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 对,你可能会说,这只是代码,这是去中心化的。这没错,但是给代码提供“流动性”的一定是拥有资产的中心化“实体”,当然你非说这是AI组的流动性池子,也不是不行,那么就要看AI最终的收益者是谁,如果是黑洞,那自然就没关系了,但如果是实体的个人,还是适用于这个新的规定。 再当然,该规定是否真的会延申到Crypto的领域(已经证实适用于DeFi),现在并不知道,但可以知道的是,这条规定是100%的包括了Crypto的领域,无非就是看SEC会选择如何执行,仅此而已。 PS:那么这项规定的坏处在哪里?这还用问吗?SEC不会轻易的对某一个个人下手,执法成本太高,收益太低,而且个人本身也不是会对某一个项目有太大影响的,但如果本身就是处于SEC“证券”的管辖范围之内,那么收到SEC传票的可能性就会很大,说人话就是如果你或者你的项目不在SEC的名单或者视线上,那就是100%池子都是你的都没事,但如果你或者你的项目正在被SEC“监视”,那么你的风险就会很高。 再举一个例子,在上一次SEC公布了几个Token是“证券”,而好死不死的你又是其中一个被认定是“证券”Token的最大流动性提供方,那么你不倒霉谁倒霉。 这里的“你”,即可能是项目方,也有可能是做市商,甚至有可能是某一个坐庄的大户。而关键点就在于“承担重要流动性提供角色的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你提供流动性大于5,000万美元的时候。 PS2:关于5,000万美元的门槛目前好像尚未定论,姑且先按5,000万美元计算,5,000万美元只是Gary当时犹豫后说出的数字,未必就是最终。 来源:金色财经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