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的原因,并结合管理人员数量说明职工薪酬增长的合理性; (2)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及融资来源,说明本期财务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详细说明控股股东2023年提供借款明细、具体用途、归还时间等,在控股股东提供大额无息借款下公司借款及财务费用仍大幅增长的原因。 10.年报显示,2023年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2,775.10万元,其中收到往来款1,366.74万元;2023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发生额8,705.82万元,其中付现费用8,266.98万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存在因款项错付以净额列示的0.9亿元现金收支,收到股权回购款1.3亿元,收到融资租赁款借入2.43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往来款和付现费用的发生原因、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支付金额等,并说明本期大幅增加的原因; (2)说明筹资现金流净额列示的现金收支发生具体原因和交易背景,是否存在短期资金过桥占用的情形; (3)说明股权回购款产生的详细过程,相关事项是否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说明报告期内融资租赁资产所涉资产明细、具体金额、交易时间、提供融资方、融资利率、期限、付款安排、还款来源等,融资租赁借入款的具体内容,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2)(3)(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4年5月26日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