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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有道在北京成立新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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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智能机器人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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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智汇有道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苏鹏,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含版权代理、翻译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等,由北京网易有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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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8-17
中国突传重磅消息!万亿金融巨头中植集团计划债务重组 知情人称中植已暂停几乎所有产品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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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相关。在对私营企业(包括国内著名的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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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打击令投资者感到震惊之后,曾经蓬勃发展的经济现在陷入困境。经过多年严格的抗疫限制措施,消费者信心仍处于低迷状态。 中植并不是唯一一家陷入困境的公司。Use Trust的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今年共有106只信托产品违约,价值人民币440亿元。按价值计算,房地产投资占违约总额的74%。去年也出现了数十亿美元的违约。 由中植集团支持的信托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Zhongr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已经拖欠了数十款产品的付款,目前尚无计划让客户获得全额赔偿。数据提供商Use Trust的数据显示,中融今年有270只高收益产品到期,总计人民币395亿元(约合54亿美元)。 市场抛售 影子银行体系的危机正在加剧中国金融市场的抛售,中国金融市场已经受到令人失望的经济数据和房地产市场暴跌的压力。虽然中国高层领导人誓言要提振国内消费,支持私营部门,但他们尚未宣布任何新的刺激措施。令局面雪上加霜的是,中国本土企业债券违约率正处于今年年初以来的最高水平。 (图片来源:彭博社) MSCI中国指数周四早盘下跌0.8%,为连续第五个交易日下跌。离岸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正接近历史低点。 中国信托业将富裕家庭和企业客户的储蓄集中起来发放贷款,并投资于房地产、股票、债券和大宗商品。 根据彭博经济(Bloomberg Economics)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信托行业对房地产的敞口约为人民币2.2万亿元,占总资产的10%。中融是第九大信托公司,拥有约人民币6000亿元的资产。 彭博经济在一份报告中表示:“最大的危险是,一个负反馈循环开始出现,房地产压力给金融体系带来压力,破坏信贷扩张,抑制增长,进而加剧房地产行业的低迷。” 中国政府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要求其控制危机蔓延的风险,防止社会动荡。据彭博社报道,中国投资者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外抗议,这是该公司拖欠数十种投资产品付款后罕见的公众愤怒。 该事件的视频似乎显示,约有20多名抗议者聚集在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外,要求兑付高收益理财产品,这些产品被中融国际宣传为一种很安全的投资。在彭博社看到的一段微信视频中,一名女子愤怒地问道:“为什么公司不还钱?已经到期了。你们的财务报表上说有利润。” 彭博社称,这些抗议活动表明,这家陷入困境的中国影子银行的麻烦比外界此前所知的要更加严重,并突显出房地产市场低迷的影响正在向金融行业蔓延。 据知情人士透露,本周早些时候,中融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强在一次会议上告诉投资者,公司在8月8日错过了一批产品的兑付,自7月下旬以来,至少还有10款产品出现逾期。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说,目前至少有30只产品逾期,中融还停止了一些短期票据的赎回。 王强说,公司的流动性突然枯竭了。知情人士表示,该公司正面临着来自投资者和他们自己的理财经理的“海啸式”提问。由于会议是非公开的,这些人士要求不具名。在公司寻求收回投资价值的过程中,王强要求大家保持耐心。 中融投资者现在正在失去耐心。许多人以高达7%的年利率购买了这些产品,押注在中国股市和房地产价格下跌之际,这些产品将是一个安全的投资。北京的抗议者遇到了约10名警察和安保人员,而一名公司官员试图维持秩序。一名女子喊道:“把钱还给我们,否则我们就死在这里。”另一名女子说:“你们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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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ttier
2023-08-17
美股科技巨头M7再度全线下挫,纳指100ETF(159660)连续两日跌超1%,回调区间买盘踊跃溢价高达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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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入了新一轮牛市。 具体到美股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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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业绩及经营情况,光大证券表示,2023二季度美股互联网公司业绩普遍超预期: 1)Meta:净利润同比上升16.5%,时隔六个季度转正;DAU和ARPU驱动广告收入强劲复苏,Reels提供潜在广告收入增量;24年计划加大AI相关资本支出。 2)微软:智能云部门收入同比增长14.7%增速放缓,2024财年资本支出将逐渐增长;Copilot商业版定价,Azure收入占比提升,AIGC在业绩端的潜力尚未完全体现。 3)谷歌:广告收入同比上升3.3%增速转正,云业务增长强劲,23M5谷歌I/O大会密集发布AI进展,AI与谷歌应用生态紧密结合。 4)亚马逊:降本增效下资本支出持续下降,AWS的利润驱动力从优化支出逐渐转向差异化的AI功能部署。 (来源:光大证券《美国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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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专题报告(三):23Q2美股互联网巨头财报-AIGC应用各自争先,业绩潜力尚待释放》) 【美顶级机构披露13F报告,科技股仍是重要加仓标的】 华尔街顶级投行和对冲基金都已陆续披露二季度13F报告,持仓情况浮出水面!美股科技股仍是重要加仓标的,摩根大通大手笔增持微软、Meta和谷歌,花旗也增持了微软近三分之一,瑞银提高了亚马逊、英伟达和谷歌的仓位,桥水猛买中国ETF和拼多多。 根据方正证券的统计,2010年以来纳斯达克指数、标普500指数和道琼斯工业指数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3.5%、10.3%和9.2%。分解来看,盈利稳定增长是美股长牛的根基,2010年以来纳斯达克指数、标普500指数和道琼斯工业指数盈利年化增幅分别为14.3%、8.7%和6.3%。 数据来源:方正证券 从资产配置角度来看,投资全球科技巨头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国内投资者有效分散风险;短期在CPI回落、FOMC紧缩货币政策拐点的背景下,美科技股行情值得期待。纳指100ETF(159660)及联接A(018966)、联接C(018967)是一键布局美科技股的有效工具。 纳指100ETF(159660)跟踪纳斯达克100指数,在人工智能的时代浪潮之下,目前全世界AI领域布局和积淀最领先、最深厚的科技巨头仍然集中在纳斯达克,比如微软、谷歌、英伟达、Meta等等,这些AI巨头无一例外都是纳斯达克100指数的前十大权重股,纳斯达克100指数前十大权重占比超59%,龙头属性集中。纳指100ETF(159660)管理费0.5%/年,托管费0.15%/年,明显低于市场主流的费率结构,费率优势明显,省到就是赚到。 (风险提示:以上指数成份股仅作展示,不代表任何形式的个股推荐!) 【始于纳斯达克,更胜于纳斯达克!】 根据公开资料,纳斯达克指数包含100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非金融公司,纳斯达克市场自诞生以来成功孵化出了一大批科技巨头,被广泛认为是培育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公司最成功的投资市场之一。作为纳斯达克市场的旗舰指数,纳斯达克100指数长期涨幅明显跑赢纳斯达克指数。自1991年起,纳斯达克100指数30多年来年化收益14.13%,明显高于纳斯达克的11.65%。(数据截至2023.6.30) 数据统计区间1991.1.1-2023.6.30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资料仅为宣传材料,不作为任何法律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详细了解产品信息。纳指100ETF属于中等风险等级(R3)产品,适合经客户风险等级测评后结果为平衡型(C3)及以上的投资者。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请投资者关注指数化投资的风险以及集中投资于纳斯达克100指数成份股的持有风险,请关注部分指数成份股权重较大、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请关注指数化投资的风险、ETF运作风险、投资特定品种的特有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等。 风险提示:界面有连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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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3-08-17
“币圈老大”币安开始走下坡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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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布至少 27 个国家。 与许多年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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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它拥有积极进取的增长文化。《金融时报》获取的内部录音显示,赵在币安上海办公室举行的内部会议上宣布:“我们希望用 2% 的时间来做决定,98% 的时间来执行,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竞争优势是因为我们做事、我们执行、我们把事情做好。一切都是为了把事情做好。” 英国《金融时报》看到的一份入职文件写道:“如果你只是坐在那里等待别人来告诉你需要做什么,你可能会等很长时间。事实上,你也不会太久,因为很可能会有人让你滚出队伍。” 币安没有直接回应有关赵的声明或入职文件的问题,而是引用了一篇有关公司原则和文化的博客文章。 赵建立了一批忠实的追随者,为他辩护,反对“FUD”(恐惧、不确定性和怀疑)。其中的一个关键追随群体是所谓的币安天使(Binance Angels),该公司将其描述为支持币安社区并推进加密事业的“志愿者”。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币安天使实际上是公司运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会为我们翻译、组织当地活动、帮助我们了解法律、管理沟通并帮助订购当地公司的商品”。 该公司告诉英国《金融时报》,其“天使”是热情的大使,以各种方式支持币安社区。 于寻求改变世界的初创企业类似,币安的早年发展历程也非常高调。2018 年夏天,赵陪同当时的所有币安员工前往泰国,庆祝公司成立第一年。 在英国《金融时报》看到的这次旅行的镜头中,赵站在海滩上,海滩上排列着游艇,周围还有大约 100 名币安员工,他们揭开了标志着这一里程碑的标志。 币安表示,这样的活动现在不太可能了:“当公司规模较小时,进行这样的旅行更容易。” 它在加密领域的快速增长被保密协议所笼罩。2018 年夏天,一则安全警告指示员工注意社交网络言辞,关闭电子设备上的地理追踪功能,并避免向不受控制的受众透漏个人信息。 警告中写道:“为家人和朋友保留你的社交媒体空间。检查你的 Facebook、Twitter、LinkedIn 和 Instagram 帐户上是否有可疑人员”。 币安表示,已向员工明确表示,个人社交媒体资料会“增加针对性网络钓鱼和其他社会工程攻击的风险”。 币安联合创始人何一曾在内部短信中将公司描述为“007组织”。币安发言人表示,“与任何事情一样,背景就是一切”。 一位前币安员工表示,该公司的入职流程包括“一张特定的PPT,告诉你,如果你在社交媒体上宣称自己是币安员工,你就会被解雇”。 该公司否认了这一说法。 该人士补充道:“政府机构是我能想到的唯一一个你不能透露职位的地方——在金融机构,我几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一份入职文件指示加入公司的人“在所有设备、计算机或手机上安装 VPN”。币安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它认为安全“至关重要”,VPN 为移动员工增加了一层安全保障。 监管“围剿” 币安的早期快速增长得益于围绕加密新现象的监管不确定性。赵在上海会议期间将自己描述为“受自由驱动”,他向一群员工宣称,他不喜欢“很多规则”,并利用了加密货币行业仍然存在的争议点来实现这一目标。 他在同一次会议上说道:“什么是加密货币?它是一种证券、一种商品还是其他东西?我无视不同国家对此的许多解释,尽管其中一些可能被视为法律。” 当被问及这些评论时,币安发言人表示,该公司承认自己在早期“犯了错误”,但在对人才、流程和技术进行大量投资后,“今天在合规方面,我们是一家非常不同的公司。” 这家年轻的加密初创公司成立仅几个月后就遇到了监管麻烦,当时北京禁止首次代币发行,并将代币的发行和销售描述为“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共融资”。此举终结了该交易所在中国合法运营的任何可能性。 币安随后扩展到日本,尽管没有获得日本监管机构的许可。内部沟通渠道指示员工在与该国的外部实体沟通时不要使用币安电子邮件地址。 该公司表示,它已在日本“采取措施确保最高水平的合规性”,并于 11 月在那里收购了一家获得许可的交易所。 就在币安团队在泰国海滩度假的三年后,泰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该交易所提起刑事诉讼,指控该交易所涉嫌无证经营数字资产业务。币安表示,一家名为 Gulf Binance 的合资企业现已在泰国获得许可并接受监管。 随着币安的发展,发生冲突的监管机构名单也在不断增加。2021 年 8 月,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表示,在币安据称未能回应基本询问后,它“没有能力”对币安进行适当监管。 一个月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币安列入投资者警报名单,警告消费者该交易所不受新加坡监管或获得许可。荷兰监管机构也对币安进行了处罚,去年对该交易所处以超过 300 万欧元的罚款。 币安的一位前员工表示:“我们感觉就像叛乱分子颠覆了金融体系并被赶出了国家”。该公司回应称,在快速增长的同时,“我们最初犯了一些错误,现已纠正”。 币安与金融监管机构的冲突使得该公司很难建立长期根据地,赵经常声称该公司没有正式的总部。 但在 2022 年 5 月,法国监管机构允许该交易所的一家子公司充当注册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赵说,该国至少将作为其地区总部。 一位前员工表示:“当我去巴黎办公室时,很明显这是(币安)最重要的办公室,赵并没有真正来办公室,但他多次在巴黎。有点像在推销他们的巴黎办公室,这种感觉非常明显”。 但今年 6 月,法国警方对该交易所展开调查,指控其非法向消费者宣传其服务,并且没有进行充分的检查以防止洗钱。币安表示,它在法国合法运营,并正在与当地当局合作。 美国监管机构的打击 币安在 FTX 倒下后的好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2023 年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反对币安计划以 10 亿美元收购破产的加密贷款公司 Voyager 的资产,该交易随后泡汤。 今年 2 月,纽约金融服务部下令停止发行 BUSD,这是一种币安品牌的加密代币,旨在跟踪美元价格,一度约占币安交易量的五分之二。 今年 3 月,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 起诉该加密货币交易所,指控其非法接触美国客户,并且该公司报告的交易量和盈利能力大部分来自“广泛招揽和接触”美国客户。 在诉讼中,CFTC指控币安的一名高管在 2020 年表示,某些客户,包括一些来自俄罗斯的客户,“来这里是为了犯罪”。据称,一名员工回复同事:“我们看到了不好的一面,但我们却闭上了眼睛。” 币安此前形容该诉讼“出乎意料且令人失望”。 三个月后,监管美国股票和债券市场的SEC对币安相关公司提出了 13 项民事指控,其中包括币安美国分公司 Binance US 以及CZ本人。 SEC主席Gary Gensler指责币安参与了“广泛的欺骗、利益冲突、缺乏披露和故意规避法律的网络”。 币安的离岸交易平台当时表示,对 SEC 的行动感到失望和沮丧,而其美国子公司则称该诉讼“毫无根据”。 最新数据显示,随着官方对币安的审查力度加大,其在加密货币现货市场的份额在连续六个月下降后已降至 40%。 币安持续面临的监管困境也反映在对其员工的要求上。一些人认为该组织的狂热文化已被更残酷的文化所取代。 该公司回应道:“我们知道币安并不适合所有人。我们甚至写了一篇关于不加入币安原因的博客,文化契合度很重要。” 一位前员工说道:“尽管他们想展示币安是一个社区,但这并不是一家真正能让你感到受到尊重或重视的公司”,另一位离职员工表示:“我被告知我被解雇了,紧接着我就收到了人力资源部门的消息,说他们会派人来取走我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币安表示,它强烈不同意“员工感觉不受尊重或重视”的描述,但补充说,从离职员工那里收回公司设备是为了限制风险。 今年夏天,该公司计划进行一轮裁员,影响了当时大约 8,000 名员工。该交易所表示,此次裁员“并不是规模适当的情况”,但一位知情人士回应称,很明显,市场的力量促使该公司不得不重新整合资源。 面对监管干预和失去市场份额,币安的困境不只是赵一个人的问题。整个加密行业原本渴望一段稳定时期,但现在却陷入了更多的动荡。对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前高管Cooper来说,这并不奇怪。 他说:“认为最受审查的加密公司将成为行业救世主的想法是愚蠢的,如果你在这个行业是为了长期发展,并且你正在努力寻找稳定的长期参与者,你会发现币安绝对不是。”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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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8-17
百普赛斯回应“医药反腐”:公司始终专注自身主业发展,坚守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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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企业,助力全球生物医药公司、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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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科研机构等进行生物药、细胞免疫治疗及诊断试剂的研发与生产。公司始终专注自身主业发展,坚守合法合规,当前公司生产销售情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健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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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8-17
对冲基金:美国经济正走向硬着陆 美股将回调 增持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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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成功的交易——购买百度和京东等大型
科技
公司
的股票,同时避开房地产开发商。 在信贷市场,费雷斯青睐安硕美元亚洲高收益债券指数ETF。景顺(Invesco)首席全球市场策略师克里斯蒂娜胡珀(Kristina Hooper)同样对美国软着陆的前景持怀疑态度,她正在为减持风险资产做准备。她上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就股市而言,我认为我们可能会在近期看到美国和其他发达市场出现一些逆风。美联储采取如此激进的紧缩措施,不可能不造成一些损害——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这将是一次颠簸的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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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8-17
汇金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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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业务及产品不涉及医疗体系的供应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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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科技(300561)08月16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公司是中国金融行业内控风险管理整体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请问公司是否可为相关企业提供网络安全及数据安全? 汇金科技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提供的内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中不包括银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领域的产品,对解决方案中涉及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公司有满足银行业相关要求的安全策略及技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公司是否有技术应用于医疗体系的供应链管理? 汇金科技董秘:投资者您好,公司业务及产品不涉及医疗体系的供应链管理,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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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3-08-16
高瓴最新持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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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十大。整体思路上持续围绕着中概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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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集中配置。其中中概股占比为七成左右,大致持平一季度。 其实我们梳理大佬美股持仓久了,总感觉其实很多国内机构的美股基金持仓都十分类似。基本都是围绕互联网电商、AI科技股等等,也不知道是谁抄谁的作业,当然也有可能是大佬间英雄所见略同吧。 持仓变化大致如下: ·新进游戏公司:TAKE-TWO 先来看一些十大持仓的一些变化。 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高瓴新进了一家游戏公司TAKE-TWO。 TAKE-TWO是一家美国游戏开发与发行商,以其Rockstar Games品牌下的“给她爱5”、“荒野大镖客:救赎系列”以及其2K品牌的“无主之地”和“NBA2K”游戏而闻名。近日Take-Two在公布2024财年Q1财报宣布,Q1的净预订额为12亿美元,处于预期的高水平。预计整个24财年的净预订总额将在54.5亿美元至55.5亿美元之间。 在今年以来的全球AI浪潮中,TAKE-TWO股价也是一路上行,截至8月16日,公司今年涨幅达34%。一位私募研究员表示,人工智能的进步极大降低了游戏的制作成本和周期,对游戏行业来讲将是一场大变革,优质公司有望获得更大成长空间。 我们此前在腾讯的游戏还有没有未来?(万字长文)中就点评过TAKE-TWO,认为其营收80%来自于线上,近乎跑通了3A网游化的模式。后续其可以吸收网游的有益特性,极大改善自身的商业模式。没准大佬的思路也有和我们相近的地方。 ·加仓科技巨头:微软,新进谷歌、Adobe 高瓴HHLR在二季度还大幅增持微软并进入了十大。 从上半年的业绩来看,尽管微软面临个人计算业务持续下滑、云业务增速放缓等挑战,但该公司持续对人工智能进行投入。时下正受益于对OpenAI的投资以及一系列产品的AI化更新,上半年微软股价创下了历史新高。今年以来微软股价曾一度涨超近50%。 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大佬都看好微软,但斌和李岳此前都分享过看好微软的逻辑,大概意思都是微软的用户粘性极强,一旦后续AI与其软件结合,将会产生更大的价值。微软这样的公司,定价能力和持久性不错。 其实对于AI,研究院在一季度就在押注真正的“ChatGPT”!文章中表达过我们的观点,当时认为AI真神大概率在美股,后续关注纳指的应该会比较舒服。但是现在还是得考虑估值方面的因素。 在十大持仓之外,高瓴还新进了谷歌、Adobe这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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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持房产酒店:贝壳、华住、亚朵 十大持仓内,高瓴加仓了贝壳和华住,虽然我们对于贝壳并不熟悉,但在当下高层对于地产的持续支持,想必大佬应该有其理解的逻辑。 而酒店方面则很好理解,今年虽然人们的在大宗方面的消费意愿疲软,但是对于旅游的热情还是相当之高的。7月25日,华住集团披露的Q2酒店经营初步业绩公告,华住旗下位于中国地区的平均可出租客房收入数据已恢复至2019年水平的121%,恢复情况表现亮眼。 ·减仓头部电商:拼多多、阿里,加仓京东 二季度,高瓴减持了十大持仓内位居第二的拼多多和第五的阿里巴巴,但增持了具有相对物流优势的的京东。 据MoonFox数据显示,京东Q2日均新增用户趋势向上。此前高盛研报也显示,6月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参与度积极性京东平台表现良好。不过Q2有京东主场的618,相对表现好一点倒也不奇怪。阿里改革之后的业绩也挺亮的,不知道后续能否持续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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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3-08-16
博弈谷歌!4个多头逻辑和2个空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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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支出仍有待削减。 空头理由2: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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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高估值 随着Alphabet的股价今年上涨了45%,估值也随之上升。谷歌的股价较2024年的销售额为4.8倍,较2025年的销售额为4.3倍。从盈利方面看,预计成本优化的影响下,2025年的市盈率为16.9倍。 来源:Seeking Alpha 与同行公司相比,如果我们使用2025年的市盈率和企业价值销售比(EV/S)指标,谷歌的估值看起来或多或少是公平的。在分析师看来,到2025年底,公司提高效率的效果将最为显著。 来源:Seeking Alpha 然而,谷歌的估值仍高于历史平均水平。谷歌的估值几乎与其他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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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高,今年的涨幅已经完全消失,由此引发的低估也不再存在。这样高于整体市场的估值很可能在全球市场走势逆转时导致股价下跌20%至30%。 来源:YCharts 结论 谷歌看起来是一个非常基本面强劲的公司。该公司在搜索广告市场上的垄断地位使其受益匪浅。随着搜索和YouTube的复苏,服务部门的营收和利润率在2023年表现出了强劲势头。此外,考虑到YouTube的强劲表现以及Google Cloud的日益盈利,分析师认为Alphabet将在未来几年内保持其之前的高增长率。 然而,与大多数其他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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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谷歌在经济衰退时非常脆弱,并且估值较高。 $谷歌(GOOG)$ $谷歌A(GOO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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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虎证券
2023-08-16
应收账款质押若干问题研究及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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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在应收账款债务人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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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应收账款真实性的情况下,质权人大唐租赁未能对于案涉应收账款办理出质登记时真实存在尽到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对大唐租赁关于行使应收账款质权的主张不予支持。 (二)关于应收账款的出质登记方面 质权人作为出质登记的责任主体,须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尽到较高的注意义务。如因登记信息有误、相关描述无法合理识别担保财产等导致不能准确公示担保权利的,质权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出质登记信息不准确。 出质登记应与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应收账款基础合同的内容保持一致,反之,将影响质权实现。如(2020)粤0307民初18102号深圳市美兆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大光勘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广豪洋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质押登记信息没有如实反映主合同信息,质押财产描述一栏对于应收账款对应合同编号、付款期限、付款条件及实际付款状况等均无记载,且关于应收账款合同名称、债务人、金额、到期日等信息与《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后附的《质押标的清单》完全不一致。据此,质押登记未明确出质权利来源依据,也无法证明《质押标的清单》中的应收账款与第三人对广豪洋公司、大光勘公司享有的应收工程款具有同一性。质权人应承担举证不足以证实其对案涉项目工程款享有应收账款质权的不利后果。 2.出质登记未达到“合理识别”的标准。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出质登记对应收账款可采用概括性描述,但该等描述须达到“合理识别”的标准,即能够将质押标的应收账款与出质人的其他财产相互区分,实现出质标的特定化,反之,将影响质权实现。如(2020)粤03民终24624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质押登记描述仅笼统罗列对三家公司的应收账款,未列明具体的销售合同,无法判断深圳索菱公司对何公司何时的应收账款、是基于何种基础法律关系、应收账款的金额和还款期限等信息,既没有以合同为基础的法律关系,也没有特定的应付债务对象,无法确认相关权利确实存续或具有合理期待性,应收账款质押因缺少明确具体的质押标的物而不能成立。 3.未及时办理展期登记对质权效力的影响。 质权人应当根据主债权履行期限合理确定登记期限,并在期限届满前申请办理展期登记。司法实践中虽然存在生效判例认为未办理展期登记引发质权失效的法律后果,如(2017)最高法民申1400号四川省蜀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质权人平安银行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期限届满前申请展期,根据2007年版《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登记期限届满,质押登记失效”的规定,质权因登记期限届满后失效。但鉴于前述办法已经失效,现行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办法》未有相关规定,且质押登记期限与质押担保期限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质权作为担保物权,其存续与消灭均从属于主债权,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时质权方得消灭,若无法定情形,则质权不消灭。因此,笔者倾向于认为质押登记期限失效并不等同于质权失效,即未及时办理展期登记并不影响质权效力。如(2020)赣民再89号宋威、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质押登记属于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生效)要件而不属于应收账款质权的失效要件,质押登记仅起到对外公示的作用,应收账款质权不会随着质押登记期限届满而消灭,其仍旧从属于主债权的存在而存在,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时应收账款质权方得消灭。 (三)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交易安排方面 实践中,应收账款质押在决策程序、资金监管方面出现瑕疵或未预先作出安排的,可能导致质权无法实现。 1.内部决策程序瑕疵影响质权效力。 应收账款质押作为一种担保权利,出质人应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形成有效决议,如涉及上市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还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未能满足前述要求,可能引发行权不能的后果。如最高法民终303号简阳市天翔水务有限公司、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担保行为涉及公司及股东的重大利益,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决定的事项,必须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案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质押登记合同仅有应收账款债务人时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质权继受方中泰创盈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在订立案涉质押合同时对股东会决议以及表决程序是否合法进行了审查,故无法认定原质权人植瑞公司构成善意,案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质押登记合同无效。 2.应收账款回款监管不力影响质权行权。 为确保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应设定专属账户对应收账款回款进行特别管理。如未能有效监管应收账款回款,或发生应收账款回款与出质人其他财产混同的,可能引发行权不能的后果。如(2018)甘民终270号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中能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张掖新建街支行的银行账户系日常结算账户,国银公司未能对该账户进行特定化、区分及控制,进入该账户的电费等款项已经与其他资金混同,形成中能公司的一般财产,国银公司并未实际占有或者通过特定化中能公司的银行账户间接占有质物,已丧失对该部分电费享有的质权。 (四)关于应收账款质权的行权方面 1.常规行权路径。 质权人可以出质人和应收账款债务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在确定质权后通过执行程序实现权益。以现有的应收账款质押,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通过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方式实现担保物权[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著:《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以将有的应收账款质押,原则上应先就特定账户内的款项优先受偿;特定账户内的款项不足以清偿债务或者未设立特定账户的,再对应收账款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 2.要求现有的应收账款的债务人直接清偿的可行性。 现行法律仅对将有的应收账款质押规定了设定特定账户并先就特定账户内的款项优先受偿的行权方式,对现有的应收账款质押未有同等规定,那么能否类推适用呢?业务实践存在由应收账款债务人将应收账款回款支付至特定账户直接向质权人清偿的做法,司法判例亦有支持的,如(2020)浙民终1408号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质权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由于应收账款质权的标的仅限于金钱之债,故质权人行使质权时有权直接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给付相应款项,而无需采取折价、拍卖或变卖之方式。且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53号指导案例,应收账款质权人亦有权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直接向其支付所涉应收账款。 3.特别程序行权的实践障碍。 从法律赋权角度,应收账款质押可以适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特别程序。但在司法实践中,因基础交易结构复杂、存在实质性争议、管辖法院争议等问题面临着无法立案的实际障碍。如(2021)津民终9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山东龙马重科有限公司质押合同纠纷案,大唐租赁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该法院以被申请人龙马重科公司下落不明,无法查明是否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主债权及担保物权应当另行通过诉讼解决为由,裁定驳回大唐租赁的申请。 4.质权人对应收账款的担保权利行权的可行性。 质权人能否对质押标的的担保权利行权?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存在予以支持的裁判案例,如(2020)京民终318号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与石狮市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发展公司对环湾公司支付的回购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发展公司和环湾公司对回购款的债权人负有相同的还款义务,负有同等的还款责任,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恒宇天泽公司因实现质权成为回购款的债权人,则发展公司应当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就环湾公司回购款的支付向新债权人恒宇天泽公司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应收账款比例质押可能导致无法行权。 应收账款质押标的为金钱债权,无法按比例分割,同一应收账款上根据主债权金额进行比例质押,在具体执行中,质权人可能无法提交证据证明协助执行款项包含在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应收账款内,而无法阻却在先执行申请人或首封债权人,致使质权存在落空风险。如(2017)京02执异330号李河君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为,国开行主张享有的应收账款质权仅占全部应收账款金额的部分,且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最终实现质权的范围。申请执行人北银公司在执行中与金安桥公司等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该院向云南电网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从每月应支付给金安桥公司的电费中扣划2000万元给付北银公司,程序合法无不妥之处。因国开行未提交证据证明要求协助执行的电费包含在其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应收账款内,对其所提异议请求不予支持。 6.同一应收账款存在多重保理、质押和转让的问题。 结合《民法典》第768条、《担保制度解释》第66条第1款之规定,同一应收账款存在多重权利,即同时存在保理、质押和转让的,各权利人按以下规则确定行权顺位:一是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二是均已登记的,根据登记时间顺序,先登记的优先于后登记的,同时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三是均未登记的,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权利人优先;四是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需注意的是,如出质登记顺序在先但通知时间在后的,应收账款债务人根据先到达其的通知向其他权利人清偿的,将导致质权消灭,质权人无权再向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主张权利。对此,质权人在质权设立前应与出质人、应收账款债务人核实确认拟出质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在先权利负担,审慎评估在先权利对拟设立的质权行权的影响,并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就拟出质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转让、质押、保理等事项及已在先对其通知的情形进行书面确认。如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的,应及时就质押事实及履行要求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 (五)关于破产程序下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责任承担方面 在应收账款质押中,质权人对出质人享有的是担保物权,对应收账款债务人享有的是债权请求权。不同主体的破产对质权实现的影响是不同的。 1.出质人破产的情形。 如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无论主债权或应收账款债权是否到期,质权人依据别除权以及破产程序加速到期制度均可对质押标的主张优先受偿权,即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在破产管理人催收回款的范围内实现质权。 实践中,可能存在如下情形:一是在申报债权时,应收账款已回款至特定账户的,即担保物已变现,质权人可就该账户内款项优先受偿。二是在申报债权时,应收账款已回款但未归至特定账户的,因回款未特定化,在破产程序中,质权人可能存在无法请求优先受偿权而只能按照普通债权受偿的风险。三是在申报债权前,应收账款未变现,根据《企业破产法》第75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对此,需要注意:一是及时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债权数额及专属账户管理事宜,如对破产管理人核定的债权数额及优先受偿范围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必要时采用诉讼手段维护权益。二是若应收账款回款超出所担保的主债权,超出部分将纳入出质人的破产财产;若应收账款回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主债权,未清偿部分将转为普通债权,在破产程序中按照同类债权进行受偿。 2.应收账款债务人破产的情形。 质权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之间并未直接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如应收账款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应收账款债权不论实际期限均视为届期,现行法律并未赋予质权人直接申报债权的权利,需借助出质人实现债权申报。如出质人怠于行权损及质权人利益时,质权人如何维权呢?此种情况能否适用代位权规定,即当出质人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责任,损害或可能损害质权人利益时,质权人代替出质人依法请求应收账款债务人清偿或行权。目前法律未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质权人可尝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若未能得到认可,再向法院提出诉请,但可能面临不同法院、不同法官作出不同认定的情况。 需要注意:一是交易初始预先安排由应收账款债务人直接向质权人履行清偿责任。二是在质押合同中明确约定代位权条款,严格限定行权条件并谨慎行权,防止发生侵权事件。三是如被担保的主债权尚未到期,不能确定是否产生质押责任,此时质权人应督促出质人申报债权并约定将其在破产程序中所获清偿提存或提前清偿主债权,并应注意回款账户的特定性和专属性。四是如被担保的主债权已届期,质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以对出质人实际享有的债权金额为限,并在相应债权范围内享有债权人应有的表决权及优先受偿权。 三、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的业务建议 从公司业务实践来看,不论是传统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还是可能涵盖新增投放的实质性重组业务,都可能会涉及应收账款质押。鉴于应收账款质押存在标的资产真实性核实难度大、涉及的主体关系复杂、回现容易失控、虽为司法确权仍面临无法清偿等风险,建议在展业中以该等措施作为辅助性风控安排为宜,且对同一应收账款采取完整质押方式,不接受分割质押或比例质押,以免在执行中引发行权障碍,并提出如下实施建议: (一)加强对质押标的的尽职调查 强化对质押标的的尽职调查,切实履行合理的审查义务,审慎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是质权人权利保障的第一步。虽然现行法律对应收账款真实性举证规则采用了“禁反言”原则,但司法实践对专业的金融机构赋予了更为严苛的审查和审慎注意义务,如仅凭应收账款债务人书面确认而未进行充分的审查尽调,极易被认定存在过失,面临质权落空的风险。因此,建议在展业中做到如下几点: 1.审查基础合同相关信息,包括合同文本信息,如双方主体、付款方式、付款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条件、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是否有限制转让或质押条款、是否附有合同生效条件或期限以及相关条件或期限是否成就、是否附有解除条件以及条件满足的可能性等;合同签署主体的授权材料、合同签字及印章的真实性;合同签署、审批及备案(如需)情况;合同履行情况,特别是出质人是否已经履行相应义务;主合同期限内续签情况等。 2.关注特殊情形的应收账款质押:一是机关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特殊主体为出质人的,应审慎评估相关应收账款是否可以设定质权,确保质押标的适格。二是非营利性主体以非公益事业产生的收费权提供质押的,鉴于各地政策与做法并不统一,建议提前查询是否存在地方性、行业性特殊规定并按要求办理登记、备案、审批手续等,确保质权合法有效。 3.审查基础交易相关信息,包括出质人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经营范围、资质、经营规模、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偿还能力、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涉诉情况等;财务报表中有无体现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可能涉及的各类税费、汇率波动损失等;银行付款流水单、发票、交付单据、货运单、入库单、出库单、验货证明等;出质人是否履行有效内部决策程序并形成相应决策文件,如涉及上市公司出质的,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4.审查应收账款权利负担、时效期限。核查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在先的质押、保理、转让、司法查封、异议登记等。核查应收账款履行期限是否已届满:如已届期,核查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应收账款债务人是否已还款;如未届期,且被担保主债权早于应收账款期满的,核查应收账款债务人可能的抗辩或要求其放弃期限利益的可能性。 5.审查多层嵌套交易中的底层交易,如产生应收账款的具体项目,在交易结构上采用了SPV模式(设立合伙企业或信托计划),如基于回购SPV持有的股权产生的回购款类应收账款,应遵循穿透审查原则强化对底层交易相关要素的尽职调查,有效识别和防范应收账款质权的设立风险。 (二)落实合同签订、出质登记、通知送达等环节 妥善签订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是应收账款质权成立的形式要件,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就质押事宜进行沟通确认是应收账款质权行权的重要保障。因此,建议在展业中做到如下几点: 1.有效落实合同签订和出质登记相关细节。 质权主张的依据主要是质押合同,因此,以现有的应收账款质押,建议合同尽可能详细记载相关要素,包括但不限于金额、期限、支付方式、债务人信息、发票号、基础合同及履行程度、与被担保主债权合同相关联的违约责任、质权人加速到期及代位权的权利条款等。以将有的应收账款质押,设立初始可能无法确定相关信息,可采用能够达到“合理识别”标准的概括性描述,如以收费权质押,应明确描述收费项目、范围、期限、收费许可证名称和编号(如有)等内容。 妥善办理出质登记,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及基础合同相关材料上传至统一登记系统,登记描述尽量提高特定化程度,如应收账款合同相关要素、发票编号(如需)、产生债权的特定标的信息(如特定具体的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商业物业的起始点、范围或细至坐落、权利证明文件等)、产生债权的特定期间、专属账户信息等,明确禁止或限制转让应收账款的内容。需要注意:一是登记要素应为公众可知悉、查询的信息,不包括如内部管理编号等信息。二是如后续新增应收账款,应及时更新质押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但应先行排他性查询,确认应收账款在首次登记后、变更登记前是否存在其他质押登记,避免因变更登记导致丧失在先权利。 2.及时完成应收账款质押事宜的通知确认。 为有效核查应收账款的真实情况、预先设置质权的保障措施,可通过三方协议或询证函等形式与应收账款债务人做好确认工作:一是通知应收账款质押设立的事实,确认质押法律关系中相关要素。二是核实应收账款相关要素,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基础合同的履约情况。三是明确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直接向质权人指定账户清偿,不得再向出质人或者第三人清偿。四是明确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作出如下承诺:放弃基础合同的抗辩权(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合同瑕疵抗辩、可变更或可撤销抗辩、履行抗辩、解除权或时效抗辩,以及基础合同的不得质押或转让等抗辩)及抵销权;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变更基础交易合同及相应违约责任。五是明确异议时间,要求应收账款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确认和回复,如逾期未确认和回复视为其认可。 需要注意:一是通知应具有及时性,并保存相关文件送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证据。二是关于应收账款真实性、权利放弃的内容,建议由应收账款债务人作出积极确认而非消极确认。三是考虑到意思表达的准确性、印章真伪风险等因素,建议尽可能采用三方协议形式,并注意协议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用印情况、签字代表授权等细节,留存面签相关证据。四是如采用询证函形式,建议由应收账款债务人出具或抄送相应确认回执。 此外,如应收账款存在担保权利的,从风险防控角度,在设立质权时,除通知应收账款债务人外,还应一并通知应收账款的担保人,并注意监控应收账款债务人和担保人的清偿情况,以防该等主体届时提出抗辩。当然,对应收账款担保人追诉的前提是,应收账款已届期且在诉讼时效与担保期间内,即处于可主张担保权益的状态。 (三)强化对应收账款回款的监管 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最终依赖于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债权的清偿,有效监管回款是质权实现的终极保障。因此,建议在展业中做到如下几点: 1.设定专属账户并实施有效监管。 应收账款一旦被清偿,将导致质押标的消灭,质权不复存在。为最大化防控风险,建议在应收账款质押合同中对回款做好相应安排,设立专属账户,要求回款均归集于该账户。如应收账款债权早于所担保的主债权到期,则回款用于提存或提前清偿主债权。如应收账款债权与所担保的主债权均届清偿期,且出质人未能履行清偿义务,质权人可以主债权额度为限直接以账户内资金清偿。 如应收账款债权晚于所担保的主债权到期,可通过司法确认对应收账款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需要注意:一是专属账户内资金必须严格限定为应收账款回款,如账户内部分资金并非来源于应收账款回款,可能会阻碍质权人行权。二是专属账户应区别于出质人的日常结算账户,且质权人应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管。三是为有效解决现有的应收账款质权效力是否及于专属账户内款项的问题,质权人可以在应收账款质押的同时,叠加回款保证金质押的担保方式,确保实现担保交易目的。 2.持续跟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大多数情况下,应收账款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质权人需持续跟进应收账款的产生及回款情况,及时发现风险并采取应对措施:一是关注现有的应收账款质权的回款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与应收账款债务人进行书面确认,并保留相关文件。二是如出质人仍负有应收账款基础合同待履行义务并影响应收账款产生的,质权人应督促出质人积极履约,并对出质人未履约导致应收账款无法产生的情形设定相应违约责任。三是如初次办理出质登记时无法明确应收账款的付款义务人及金额,建议定期确认相关信息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作者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潘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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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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