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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研究: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再下调2%,释放美元流动性稳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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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全口径上调至1.5,扩大了境内
外资
的利用空间,对人民币汇率稳定也起到了有益效果。8月,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召开2023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时强调,将密切关注跨境资金波动情况,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 表1: 近三年来我国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时间线 资料来源:中国银行研究院 第三,有利于金融市场稳健运行,缓解资金非理性流出压力。当前外部形势依旧复杂,地缘政治风险犹存,美元指数波动反弹,叠加国内经济复苏进程不及预期,市场投资者情绪受到了影响,
外资
在境内持续流出,对我国股市和汇市都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为了巩固经济基本面复苏步伐,近期我国频频出台各项利好政策,齐发力支持市场需求恢复。本次外汇“降准”工具的使用,是汇率稳定政策的进一步加码,不仅有利于稳汇率稳预期,也有利于人民币资产价值稳定,缓解
外资
持续流出的压力,对股市行情与金融市场稳健也有利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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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9-01
中国官媒突然定调!比特币归属于“合法财产” 现行法律未定性为非法 涉案不可一律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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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流通,大都充当违法犯罪支付手段、境
外资
金非法入境媒介等“黑灰”角色,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 第二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属于虚拟商品,具有财产价值,且从司法解释关于盗窃、抢劫等违禁品定盗窃、抢劫罪的规定看,也应当将虚拟货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但鉴于中国现行政策禁止虚拟货币流通,不宣将其认定为合法财产予以保护。 第三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且属于合法财产,除非其被持有人用于违法犯罪或直接源于持有人的违法犯罪等,否则应当保护虚拟货币持有人的财产权益。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并强调虚拟货币具有经济属性可归属为财物。 “虚拟货币本身具有使用价值。法定货币特别是纸币(具有收藏价值的除外),除了具有价值尺度、交换媒介、支付手段等法定功能之外,其本身并不具有一般性使用价值。但虚拟货币不同,其本身可以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笔者强调。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在8月早些时候发布《关于跨境赌博治理问题调研报告》,报告指出,博弈集团正利用区块链、加密通讯、加密货币等新兴技术将业务从线下转向线上隐蔽运作,逃避打击。此类犯罪还涉及信息网络犯罪等黑灰产业。 报告中也提到,2021年以来跨境博弈犯罪案件数大幅增长,预计2023年将保持高位态势。新型博弈方式导致涉案金额增多,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数大增。 (来源: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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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3-09-01
午评:A股三大指数震荡涨跌互现,商业百货、食品饮料等消费板块活跃,煤炭、钢铁等资源股大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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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提振,本周以来重心不断上行。不过,海
外资
金不稳以及无主线上行下,市场迎来反复。对于此次上行,暂定义为超跌反弹,因此近期需要继续关注成交量的情况,如果压力位不能有效突破,依旧要预防指数重心回落的风险。 银河证券认为,随着近期政策频发,一定程度上提振投资者信心,但是投资者信心的完全恢复既需要时间也需要耐心。在投资者情绪较为复杂交织的当下,有的观望情绪浓厚、有的乐观布局,我们建议正式市场波动,坚定信心,提前做好适当布局,把握节奏。具有长期增长动能的行业可创造稳健的业绩,好业绩是不褪色的投资理念。积极策略是适当布局,在低位找可攻守兼备的组合拳,即受益于政策利好+避险性板块是9月配置主要方向。投资策略应当聚焦受益于政策助力板块里的低估值价值股+成长型价值股。9月我们建议战略性布局消费、科技、券商等板块里的价值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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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9-01
信创ETF指数(159540):信创—数字经济时代的“安全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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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操作系统方面,市场主要由微软、谷歌等
外资
垄断,国产统信UOS系统及麒麟OS具备相对完善生态圈、但目前配套PC软件不足。由此可见,在信创领域的国产升级方面还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2. 国家战略:信创的新高度 海外不利因素触发信创战略升级,国产替代急迫度提高。愈演愈烈的科技战与“卡脖子” 暴露出我国信息技术核心领域受制于人的现状,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自上而下的硬件-软件自主可控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关键。在二十大报告中,首次以专章论述国家安全,提出“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确保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等,信息技术领域的自主可控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十四五”规划中,也同样强调科技自立自强在国家发展中的战略支撑作用,提出要“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多项重大政策以及提出了“2+8+N”体系,“2”是指党、政。“8”是指关于国计民生的八大行业,即金融、电力、电信、石油、交通、教育、医疗、航空航天。“N”指汽车、物流、烟草等行业。中长期来看,信创产业有望逐步从党政走向各行各业,从存量替代走向市场创新,打开广阔应用空间。 3. 信创+AI:双翼齐飞 伴随着以ChatGPT为代表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取得突破性进展,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技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开始融合发展,信创行业将面临数字化和智能化带来的双重安全挑战。挑战之下也带来了机遇,人工智能在信创的基础之上会有更大的赋能,AI系统的普及应用也会给信创带来一轮大升级。信创方面从基础设施到应用创新的成果可能是几倍级应用,叠加了人工智能技术以后可能就是更高级别的几何级增长的倍数关系。随着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AI+信创将在更多的领域得到应用,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更多的便利和价值。同时,随着国家对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视和支持,政策环境和市场需求也将为AI+信创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机会。 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指数覆盖了基础硬件、基础软件、应用软件、信息安全等信息技术创新核心领域,易方达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ETF(认购代码:159540)将于2023年9月1日公开发售,有助于引导资金支持信创企业加快关键技术攻关、实现自主可控,同时可以帮助投资者分享信息技术创新发展红利。 风险提示:界面有连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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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3-09-01
虚拟货币的财物属性认定及涉案财产处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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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流通,大都充当违法犯罪支付手段、境
外资
金非法入境媒介等“黑灰”角色,在法律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不应当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第二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属于虚拟商品,具有财产价值,且从司法解释关于盗窃、抢劫毒品等违禁品定盗窃、抢劫罪的规定看,也应当将虚拟货币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但鉴于我国现行政策禁止虚拟货币流通,不宜将其认定为合法财产予以保护。第三种意见认为,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且属于合法财产,除非其被持有人用于违法犯罪或直接源于持有人的违法犯罪等,否则应当保护虚拟货币持有人的财产权益。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是: (一)虚拟货币具有经济属性可归属为财物 1.虚拟货币本身具有使用价值。法定货币特别是纸币(具有收藏价值的除外),除了具有价值尺度、交换媒介、支付手段等法定功能之外,其本身并不具有一般性使用价值。但虚拟货币不同,其本身可以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表现在:(1)充当结算媒介。在一些区块链应用领域例如证券结算领域,区块链系统内部的加密资产流通不可或缺,如为了实现区块链证券结算系统中的货银对付(DVP),需要由区块链中的控制或指定节点在向托管银行存入等额法定货币的前提下,发行虚拟货币即“结算硬币”(Settlement Coin)以实现系统内部的证券与资金结算。(2)充当虚拟凭证或财产。如作为演唱会、音乐会的门票等,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不可篡改的功能;作为电子投票、游戏道具等,使用区块链技术确保虚拟财产不可篡改。在此情况下,尽管依法应当否定其货币功能,但不影响其财物属性的认定,也是法律为新兴技术发展保留必要通道的功能体现。 2.虚拟货币的交换价值客观存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通过区块链将世界上任何角落的陌生人连接起来,通过“共识机制”和“去中心化”的点对点交易来传输价值,成为世界范围内便捷结算工具,特别是通过锚定法定货币(或资产)方式保持价格稳定的稳定币如泰达币(USDT)应运而生以后,虚拟货币的货币功能日益完善。虚拟货币具有的去中心化特征,通过分布式加密系统运行,世界上所有的虚拟货币硬件系统都存有虚拟货币账本,虚拟货币不会因一个硬件的灭失而灭失。也正基于虚拟货币技术上的不可篡改性和反脆弱性,虚拟货币被部分群体视为“硬通货”,成为现实生活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付手段。在当下的世界支付体系内,虚拟货币已经超越其计算机数据这一物理特性,作为新兴金融技术,被许多国家纳入金融体系,并将其作为一种合法的货币使用,如日本、美国、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国家。据统计全世界已有73个国家近3万台虚拟货币ATM机。 我国目前出于保障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打击违法犯罪等考虑,尚未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及货币功能,但其交换价值因存在境外市场的法定认可和合法流通而客观存在,无法摒除。如果将虚拟货币视为毒品等违禁品予以对待,不承认其交换价值,势必导致虚拟货币不可避免地从境外流入境内后,凝结的劳动价值、市场价值被废弃,客观上导致财产灭失,并不利于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追赃挽损工作的开展。 3.以非法手段取得他人虚拟货币的,应当按照财产犯罪处理。如前所述,虚拟货币客观上具有正向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不同于不具有任何正向价值的毒品等违禁品。在司法解释等出于对占有保护的目的,而规定盗窃、抢劫、诈骗毒品等违禁品,构成相关财产犯罪的情况下,“举轻以明重”,虚拟货币理所应当成为财产犯罪对象。 基于虚拟货币之计算机数据这一物理特性,司法实践及学理上一直存在将涉虚拟货币犯罪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定罪处罚的做法和观点,显然放弃了对虚拟货币之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评价,又不得不通过扩大对我国刑法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手段解释的方式,为此类行为寻求入罪途径,确有违“罪刑法定”之嫌。如某案中,涉案被告人并不是使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技术手段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也未实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等行为,其行为实质是非法获取虚拟货币,侵犯的法益是物的所有权,并未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所保护的公共秩序之法益。舍弃财产犯罪,以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定罪处罚,有违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也剥夺了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及财产权益的保护。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赞成将通过骗取、盗窃、抢劫等非法方式取得他人虚拟货币的行为与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行为,认定为法条竞合关系,而非想象竞合关系的意见。对于盗窃虚拟货币等,数额未达到入罪标准的,不能退而求其次,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定罪处罚。 (二)现行法律政策并未将虚拟货币定性为非法物品 1.相关规章明确认定为虚拟商品。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银发〔2013〕289号,以下简称《2013五部门通知》)明确规定:“从性质上看,比特币应当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进而,如泰达币等与比特币一样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特点的其他虚拟货币,也应当属于虚拟商品。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将比特币等虚拟商品归属于虚拟财产进行保护,亦得到民法典这一开放态度的支撑。 2.行政法律政策并未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门于2021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以下简称《2021十部门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此条规定,司法实践中产生两种解释:一种认为,所有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都是属于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另一种意见认为,只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才是非法金融活动而予以禁止。“业务”的释义是个人的或某个机构的专业工作。对于偶尔一次的买卖行为,显然不能定义为业务活动,比如某案中作为出售虚拟货币方的李某乙,现有证据可以查明是第一次代其儿子在境内出售虚拟货币,将其此次售卖行为定性为业务活动,显然不妥。综上,笔者认为《2021十部门通知》并未将所有的虚拟货币买卖行为都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而予以禁止。司法实践必须结合个案行为特征,对是否属于应当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作出认定。 再从《2021十部门通知》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看,买卖虚拟货币可认定为“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违背公序良俗的才认定行为无效,而不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不涉及非法金融活动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不具有行政违法性。虽然买卖虚拟货币的民事行为,因危害了国家的金融秩序等可以认定无效,但交易对象虚拟货币本身并非非法物品。 3.从民事审判实践来看,仅“厌恶”交易行为,并不否认虚拟货币的合法财产属性。笔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随机选取的2022年以来的16件涉及虚拟货币交易的终审民事判决看,司法实践对于以虚拟货币的生产、交易、投资为目的而实施的民事行为,全部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认定无效,但对涉案的虚拟货币及交易对价,并未采取移送相关行政部门处理,并由行政部门予以追缴等措施。其中,颇具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知民终1581号民事判决,认为为获取虚拟货币而订立的软件开发合同,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但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故判决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返还合同款10万元,而非没收该10万元,或者将该10万元排除在法律保护范畴之外,这与《2021十部门通知》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对于未涉及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民事行为人风险自担、责任自担,现行的法律政策尚未禁止,更未将虚拟货币认定为是与毒品、淫秽书刊、管制刀具等一样性质的违禁品,相关主体持有虚拟货币具有合法性。例如林农所有的林木,在未取得砍伐许可证前,可以合法所有,但不得以砍伐方式处置。 综上,在现行的法律政策框架下,我国相关主体持有的虚拟货币,仍属于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二、以合法性的基本立场处理涉案款物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对于涉虚拟货币的犯罪行为,涉案款物并不可一律予以没收或者发还,应当在刑事、民事法秩序统一的基础上,分别予以对待,做到个人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保护。 (一)被害人无交易行为的。如盗窃他人虚拟货币的,被害人并无将其持有的虚拟货币对外出售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被告人通过非法方式取得被害人的虚拟货币密匙,从而窃得虚拟货币的,盗窃行为侵害的是被害人对虚拟货币的合法财产权,被害人并无危害国家金融秩序等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在此情形下,应当判决被告人承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义务。对于被告人尚未转移的虚拟货币,应当责令返还给被害人;对于已经转移的虚拟货币,可以按照被告人销赃价、被害人购买价或被害人的前手购买价、参照被告人或被害人近期同类虚拟货币交易价等,认定犯罪数额并责令退赔被害人;对于无法查明销赃价、购买价等的,鉴于我国已经取消境内各种形式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故缺乏相应的市场参考价格,即无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由相关政府价格认定部门作出价格认定,相关虚拟货币的价格不计入犯罪数额,但犯罪行为应予以认定。 (二)被害人有交易行为的。对于被告人是利用被害人的交易行为而实施的诈骗、抢劫、抢夺、盗窃等涉虚拟货币犯罪行为,因被害人系在实施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过程中,致其合法财物被侵害,被害人亦具有过错。刑事判决在确定被告人的退赔责任时,应当注意与民事裁判保持一致。对于具有多次虚拟货币交易、无法说明虚拟货币合法来源、有证据证明系为了实施违法犯罪而交易虚拟货币等情形的,可判令追缴被告人的全部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不再责令退赔被害人;不具有前述情形的,应结合被害人的民事过错程度,判令被告人部分或者全部退赔被害人,其中判令部分退赔被害人的,其余部分应当责令向被告人追缴并予以没收。缴获的虚拟货币,可以通过特别途径,在国际市场合法售卖,取得款项上交国库。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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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9-01
中泰策略徐驰:北上资金难以作为市场“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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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幅度变化明显增大,反映出部分交易性的
外资
在近两年开始注重短期交易效果,而对于长期配置的属性边际降低。” 至于上述情况出现的问题,徐驰分析,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对养老金等投资中国资本市场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这让以对冲基金为代表的交易型
外资
占北上资金比重有所提高,而该类资金短期交易风格明显,在投资过程中更加注重一些短期因素的影响,因此往往会呈现“快进快出”的特点。 徐驰强调,即便是配置型北上资金,其亦带有估值的“有色眼镜”。例如,代表中国链主企业的优质央国企龙头估值被市场显著低估,但市场对优质央国企龙头逐步价值认同的过程中,部分北上资金难以客观看待A股估值体系的变化,亦难以引领市场资金对优质央国企的价值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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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9-01
东吴证券:给予广发证券买入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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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世代客户群体,投资收购惠理集团开拓海
外资
管业务,有望抓住机遇突破发展,但当前经济环境仍在恢复,交投不活跃可能影响公司资管及证券业务,因此我们下调对公司的盈利预测,预计2023-2025年的归母净利润为85/100/115亿元(前值为99/112/131亿元),当前市值对应2023-2025年PB为0.95/0.92/0.86倍,维持“买入”评级。 风险提示:监管趋严抑制行业创新、行业竞争加剧、经营管理风险。 证券之星数据中心根据近三年发布的研报数据计算,东吴证券胡翔研究员团队对该股研究较为深入,近三年预测准确度均值为79.23%,其预测2023年度归属净利润为盈利98.92亿,根据现价换算的预测PE为11.6。 最新盈利预测明细如下: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9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5家,增持评级4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21.36。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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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3-09-01
贝壳已深感寒意,但好在重磅“救市”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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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后迅速转冷,但据海豚君的了解,部分
外资
行基于贝壳能进一步提升市占率的“美好预期”,对贝壳存量房业务的成交额(GTV)预期仍相对较高。 但实际表现则大失所望,贝壳最终实现存量房成交4565亿元,环比下降超30%,也明显低于卖方预期的5620亿。 细分来看,由链家主导成交的GTV同比增速仅为9.7%(还是基于去年极低的基数),而加盟店主导的成交额增速则为20.5%。因此海豚君推测,链家占据优势的一、二线高能级城市二手房景气度最差,可能是主要拖累原因。 而原本随着加盟门店主导交易额占比提高,一般会导致整体佣金率的走低,但所幸本季佣金率是环比持平在1.4%并未下降,使得存量房业务的营收为64.2亿,逊于预期的幅度缩窄到5%左右。 总的来看,贝壳最核心的存量房业务表现不及预期,是本次财报的主要问题之一。 二、新房业务:贝壳强势依旧,近乎免疫行业下行 相比于存量房,新房成交额在二季度的下滑是更为严重的,百强房企的销售额在去年特殊情况下的低基数下,无论同环比都在继续下滑。 但贝壳的新房成交额却逆势同、环比都在增加,达到了29.5亿(+6% mom),表现相当强劲。海豚君认为,原因一是公司目前合作对象主要是头部国资房企,销售下滑幅度更小,另外情绪冰封的情况下开发商对第三方渠道引流获客的依赖可能也进一步提升了。 不过,由于国企议价能力更强,自优化合作对象以来,贝壳新房业务的佣金率就持续走点(也有整体佣金率都在走低的可能),本季度新房业务佣金率再度环比下降了0.1pct到2.9%。不过佣金率下降幅度很小,而GTV则相当坚韧,因此新房业务收入仍达到87亿,同比增长30%,达成了市场的高预期。 三、第二赛道继续高速成长 除了上述核心的中介业务,公司寄予厚望的第二赛道业务继续迅猛增长。 首先,家装业务收入环比大增了超85%到26亿,已达到了核心存量房业务收入的40%。由于一季度仍受疫情影响,在家装咨询和开工能常态化运行后,促使收入近乎翻倍增长。 家装以外的其他创新业务收入也达到了17.5亿,同样环比大增了近37%。据管理层解释,主要是住房成交不佳的情况下,租房业务和金融服务增长比较强劲导致。 四、收入平平、费用确显著增长拖累利润 整体上,由于存量房业务表现不佳,贝壳本季整体营收近195亿元,勉强达标市场预期,但环比还是缩水了约4%的。 而毛利层面,贝壳本季实现毛利润53.4亿元,虽然整体毛利率因存量房收入占比下降,而利润率较低的新房和家住业务占比提升,下降到了27.4%。具体来看,主要是公司佣金分成占收入比率提升了近3pct导致的毛利下降。但尽管如此,公司实际的毛利润仍高于市场预期的48.3亿。 但费用层面,在公司营收和毛利都环比下降之时,贝壳的营销费用和管理费用却环比明显增长。其中营销费用环比从13亿增加到了近16.5亿,管理费用也从16.2亿增加到了21亿。两者合计环比多增了约8.3亿。 据管理层表示,管理费用大增主要是因为计提了坏账损失(极端市场下,贝壳仍难以避免部分开发商流动性枯竭的问题)。而营销费用则主要是因为推广家装服务所需。 但无论公司如何解释,在核心且高毛利的存量房业务表现不佳,收入环比萎缩,而费用支出则明显增长,导致贝壳本季的经营利润仅为10.8亿,环比接近萎缩了2/3。同样仅勉强达标市场预期的10.75亿的利润。虽然并未miss,但考虑到中概股利润大幅beat都未必被市场嘉奖,勉强in-line的表现已可谓“糟糕”了。 同时海豚君也注意到,二季度贝壳平台上的门店数量逆势环比增加了近1500家到4.3万家。在行业明显下行的情况下,虽然逆势拓店可能利于市占率提高,但对应也会导致费用增长,也是本季度公司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之一。 五、渡过最难关,公司开始重新投入? 分板块来看,1)可以看到,存量房业务的贡献毛利率下降最为明显,从64%直接下降到了46%。 2)新房业务贡献毛利率则平稳的保持在27%,波动很小 3)另外发展迅速的家装业务在大面积复工后,贡献利润率也保持在近30%的水平。利润空间比新房业务还高,也提升了远期家装业务增量利润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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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8-31
8月31日晚间要闻盘点:重磅!存量首套房贷利率降低,9月25日起可申请置换贷款、可协商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武汉、江苏等多地官宣“认房不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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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海
外资
讯】 美国7月核心PCE物价指数同比上升4.2% 环比上升0.2% 美国7月核心PCE物价指数同比上升4.2%,预估为4.2%,前值为4.1%。美国7月核心PCE物价指数环比上升0.2%,预估为0.2%,前值为0.2%。 【重要公司】 恒大财富:因公司资产处置进度不及预期 公司无法开展本月兑付 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资产处置进度不及预期,未获得资产处置资金,公司无法开展本月兑付。后续兑付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建设银行: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 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公告称,将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依法有序推进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工作。将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抓紧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尽快开展利率调整工作。 宝能汽车旗下公司位于昆山的土地和设备等资产以6.11亿元拍出 据京东法拍网披露的信息显示,8月29日,宝能汽车旗下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三宗土地(323669.6平米)及无证建筑、机器设备以约6.11亿元人民币的成交价拍出,竞拍人为昆山市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恒大财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恒大财富关联公司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劳动争议案件。案件流程信息显示,今年6月,该公司因此案被强制执行5.4万余元。恒大金融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杜亮,注册资本10亿元,由恒大金融控股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为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贝壳:二季度经调整净利润23.64亿元 预计三季度净收入155亿元至160亿元 贝壳31日在港交所公告,二季度净收入为195亿元(27亿美元),同比增加41.4%。净利润为13亿元(1.79亿美元)。经调整净利润为23.64亿元(3.26亿美元),而2022年同期为经调整净亏损6.19亿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门店数量为43000家,较上年同期保持稳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活跃门店数量为41076家,与上年同期相对持平。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预计净收入总额将介乎于155亿元(21亿美元)至160亿元(22亿美元),由2022年同季度下降约9.1%至11.9%。 沪硅产业: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沪硅产业公告,公司此前公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拟减持股份不超过3%。近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27日发布的《证监会进一步规范减持股份行为》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情况和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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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8-31
8月绿盘收官,电子ETF(515260)逆市四连涨!多重底部信号或已现,9月静待“否极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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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所以9月市场反弹仍值得期待。 2)
外资
创史上最高单月净流出纪录。北向资金8月以来净流出近900亿元,创港股通开通以来最高单月流出纪录。看着也不是很多,不过
外资
的风向标意义比较大,这股资金持续流出也是8月掣肘市场的主要影响因素。 短期来看,8月美元指数走强、人民币汇率走弱是导致
外资
持续流出的主因。通过对比美元指数与上证指数走势,会发现二者存在负相关性。目前美元指数有“做顶”迹象,随着FOMC加息进入收尾阶段,外部因素反转可能随时会来。 3)8月大盘估值一度低于2005、2008年。通过与历次“市场底”估值比较,以万得全A指数衡量的市场整体估值,无论是市盈率还是市净率(整体法)均已低于2005年“998”底部水平,市净率更是低于2008年“1664点”历史大底水平。 整体看,市场在系列政策支撑下,底部逐步清晰,不过长期市场信心建立仍需时日。归根结底,市场上行底气来自于经济复苏,随着后续各项经济数据改善迹象进一步明确,相信市场反弹或也不会缺席。 【ETF全知道热点盘点】今日重点聊聊电子、食品、券商等3个板块主题的交易和基本面情况。 一、【麒麟芯片旋风引爆,电子ETF(515260)逆市连涨4日!机构:把握半导体周期底部】 8月收官日,电子板块扛起护盘大旗,芯片产业链继续活跃,截至收盘,中微公司上涨3.78%,沪硅产业上涨2.52%,中芯国际上涨2.46%。热门ETF方面,电子ETF(515260)低开后震荡走高,场内价格逆市收涨0.55%,连涨4日! 资金方面,电子行业获主力净流入43.48亿元,居31个申万一级行业第一!统计来看,主力近一周有4天净流入电子板块,金额合计超102亿元,居行业排行榜第二! 消息面上,华Mate60系列手机在华为官方电商平台低调上线,火爆全网。据有关消息,Mate60Pro手机搭载“Kirin(麒麟)9000S”芯片,麒麟芯片被认为是国产芯片的灯塔。 中信证券指出,搭载国产麒麟芯片的华为Mate60Pro有望拉动消费电子需求并推动半导体材料和零部件的国产化替代进程。 ①半导体材料方面:在半导体产业链遭到外部限制的大背景下,华为Mate60Pro充分体现了国内芯片的国产替代趋势,具备技术优势、有供应案例的零部件与材料龙头公司有望快速提升市占率; ②消费电子材料方面:华为Mate60Pro的发布有望拉动消费电子市场的需求,吸引用户升级换机,进而拉动整体消费电子产业的增长。 截至8月31日,A股半导体产品与半导体设备行业172家上市公司2023年半年报已披露,其中129家盈利,43家亏损。总体来看,半导体产品与半导体设备行业上半年合计营收5272.42亿元,同比增13.16%;合计净利润520.33亿元,同比降18.14%。 华金证券表示,当前半导体处于周期底部,由于整体消费终端需求低迷,供应链备货较为谨慎,IC设计公司经历了从去年Q3开始的去库,当前库存水位已经逐渐恢复常态,随着新机的陆续发布有望刺激下游需求的提升。Mate60Pro发布或将引领国内高端机发展趋势,有望加速带动中国智能手机回暖,加速产业链上下游景气度恢复。 资料显示,电子ETF(515260)跟踪中证电子50指数,持仓A股50只电子龙头股,全面覆盖芯片、消费电子、汽车电子、5G、云计算等热门产业龙头公司,一键布局A股电子核心资产。附前十大权重股一览: 二、【吃喝板块业绩双位数增长,食品ETF(515710)8月累跌6.49%,“错杀”机会来了?】 吃喝板块今日延续调整,贵州茅台、五粮液、伊利股份等权重股悉数飘绿,板块代表性食品ETF(515710)低开后持续在水面下方震荡,收盘场内价格微跌0.41%。 8月份,食品ETF(515710)场内价格累跌6.49%,月线止步两连阳。本月吃喝板块调整,主要系北向资金持续减仓影响。Wind数据显示,截至30日,北向资金近一个月卖出食品饮料行业181.88亿元,减仓额在31个申万一级行业中居首。 吃喝板块投资价值会否受到影响?市场分析人士指出,食饮行业在北向资金本轮“减仓潮”中承受较大抛压,短期波动难以避免,但从中报业绩情况来看,行业复苏状态较好,景气度仍高。伴随行业估值回落,配置价值或在逐步抬升。 具体来看板块业绩情况。以食品ETF(515710)跟踪的中证细分食品指数为例,目前其50家成份股公司业绩全部揭晓,其中48家上半年实现盈利,34家净利正增长,占比近七成!23家净利同比增速在20%以上,最高增速达116%。前十权重股中8股实现净利两位数以上增长。 从整体口径统计,50家整体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075.31亿元,同比增长12.85%,营业收入4256.2亿元,同比增长10.41%,整体业绩呈现较高韧性。 吃喝板块业绩表现不俗,叠加年初以来震荡下行的调整行情,估值水平持续回落。数据显示,截至8月30日,细分食品指数PE-TTM29.01倍,处于近3年来2.63%分位点,估值水平处于三年来底部区间,中长期配置性价比突出。 浙商证券最新研报表示,继续看好顺周期反弹下的白酒板块机会,重点关注短期&中期业绩确定性强的标的。我们认为2023年大众品渐进式回暖,根据疫后复苏存在的新的消费特点,推荐关注零食板块、低温奶、高档啤酒、乳制品、饮料等板块。 公开数据显示,食品ETF(515710)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超6成仓位布局白酒,近4成仓位布局饮料乳品、调味、啤酒等板块,其中“茅五泸汾洋”权重超50%(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山西汾酒、洋河股份),兼顾伊利股份、海天味业、青岛啤酒等细分板块龙头。 三、【券商ETF(512000)继续回调,资金逆行不止,机构:政策步入跨部委合作新阶段,券商有望持续受益】 今日券商板块延续弱势震荡,券商ETF(512000)低开低走,场内价格收跌2.01%,日线3连跌,全天成交额10.24亿元。 存量博弈下,当前市场对券商的多空分歧加剧,板块短线走弱。与此同时,资金逆行态势启动,昨日券商ETF(512000)再获净买入近2亿元,最近5日资金净流入4日,累计增仓5.86亿元。 券商板块本轮行情更接近政策驱动下的主题行情,当前已进入相关利好政策的出台期,“政策底”不断筑牢,券商有望持续受益;同时伴随着中报业绩披露完毕,上市券商基本面预期改善也值得关注。 1、上市券商中期业绩悉数披露,利润修复趋势延续。截至目前,券商ETF(512000)标的指数囊括的50家上市券商已悉数披露中报业绩,整体来看,上半年共有10家券商总营收超过百亿,归母净利润超过30亿的共有12家,数量均与去年同期持平。 盈利方面,上半年共有39家上市券商归净利润实现正增长,占比达78%,其中10家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超100%,增幅最高的天风证券盈利同比激增968%。行业整体延续年初以来利润修复趋势。 注:以上个股均为券商ETF(512000)标的指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成份股,个股描述不作为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也不代表管理人旗下任何基金的持仓信息和交易动向。 展望下半年,安信证券表示,在去年同期低基数背景下,叠加后续各项政策逐步落地,带动市场信心、投资信心修复,券商各业务条线均有望迎来边际改善,预计下半年券商业绩有望出现绝对值与相对值的明显增长。 2、政策步入跨部委合作新阶段,券商仍受益于强“政策底”加持。本次印花税“减半征收”在速度和力度上均超市场预期,更重要的是,来自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降税政策体现了更强的顶层信号意义,活跃资本市场政策进入跨部委合作新阶段,后续政策深度和力度值得期待。 开源证券预计,融资端(鼓励回购和分红,规范减持和融资)和投资端(跨部委合力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有望落地更多举措;券商估值和机构持仓仍在历史较低水位,当下继续看好券商板块。 东方证券表示,当前“政策底”已经日益显现。与此前不同的是,当前的政策更加全面与深入,涉及资本市场、房地产、财政等宏观多层面,政策的急迫性与监管层的决心有目共睹,“市场保卫战”已然打响,在强“政策底”的支撑下券商板块仍是当前市场的高性价比选择,下行空间有限而向上弹性突出。 公开资料显示,券商ETF(512000)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一键囊括50只上市券商股,其中近6成仓位集中于十大龙头券商,“大资管”+“大投行”龙头齐聚;另外4成仓位兼顾中小券商的业绩高弹性,吸收了中小券商阶段性高爆发特点,是集中布局头部券商、同时兼顾中小券商的高效率投资工具。 数据来源:沪深交易所。 风险提示:电子ETF被动跟踪中证电子50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8.12.31,发布于2009.07.22;食品ETF被动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4.12.31,发布于2012.4.11;券商ETF被动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该指数基日为2007.6.29,发布于2013.7.15。指数成份股构成根据该指数编制规则适时调整,其回测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文中提及个股仅为指数成份股客观展示列举,不作为任何个股推荐,不代表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投资方向。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投资人须对任何自主决定的投资行为负责。另,本文中的任何观点、分析及预测不构成对阅读者任何形式的投资建议,亦不对因使用本文内容所引发的直接或间接损失负任何责任。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基金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根据基金管理人的评估,电子ETF、食品ETF、券商ETF风险等级均为R3-中风险。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且基金销售机构所出具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选择基金产品并自行承担风险。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基金投资需谨慎。 风险提示:界面有连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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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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