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根据公告,智云股份在2020年收购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天中创”)后,九天中创在2022年虚假确认与江西米赞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5973.45万元、利润2411.23万元,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3.27%、7.09%。九天中创通过资金循环,无对应真实销售业务,导致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大连证监局拟对智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对智云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时任九天中创总经理周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包锋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李超,监事罗东、邹梦华、张秀敏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智云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年初曾遭交易所问询,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4年4月,深交所曾向公司发出了2023年年报问询函,关注公司年报中的多个财务问题。问询函涉及智云股份的营业收入增长、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商誉减值测试及其他应收款等多个方面。具体问题包括: 智云股份2023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2.03%,但净利润同比增加73.80%,要求公司列表说明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并解释在实物销售量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8,158.37万元,要求公司列示账龄3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详细信息,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存货账面期末余额为47,867.80万元,要求公司说明发出商品的新增及结转成本金额,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在建工程“湖北智云长全自动化设备制造工业园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达26.09%,要求公司说明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减值测试的计算过程。 商誉减值测试显示,智云股份未对剩余商誉5,381.38万元计提减值准备,要求公司说明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及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其他应收款的前五名金额合计17,181.71万元,要求公司说明应收款形成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对天臣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情况,要求公司说明变动情况及确认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股民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造成投资损失的可向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若最后的处罚下来,证实该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那么股民可发起维权诉讼。 以上内容与数据,与界面有连云频道立场无关,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