024年一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16亿元,同比增长5.06%;营业收入241.74亿元,同比增长1.18%,符合市场预期。 业绩符合市场预期,高机、矿机等新兴板块表现亮眼 2023年挖机行业销量同比下滑24%,2024年一季度同比下滑13%,公司业绩增速高于行业,阿尔法属性彰显。2023年分产品看:(1)起重机械:实现收入218.87亿元,同比下滑11.20%,继续保持全球第一。(2)土方机械:实现收入225.60亿元,同比下降4.56%。(3)混凝土机械:实现营收104.25亿元,同比上升9.72%。(4)高空作业机械:实现收入88.83亿元,同比增长35.62%。(5)矿业机械:实现收入58.61亿元,同比增长14.17%。此外,新能源产品表现亮眼,新能源装载机连续两年实现倍增,2024年Q1增长超40%。 海外市场稳步拓展,看好工程机械全球化推进 2023年分区域看:(1)国内:2023年公司境内营收556.28亿元,同比下降15.60%,占比为59.91%。(2)海外:2023年公司实现海外收入372.20亿元,同比增长33.70%,占总营收比重提升至40.09%,同比提升10.42pct。2024年Q1国际化收入106.2亿元,占比进一步提升至44.12%。据KHL发布《2023全球工程机械制造商排行榜》,徐工集团全球份额仅5.8%,远低于海外龙头卡特彼勒/小松16.3%/10.7%。国内工程机械具备全球竞争力,在海外市场加速拓展情况下,看好工程机械出海长逻辑。 混改推进释放业绩弹性,盈利能力趋势提升 2023年公司销售毛利率为22.38%,同比提升2.17pct,销售净利率为5.74%,同比提升1.16pct,2024年一季度公司销售毛利率22.89%,同比上升0.26pct,销售净利率6.66%,同比提升0.14pct。费用端,2023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为15.2%,同比提升1.1pct,其中公司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分别为7.2%/2.9%/4.3%/0.8%,同比分别提升0.2/0.3/0.2/1pct。2023年公司表内全口径应收款/存货同比下降41.84/27.21亿元,2024年Q1公司存货下降18.33亿,资产质量改善。 重视投资者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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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彰显信心 4月30日,公司发布回购公告,拟用自有资金回购3-6亿元公司股票,回购价不超过8.5元/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3%-0.6%。本次回购拟用作注销股份,增厚每股收益,彰显长期发展信心。此外,公司发布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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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1.27亿元,当前股价对应股息为2.60%。公司积极回馈投资者,通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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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份回购等方式,2022年至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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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9亿元,2023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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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1.27亿元,同比增加20%。2022年回购金额为8.52亿元,大股东增持5.40亿元,彰显长期发展信心。 工程机械:有望迎来“大规模设备更新+行业自身更新”双重周期共振CME预估2024年4月挖掘机(含出口)销量18500台左右,同比下降1.5%左右,降幅环比有所改善。分市场来看:国内市场预估销量9500台,同比基本持平。出口市场预估销量9000台,同比下降2.8%,降幅环比改善。展望后续,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发力,二季度工程机械基数压力减弱,行业数据有望继续回暖。上轮工程机械上行周期为2016-2020年,按照八年使用寿命,上轮销售设备已处于大规模寿命替换期,大规模设备更新等系列政策助推行业回升,有望迎来“大规模设备更新+行业自身更新”双重周期共振。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考虑到行业周期复苏节奏具有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考虑,我们下调公司2024-2025年归母净利润预测至67(原值75)/88(原值100)亿元,预计2026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17亿元,当前市值对应PE为12/9/7倍,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周期波动、全球化拓展不及预期、国际贸易摩擦、汇率及原材料价格波动。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广发证券石城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为76.6%,其预测2024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73.78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11.34。 最新盈利预测明细如下: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0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9家,增持评级1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7.74。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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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4-05-01
东吴证券:给予华熙生物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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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元、
分红
率为48.6%。2024Q1公司实现营收13.6亿元(+4.2%),归母净利2.4亿元(+21.4%),扣非归母净利2.3亿元(+53.3%)。 化妆品业务阶段性调整,持续打造大单品。2023年化妆品板块实现营收37.6亿元(-18.5%),主营收入占比61.8%。公司持续积极进行战略调整,产品端优化大单品为核心的品类体系,渠道端调整渠道结构、提高自营渠道占比。各大品牌逐渐开展差异化经营战略,润百颜大单品系列屏障修护系列占比已超过润百颜整体销售收入40%;夸迪推出大单品夸迪臻金蕴,聚焦抗老赛道核心品类的差异化塑造。 医疗终端业务高增,原料稳定增长。2023年公司原料/医疗终端业务分别实现营收11.3/10.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8.6%/18.0%,分别同比+15.2%/+59.0%。①原料:分地区看,国内国际市场均有增长,其中国际市场增速较好(+21.5%);分产品看,高毛利率且稳定的医药级非透明质酸原料增速较快(+19.0%);公司无菌级HA生产线已完成试产,进一步巩固公司在HA高端市场的领先地位。②医疗终端:得益于医美差异化优势和分层抗衰产品组合完善,医疗终端业务高增,其中皮肤类医疗产品收入达7.5亿元(+60.3%)。 24Q1盈利能力改善,期间费用率大幅优化。①盈利能力:2023年公司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73.3%/9.8%,分别同比-3.7pct/-5.5pct,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原料产品毛利率同比-6.8pct(生产成本上升)。2024Q1公司毛利率/净利率分别为75.7%/17.9%,分别同比+2.0pct/+2.5pct,盈利能力改善。②期间费用率:2023年公司期间费用率为61.7%、同比+2.3pct,其中销售/管理/研发/财务费用率同比分别-1.2/+1.9/+1.2/+0.3pct,管理&研发费用率略增长。2024Q1期间费用率为51.3%、同比-7.6pct,主要系销售费用率明显优化(同比-10.4pct)。 盈利预测与投资评级:华熙生物是全球透明质酸产业龙头,“四轮驱动”下一体化优势稳固。考虑护肤板块战略调整增速暂时承压,我们将公司2024-25年归母净利润9.9/11.7亿元下调至7.3/8.5亿元,新增2026年归母净利润预测10.1亿元,分别同比+23%/+16%/+19%,当前市值对应2024-26年PE为40/34/29X,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行业竞争加剧,新品推广不及预期等。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7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5家,增持评级2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97.21。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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