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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周报】中国风云突变!中企巨资买入虚币、美国NFT快闪成都 香港投资移民拟纳入比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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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中国央行重磅发话,强调坚决遏制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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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炒作。 习拜会APEC最大赞助商“行情剧烈波动”!社群突发曝光:与中国支持企业有着深厚关系…… 中美领导人将在本届旧金山APEC期间会晤,这场峰会背后最大赞助商来自币圈,而加密社群突发曝光,该公司与中国支持企业有着深厚关系。 美联储正在“出手”!《富爸爸穷爸爸》作者:鲍威尔试图自救、拜登酿成经济萧条 买入3大资产保身 《富爸爸穷爸爸》作者清崎表示,美联储正在购买黄金,主席鲍威尔试图自救。他认为,美国总统拜登继续执政,经济将陷入萧条,呼吁聪明投资者买入3大资产避险。 ETF假消息满天飞!美司法部调查虚假信托文件 贝莱德披露重要风险 比特币“降温”遇CPI支撑 美国司法部介入调查虚假的贝莱德瑞波币信托申请文件,贝莱德披露其比特币现货ETF面临稳定币风险。当前,比特币出现降温后,获得CPI意外疲软支撑。 中国秘密收购大量黄金!分析师:持有量已超过美国2倍 金价明年上看3000、比特币将破10万 黄金分析师表示,中国正在秘密收购大量黄金,持有量已超过美国2倍。他展望,金价明年上看3000美元,并看好比特币将突破10万美元。 普京政府突发重磅!俄贸易部:已开发“加密货币逃避制裁工具” 很快在跨境支付替代法定货币 俄罗斯贸易部表示,已开发一种帮助加密货币矿工逃避制裁的工具,旨在帮助俄罗斯企业进行跨境支付,并暗示很快将寻求扩大以加密胡比替代法定货币。 剑指哈马斯!美国58名议员致函拜登、耶伦:白宫未披露扣押细节 须调查组织运营动向 58名来自美国两党的国会议员联合发函,要求美国总统拜登和财长耶伦对扣押哈马斯资产的具体行动展开调查,因政府迄今未披露相关细节。 行业消息: 突发宣布!BitgetX.hk永久退出香港 用户12月13日前必须出金、网站将全面禁止访问 BitgetX.hk宣布放弃申请香港VASP牌照,用户最迟必须在12月13日前出金,此后网站将全面禁止访问,目前已不再接受新注册。 华尔街传巨响!美国DTCC、高盛、野村证券与多家大型银行:2轮融资支持法币代币化上链 高盛和法国巴黎银行领投下,美国DTCC与野村证券参与Fnality第二轮融资,第一轮由多家华尔街银行支持,该公司旨在将法定货币代币化上链结算。 一匹“中东黑马”准备现形!知名投资人:币安赵长鹏将被取代 主权财富基金待入场比特币 知名投资人Kevin O'Leary表示,待比特币现货ETF通关,主权财富基金将入场比特币。他提到,一匹中东黑马准备现形,这家新交易所将取代币安及其首席执行官赵长鹏的业务。 要转行了? 最大的稳定币发行商Tether跻身挖矿行业 总算力占比高达1% Tether正在采取措施成为全球顶级比特币矿工之一,作为市值870亿美元的稳定币运营商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领域进行了大笔投资。该公司计划在接下来的6个月内投资约5亿美元,即将上任的首席执行官Paolo Ardoino在一次采访中表示,这既包括建设自己的矿场,也包括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 华人散户利好!香港持牌交易所Hashkey:已提交4币种交易申请 明年有望审批上市 香港持牌交易所Hashkey Exchange目前仅提供散户交易比特币和以太币,但周三消息透露,他们已提交新的4币种交易申请,相信能在2024年审批上市。 一则“罕见”重磅震醒市场!摩根大通“代币化财富管理” 蚂蚁集团、汇丰等17家金融机构上链 摩根大通宣布代币化财富管理,这项罕见政策意味着,将会使新加坡金管局、蚂蚁集团、汇丰等17家金融机构上链。 USDT虚假披露1比1挂钩美元储备金?美国法院判了!Tether声明前出现短线脱锚…… USDT周三短线脱离1比1美元锚定,随后快速反弹回升。美国法院驳回其发行商Tether虚假披露储备金的指控,Tether声明称,控方主张毫无根据。 专栏文章: 【小萧说币】中国大妈、年轻散户疯攒“金豆子”,他们未来风口将转向“代币化黄金”? 中国存款利率下行,从中国大妈到年轻散户,近两年开始迷上疯攒金豆子。而区块链趋势下,汇丰和蚂蚁集团打开代币化黄金之路,这是否会成为新风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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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3-11-17
大成律所肖飒团队做客火币直播:数字金融创新的法律风险及生存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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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部分地区,USDT以及部分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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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被当作数据进行判定。所以,盗窃他人的比特币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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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会按照盗窃罪处理,而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进行处罚。 Web3时代,AI、区块链等技术发展迅速,与之相关的创新应用应运而生,虚拟财产相关犯罪的情形也将日渐复杂。肖飒表示,随着相关案件的增多,以及实务与理论“双管齐下”的探索,对虚拟财产相关犯罪的应对将日益完备。另外,创业过程中,尤其创业初期,要对法律有所敬畏和了解,许多国家的法律都有长臂管辖的倾向,无论在何地创业要合法合规经营。 警惕NFT产业“李逵”变“李鬼” 在直播中,肖飒团队骨干成员袁承鹏还提及了2022年国内首例NFT涉刑案例——某平台采取三层“人传人”组织架构,“寄售”数字艺术品,诱引大量年轻群体投资。 袁承鹏分析称,这是一起打着数字藏品一级发售和二级寄售的传销行为,手法娴熟,始作俑者擅长利用各种新鲜事物作为传销的“标的物”,也就是击鼓传花中的“花”。与之前的大型金字塔结构传销组织不同,如今的传销组织可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设计出组织自我分裂机制,可以理解为理发店的加盟模式,即老师傅带徒弟,徒弟羽翼丰满后,单飞开新店,老师傅从中占少量股份,徒弟又带徒弟,子子孙孙无穷尽也。 袁承鹏解释称,平台老板误以为这种不断开盘的模式便能摆脱刑法的处罚,但事实上,根据《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因此传销组织的自作聪明并没有逃脱司法机关的法网,仍然会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 此外,这些平台老板们甚至给“NFT Mint”的用户讲解刑法第224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但他们歪曲了对三层(级)的理解——包括本数。平台老板没有把本数计算在内,所以仍然跑不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制裁。 直播过程中,袁承鹏还介绍了数字经济时代十大高发类诈骗案件,包括刷单返利类诈骗、虚假网络投资理财类诈骗、虚假网络贷款类诈骗、冒充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冒充公检法类诈骗、虚假征信类诈骗、虚假购物/服务类诈骗、冒充领导/熟人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婚礼/交友类诈骗。其介绍称,这些诈骗方式或披着数字金融、Web3等新兴科技的外衣,但套路本质是一样的,注意问题的关键点,可以进行有效防范。 火币HTX方面在直播中表示,作为一家负责任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火币HTX始终将用户权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致力于打造一个安全、合规、诚信的数字金融环境。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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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1-17
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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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 仲裁选香港还是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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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出 曼昆律师此前普法,大家都了解到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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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中,仲裁比诉讼更具有优势。在《纽约公约》下,仲裁能够获得广泛的150多个国家/地区的认可和执行,具有保密性强有利于维护商业关系的优势。在当下国内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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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交易禁止或有限保护/不保护的环境下,国内仲裁不被考虑和推荐,国际仲裁就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国际仲裁中,新加坡和香港中西交融的法治文化比较受青睐,选择香港仲裁还是新加坡仲裁?本文通过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对比,对币圈人选择国际仲裁机构参考。 02仲裁有什么好处?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仲裁的定义是:仲裁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基础的争议解决方式。即当事人约定将争议提交由一名或三名中立的、由或代当事人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解决。 那么国际仲裁有什么好处呢?主要有中立,灵活,节省时间和费用,保密性强,可强制执行,一裁终局。 中立。在起草仲裁条款时,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中立的仲裁地。 灵活。当事人可以参与挑选仲裁员,约定适用的程序、语言、准据法。 节省时间和费用。由于仲裁程序灵活而裁决又是终局的,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常较法院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更快,通常比法院诉讼费用更低。 保密性。仲裁审理是私下进行的,裁决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公开的。因此,争议不会泄露于公众,有助于维持商业关系。 可强制执行。如果没有适当的双边条约,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可能较困难。而在由150多个国家和地区缔约的《纽约公约》,每一成员国均承诺承认和执行在其他成员国内作出的仲裁裁决。 一裁终局。仲裁裁决通常是终局的,不受实体问题上的复核,也即可避免冗长的法院上诉程序。 03仲裁应该选哪里? 伦敦玛丽皇后大学联合White & Case LLP 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进行了调查,并发布了《2021年国际仲裁调查:使仲裁适应不断变化的世界》。《2021年仲裁调查》显示:最受欢迎的仲裁地点前五分别是伦敦、新加坡、香港、巴黎和日内瓦。最受欢迎的五个仲裁机构是,国际商会 (IC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SIA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HKIAC)、伦敦国际仲裁院 (LCIA) 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CIETAC)。 由此,我们选择两个比较典型的国际仲裁机构进行对比,即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以此作为选择国际仲裁机构的参考。 1.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的特点和优势 首先,在声誉、地点、设施及秘书处经验方面: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香港在国际仲裁领域享有极高评价的仲裁机构,国际仲裁中凭借良好的仲裁体验保持着极高的地位,地点位于繁荣开放国际化的香港都市,拥有现代化的仲裁配套设施,最重要的是拥有国际化且经验丰富的秘书处。 其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有领先的仲裁规则,比较高效和节省成本。2018年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下称“2018年《HKIAC仲裁规则》”)是目前市场上最现代、最全面的仲裁规则。主要特点是: 仲裁员费用支付的方式可选择。一是按照小时费率计费;二是按照争议标的额的大小计费。第二种按照争议标的付费的方式兼顾了中国内陆当事人的付费习惯,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更能够吸引中国内陆地区的当事人,让其更具有竞争力。 处理复杂案件更灵活。中国香港法律体系继受于普通法系,2018年《HKIAC仲裁规则》给予仲裁当事人最大的灵活性,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程序推行的是“轻微管理”模式,2018年《HKIAC规则》下的HKIAC对仲裁程序的推进采取非必要不干预的最小干预模式。 处理复杂案件更高效。追加当事人时,合并仲裁程序及可以在多个合同下启动单一程序等全面规定使仲裁更为高效。2018年《HKIAC仲裁规则》的适用,提高了处理复杂案件的灵活性,让多个合同项下的争议可以在一个仲裁中进行审理。 提供紧急仲裁员程序。《HKIAC规则》提供紧急仲裁员程序,以便在仲裁程序中申请可执行的紧急临时救济。尽管基于司法体系不同的限制,中国内陆对紧急仲裁程序不认可,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供的紧急仲裁程序在认可该程序的法域具有很大优势。 再次,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处理涉华纠纷具有独特优势。 能够在中国内地进行保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属于国际仲裁,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于签订并在2019年10月1日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全的安排》,使得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仲裁中保全内地财产上具有其他地区国际仲裁机构不具有的优势。 处理涉及中国内地案件经验丰富。数据显示,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所有国际仲裁中心中处理涉及中国内地当事人的案件数量最多的仲裁机构。 内地执行承认及执行领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在内地执行记录优秀,中国法院至今为止仅拒绝过3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中国香港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地区,这意味着香港仲裁裁决能在150多个缔约国强制执行。但中国香港与中国内陆对仲裁的认可和执行另有规定,适用的是2000年2月1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和2020年11月27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律政司签署了《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简称“《补充安排》”)等相关双边司法互助协议。 综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不仅在中国内陆的仲裁执行、保全及案件经验上,具有其他国际仲裁中心所没有的优势,而且在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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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保护上做了一系列积极有益的尝试,只是在合法认可的基础上,如何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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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有益的发展还在不断地进行探索、实验。可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2.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的特点和优势 根据《2021年仲裁调查》显示,新加坡是全球排名第二的最优选择的仲裁地,是欧洲以外的第一受欢迎的仲裁地。 首先,在声誉、地点、设施及秘书处经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为全球商界提供中立服务方面拥有良好的记录,地点位于中西融合法治严明的新加坡,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国际仲裁小组拥有40个司法管辖区的600多名专家仲裁员组成,并具有国际化的案件管理人员队伍。 其次,新加坡仲裁立法采用“双轨制”,对国内、国际仲裁做出了区分,依据是《仲裁法》(Arbitration Act)和《国际仲裁法》(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Act),《仲裁法》适用于国内仲裁,《国际仲裁法适用》适用于国际仲裁。 2018年的《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规则》(下称“2018年《SIAC规则》”)是目前在适用的仲裁规则。主要特点是: 仲裁费用。根据2018年《SIAC规则》,案件费用包括案件管理费和仲裁员费用。仲裁员费用按照争议标的,即按照争议标的额的大小计算,亦可以双方在提交仲裁前/后进行约定。案件管理费,即管理费与争议金额的标的额挂钩,并有最低收费标准。 提供紧急仲裁程序。2018年《SIAC规则》要求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交付的管理费和保证金之日起1天内指定紧急仲裁员,能够为仲裁当事人及时灵活的紧急仲裁服务。 仲裁地不默认为新加坡。2018年《SIAC规则》下,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地的,由仲裁庭在考虑全部案情后予以确定仲裁地。取消了当事人未约定仲裁地时,新加坡作为默认仲裁地的条款。这也体现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顺应国际商业需求,提供方便灵活的仲裁的特点。 仲裁的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是1958年《纽约公约》的缔约方,这意味着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裁决都能在150多个缔约国强制执行,中国内地与新加坡没有特别的关于承认和执行仲裁方便的安排。 在中国香港和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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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成为官方认可的法定货币?答案是否定的。新加坡及香港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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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特殊”的虚拟商品,可以作为信托的底层资产配置。在此,对“特殊”的解读尤为重要,“特殊”之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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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任何的实用价值,但可以直接代替有形财产(例如,车辆)、和无形财产(例如,商标权)或法定货币(例如,港元、新加坡元)作为信托资产的底层资产。 可见,不论是香港、还是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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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以法定货币来受到保护,而是作为虚拟财产受到保护。不过,相对中国内陆,已经跨出去很大一步了。 3.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对比 04曼昆律师建议 在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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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约定国际仲裁时候。曼昆律师在此建议: 从费用来看,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预计最高费用要比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略高一点; 从更熟悉内地司法环境上看,同样是中外文化交融的地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更熟悉中国内地司法环境; 从在内地的适用与执行上看,优先选择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也相对好。当然,若双方的公司主体设立在新加坡,或财产所在地在新加坡,基于仲裁便宜原则,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属于不二之选。 国际仲裁选香港或者新加坡,你还想知道什么?欢迎评论区留言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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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1-17
Web3普法丨算法破解加密货币私钥 律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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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自从火起来,永远都有人、有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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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币安被盗、tp钱包被盗、某大户被盗,每天充斥这个盗窃新闻,与之相伴的往往都是数亿美元乃至数十亿美元的流动,让人不免咋舌。其中有好事之徒便开始幻想,若是自己掌握了这海量资金,那岂不是走上了人生巅峰?因此,算法碰撞、私钥破解、私钥探测,各种工具、软件纷纷面世,无一例外纷纷宣称可以拿到别人的私钥,转走别人的币,然后事了拂袖去,深藏功与名,阳光沙滩游艇美酒美女一条龙。 这真的很刑,所以不行! 先说一个简单逻辑,如果用这些工具、方法能拿到别人的币,为何他们不自己搞,反而卖给你?一次就够吃一辈子,还用得着在知乎、头条以及朋友圈里这里苦哈哈地宣传?造福大众是吧。 真实情况就是,几乎所有的失窃(抛开监守自盗,你懂的,这个与技术无关,与演技有关)都来自于: 1、黑客入侵; 2、私钥泄漏。 而这俩其实也可以综合为一个,就是黑客用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钓鱼网站、程序后门等)拿到你的私钥,然后盗走币。目前国内网站角落里售卖的什么暴力碰撞至少说我还看到有哪个专业权威人士出来说真的存在。 因此,依我说,这种生意都是骗局,你买了,但没用,总不能要求退货吧,卖家肯定说你用法不对或者数据量太大需要耐心等待,然后人家就跑路了,一个脚本花了几天写出来,赚了大几万,不跑路难道等被抓吗?你发现没用也没法报警,因为你报警,警察一时不知道该先抓你还是去抓卖家,所以你只能选择吃下这哑巴亏。 另一个简单逻辑就是即使你真拿到了这《葵花宝典》、《辟邪剑谱》般的绝世武功,你有那个命去花这个钱吗?你的余生可能都在牢里度过了。 这可不是威胁,只是赤裸裸的反诈恐吓。 我们来分不同情况假设下: 1.软件有用,买家盗到了币,因为只是获取了私钥,而非入侵计算机,不宜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那就定盗窃罪,而盗窃罪最高可以判到无期哦,所以说牢底坐穿、牢饭管饱。当然,卖家也别急,要不就构成盗窃罪的共犯(根据在犯罪中的具体作用,比照主犯进行衡量,卖出这么多,可是要累积计算的),要不就是提供传授犯罪方法罪(软件总得有个使用方法吧,有的话就构罪,一般都是判个几年,卖得越多判得越多,想要缓刑得先吐出违法所得,这不白忙活了么),要不就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这个稍轻,最高不到七年,只能祈祷你的辩护律师到时候发挥作用,向这个罪名靠拢,从而减轻刑罚),就这?还想花钱?分分钟边控,最后任何罪恶终将绳之以法。 2.当然,以我的观点,这种东西大概率是智商税,就是买完就可以拍断大腿最后被迫提升智商的东西。卖家利用大家的fomo(如果这也能算作一种fomo的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就是卖了钱就跑路),采取了虚构事实(骗你可以一飞冲天)、隐瞒真相(其实就是地摊儿货,估计找个cs专业大三学生几天就做出来,砍价一下估计还能便宜点)的方法,骗取了想要捞偏门的韭菜们大量钱款,毫无疑问,构成诈骗罪,卖价越高,判得越久。当然,这时候买家失去的只是金钱和智商,确实和犯罪没什么关系,毕竟拿玩具枪怎么能杀人呢。 3.还有第三种情况。买家提前安排好了一切,变卖了家财,润了出去,万事俱备,只剩打开软件开搞,然后发现软件是假的......太惨了,还是不要继续假设了。 所以,什么算法碰撞,破解私钥,都不要信,从哪个角度来说,都不是也不应该是一门生意,现在(疑似)小牛来了,不如老老实实赚钱攒点本金,或者尽量别亏钱,迎接随时可能到来的大牛,到时候凭借自己的真本事,一飞冲天。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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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1-16
DFINITY 创始人 Dominic:Web3 多链时代 , Internet Computer 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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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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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本文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对任何经营与投资行为进行推广与背书,请读者严格遵守所在地区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金融行为。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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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1-15
区块链资讯媒体创业 如何做好法律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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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律要求。 风险提示与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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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和波动性,清晰的风险提示对于投资者保护至关重要。网站在提供任何投资相关的信息或分析时,必须清楚地表明其风险。 例如,若网站发布了一篇关于某种加密货币未来潜力的分析,应在文章中明确指出市场的不确定性、价格波动的可能性以及投资可能面临的损失。 此外,投资者保护不仅仅是提供风险提示那么简单。区块链资讯网站还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信息是基于充分、准确的市场分析和数据研究。这意味着网站需要有一定的研究和分析能力,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为了避免利益冲突,网站还需要披露任何可能影响其内容客观性的关联关系或利益相关。 是否屏蔽中国大陆地区用户IP? 不少进军资讯类创业的朋友在跟红林律师交流时往往会问到这样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不能一概而论。是否要屏蔽中国大陆地区的用户访问,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网站的具体内容、业务模式以及希望遵循的法律法规。 考虑到中国对某些区块链应用,尤其是加密货币交易和相关活动的严格监管,如果网站内容涉及这些方面,屏蔽中国大陆的用户IP可能是一个谨慎的选择。这样做可以减少因触犯当地法律法规而带来的潜在法律风险。 但如果网站内容主要集中在区块链技术的教育、信息分享和非交易相关的讨论,那么屏蔽中国大陆用户IP可能不是必要的。在这种情况下,重点应该放在确保网站内容符合中国的互联网和信息传播相关法律法规上。 曼昆律师为你总结 在区块链资讯网站这一细分创业领域中,面临的法律挑战和风险涵盖了从技术细节到内容管理,再到用户信息的保护和法律合规性,乃至投资者权益的维护。全面应对这些法律挑战和风险,不仅是合规的需要,更是确保在行业中持续发展和赢得用户信任的关键。 在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网站运营者面临的首要任务是确保所发布内容的合法性和创新性,这不仅是对原创者智力成果的尊重,也是保障自身知识产权不被侵犯的关键。 在处理用户数据时,网站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提供安全可靠的网络环境。 在合规运营这一环节,考虑到区块链领域监管政策的不断演变,创业者需要持续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化,确保所有业务活动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 在提供投资相关信息时,网站有责任提供全面而准确的市场分析,公正地展示各方信息,并清晰地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以此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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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11-14
【比特日报】中国央行重磅发话!比特币、瑞波币突发短线下挫 贝莱德究竟说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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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系伪造。央行金融稳定局重磅发话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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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等领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坚决遏制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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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炒作。 CBOE推出比特币、以太币保证金期货交易 CBOE Digital表示,其比特币保证金期货交易将于2024年1月11日开始。根据一份声明,它将成为美国首家在单一平台上提供现货和杠杆衍生品交易的加密货币交易所。 “我们最初将提供比特币和以太币的财务结算保证金合约,并计划在稍后扩大其产品套件,以包括实物交付的产品,但须经监管部门批准,”CBOE在声明中提到。 (来源:Twitter) 贝莱德否认申请瑞波币现货ETF 针对此前有关“贝莱德在特拉华州申请注册iShares XRP Trust“的消息,贝莱德发言人表示,网上流传的监管文件是伪造的,贝莱德无计划推出瑞波币现货ETF。瑞波币的价格在假消息传出后一度上涨了超过10%,但目前已回落到此前的0.65美元附近。 贝莱德此前已向美国证监会(SEC)提交了比特币、以太币现货ETF申请。在向监管机构提交申请之前,贝莱德首先在特拉华州注册了相关ETF。 (来源:CoinDesk) 中国央行:坚决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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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炒作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央行)金融稳定局发布专栏文章《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文章指出,中国央行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金融稳定工作体制机制,有序处置化解了一批影响大、带有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有力维护中国经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大局。 文章还表示,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点对点(P2P)网贷机构全部停业,互联网资产管理、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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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互联网外汇交易等领域整治工作基本完成。深入推进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伪金交所”、第三方财富管理公司等风险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坚决遏制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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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炒作,持续加大洗黑钱案件查办力度。 (来源:微信公众号) 今年比特币百万富翁数量将增加2倍 今年,持有100万美元以上比特币的加密钱包地址数量增加了2倍多,BitInfoCharts数据显示,百万富翁钱包从1月1日的23795个增加到目前的81925个,到2023年增加237%。持有百万以上的钱包与个人用户并不是一对一的,许多地址属于加密货币交易所和金融机构。 (来源:CoinTelegraph) Glassnode数据显示,持有100万美元或以上比特币的钱包在2021年11月的上一次牛市顶峰期间达到顶峰,在2021年11月9日即比特币创下69000美元历史高点的前一天,地址数量达到创纪录的112573个。 余额至少为1比特币的钱包略增至1018015个,比2023年1月1日记录的978197个增加4%。 (来源:Glassnode) 比特币技术分析:唯欠“流动性”东风 根据区块链分析平台Kaiko报告,比特币的流动性处于加密交易所FTX崩溃后的水平附近,这意味着流动性缺口仍然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加密货币价格在10月下旬和11月初迅速飙升。 受基本面因素影响,比特币正在反弹,扭转FTX后的损失,并飙升至2023年7月高点32000美元上方。突破2023年下半年新高是在交易量上升的背景下,表明上升趋势受到支撑。 (来源:CoinTelegraph) 但Kaiko指出,尽管比特币10月份上涨20%,但“FTX缺口”依然存在,市场流动性仍然普遍匮乏。FTX于2022年11月申请破产后观察到,其影响比特币市场的流动性下降。然后,如前所述,FTX的崩溃也导致与该交易所相关的交易部门Alameda Research倒闭。 虽然FTX的崩溃成为头条新闻,但Alameda Research却是顶级的加密货币和比特币市场之一。该公司通过主动按需买卖大量比特币来提供流动性,让用户能够顺利交易而不会出现滑点。一旦下跌,比特币流动性就大幅下降,这一点从未改变,即使比特币价格较2022年坑涨1倍多。 由于整体流动性较低,比特币交易并不像FTX和Alameda Research倒闭之前那么顺利。然而,Alameda的即期汇率差距正在缩小,但市场流动性仍低于50%以上。如美国证监会最终能批准比特币现货ETF,可能会在未来几个月改善流动性。 (来源:Kaiko) 具体来说,现货比特币ETF允许投资者直接投资比特币,而不必直接买卖比特币。因此,这可能会增加对比特币的需求并增加波动性。此外,由于监管更加明确,由于该产品获得了美国证监会的批准,更多机构利益可以推动更多资本进入该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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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3-11-14
突发!一则假新闻传来加密货币集体“大跳水” 唱空声响起比特币将大跌至3.1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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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它是以太网络中唯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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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全球最大的电子现金系统。)获得了比特币和山寨币的头寸。”“不要让害怕错过(FOMO)和贪婪蒙蔽了你的双眼,让你看不到市场的邪恶。” 市场分析师Crypto Tony同意这一观点,认为比特币最终将出现回调,跌至3.1万美元的低点,他认为这是在下一波上涨之前进行增持的绝佳机会。 (来源:X) “The Wolf of All Streets”播客主持人Scott Melker也警告称,市场看起来过热,技术图表显示超买状况,随着比特币价格接近Terra/Luna崩溃时建立的阻力位,市场出现了看跌背离。 (来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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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风云
2023-11-14
为什么用法定货币买矿机可退钱 用USDT就会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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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指2021年9月24日《关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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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活动的通知》出台后深圳第一例已判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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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类案件)判决后,基本奠定了深圳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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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合同纠纷类案件的判决趋势。 在此之后,虽然也有2023年1月份最高院出台的《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金融审判纪要》)的进一步规定,即根据《关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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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活动的通知》出台的时间节点为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据,同时考虑过错责任。 《会议纪要》第85条原文:【与“挖矿”有关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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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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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从案件审理情况看,因“挖矿”引发的纠纷可以概括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当事人为通过挖矿活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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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租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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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矿机,因矿机价款支付发生纠纷;一种是融合了矿机买卖、合作分成或托管服务等多重法律关系的合作模式,如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挖矿机并约定在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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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进行分成,后因卖方未交货或者未分成形成纠纷。“挖矿”活动因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国民经济贡献度低,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等带动作用有限等原因,逐渐受到严格管控和有序清退。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根据不同时期公共政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合理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关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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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活动的通知》(2021 年 9 月 3 日)发布之前,国家政策并未明确禁止挖矿活动。对此前当事人约定买卖、租赁、保管“矿机”或附加提供相关运营管理、技术开发等服务的合同,诉讼中又以合同标的物或合同目的违法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因政策出台导致合同嗣后履行不能,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合同,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对 2021 年 9 月 3 日之后当事人约定买卖、租赁、保管“矿机”或附加提供相关运营管理、技术开发等服务的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无效。案件审理中,一方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另一方主张合同无效的,或者一方起诉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返还财产,而另一方主张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向原告释明变更或者增加诉讼请求,或者向被告释明提出同时履行抗辩,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当事人按照释明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归纳为案件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 不过就当郭律师以为全国的此类判决会趋于一致的时候,一个来自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却并没有完全完全参考最高院的《金融审判纪要》,当然这也没有必然的错误,毕竟当下的《金融审判纪要》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尚未完全生效,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深圳的判决还是很有自己的“调性”的。当然,这个案件从郭律师代理的被告(矿商)的角度来看郭律师仍然是胜诉的,不过即使郭律师是胜诉方,也依然认为有一些判决的法律依据仍然有待商榷。我们先来看看具体情况吧。 一、基本案情 2021年4月18日,原告与被告(矿商)签订《CHIA服务器托管协议》,约定被告向原告提供3P算力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对价为87万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原告立即向被告支付了127008枚USDT(折合人民币87万元,双方对此都认可)。事后,被告仅于2021年6月9日交付了800T的算力,且该算力仅维护了一个多月便停止所有交付。2021年9月2日,原告将矿商起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要求矿商退还87万购机款。2022年3月,罗湖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被告应退还原告人民币87万元。随后,郭律师代表被告上诉,最终二审改判被告(矿商)胜诉。 二、核心争议焦点——USDT能否折算为人民币 综合一审和二审的辩论内容和判决书的内容,本案最主要的核心争议焦点,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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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能够折算为人民币。原告一方认为可以折算,郭律师代表的被告一方则认为不可以折算。 在本案一审时,国内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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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折算为人民币,虽然有《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简称《94公告》)和《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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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简称《924通知》)规定了任何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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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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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为代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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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但并没有直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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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价值,且这两份文件并不属于法律规定,仅仅是政策性文件而已。与此同时,矿商一方在交易的时候,还在聊天记录中确认了127008枚USDT等同于87万元人民币的说法,也就是说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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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的锚定标准也有了。于是,一审法院才会判决被告退还原告87万元人民币。 但在本案二审时,二审法院经过郭律师的多次沟通,则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人民币 87 万元,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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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和交易”,支持了郭律师的观点。 为什么一审和二审的区别这么大?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2022年12月30日(一审开庭后),最高院发布了第199号指导性案例《高哲宇与深圳市云丝路创新发展基金企业、李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该案正好也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其中原文明确提到“涉案仲裁裁决高哲宇赔偿李斌与比特币等值的美元,再将美元折算成人民币,实质上是变相支持了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付、交易,与上述文件精神不符,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该仲裁裁决应予撤销。”这个案例能被定为指导案例并不意外,因为这个案例本就是报请最高院核准后才由深圳市中院最终裁定的。此外,本案系发生在深圳挖矿第一案后,已有深圳挖矿第一案为本案提供了相同的理论依据。 因此,本案当郭律师向合议庭提交了深圳挖矿第一案的判例,以及第199号指导案例后,二审也就基本锁定了胜诉。 三、本案的两处槽点 虽然郭律师代理的矿商最终大获全胜,但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两个重要的槽点,着实让人不吐不快。 ● 槽点一:法院想当然的认为挖矿合同必然无效 虽然原被告双方都没有对合同无效展开辩论(郭律师站在被告角度,合同无效是最有利的,但站在原告角度提无效其实有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意思,最后再分析)。但两审法院仍然应当依职权来认定合同是否有效。 本案中,二审法院并没有就合同是否有效发表意见。而一审法院也并没有向以往一样引用2021年9月24日发布的另一个文件《关于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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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矿”活动的通知》为依据,而是以《924通知》为依据,认为双方的行为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所以无效。至于为什么双方的行为就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并未展开论述。这里补充一个知识点,《924通知》确实规定了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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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难道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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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都是业务活动?就直接认定无效吗? 此外,双方合同签订于2021年的4月底,而国家打击挖矿最早也是2021年的5月底。明确定义为高耗能产业则是2021年的9月24日。以未来的政策性文件,判过往的案件事实,明显不合理。再结合《金融审判纪要》的规定,至少也应当以2021年9月3日为一个时间节点来认定。所以,抛开代理律师的身份,郭律师仍然认为本案判决合同无效有待商榷。 ● 槽点二:法院没有着重审查双方对于合同的履行情况 若合同有效,双方的履行情况则反映了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大小。若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157条的规定,也应根据双方过错大小和损失大小来划分责任。因此,不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的履行情况,都应当是本案的重点审查对象。但本案两审法院均仅局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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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应当折现这一问题上,完全无视了双方的履行情况和过错责任的问题。如此才造成了一方完胜或一方完败的两次极端判决。 且实际情况而言,原被告双方也确实都存在诸多严重的过错。当然,开庭的时候郭律师作为“稳赢”的一方,已经没必要和对方在这一点上纠结了,如果纠结了反而还要亏损一部分。但法院却仍然有义务依职权查明合同履行情况。四、如果代理原告——原告如何胜诉 虽然本案最终判决结果是被告(矿商)胜诉,但原告真的就没有希望了吗?当然不是,作为代理原告被告均多次胜诉的律师,胜诉仍然有法可依。 如果郭律师代理的是原告,郭律师可能并不会上来就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而是会先尝试和矿商谈判协商或刑事控告。具体可以百度一下“退款四步法”,也可以在往期内容查看此类成功案例。 如果郭律师代理的是原告,郭律师一定会坚持主张合同有效,不会因为有“深圳挖矿第一案”、“北京挖矿第一案”等诸多合同无效的判决就默认合同无效。毕竟最高院的《金融审判纪要》都还没放弃,你放弃什么呢?只要合同有效,矿商未履行合同,就应当赔偿。 如果郭律师代理的是原告,郭律师一定会着重举证证明矿商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以及矿商存在的过错责任。这样一来,不论合同是否有效,矿商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郭律师代理的是原告,如果是用USDT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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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付款方式的,郭律师在诉讼请求中一定不会要求将USDT折算为人民币,而是会要求对方返还对应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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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来,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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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无法执行,但未来一但放开执行,判决是永远都会有效的。要知道《金融审判纪要》第87条已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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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执行开了一道口子,未来还会远吗?至少比要求折算导致一败涂地强吧。 所以,如果你是原告,懂了吗? *本文为郭律师团队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作者简介 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数字经济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首批三级(高级)区块链应用操作员、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教材编撰人、中国法学会成员、盈科全国优秀律师。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企业的经营管理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国产经新闻》《民主与法治》《中国经营报》《对话律师》等国家级期刊的采访,CCTV华夏之声、新京报、法治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天目新闻、金色财经、财经链新、凤凰新闻、华尔街见闻、中华网、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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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3
SBF案件与加密货币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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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开始上涨。即使是SBF从零开始创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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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FTX Token或FTT,也有所增长。比特币目前交易在约36000美元左右,大约是其历史最高价的一半,但比年初时高出了两倍多。但其他金融业专家对加密货币能否复苏仍然持谨慎态度。 尽管加密货币支持者喜欢吹嘘他们的行业是金融的未来,但许多人对此持怀疑态度。按照设计,加密经济应该是无国界的,建立在传统金融边界之外。根据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前主席蒂莫西·马萨德的说法,FTX的崩溃确实减轻了在该公司鼎盛时期定义加密市场的一些疯狂投机的压力。但他对目前所见并不完全信服。 马萨德现在在哈佛大学主持数字资产政策项目,他表示:“我认为这个领域所开发的很多东西的用例并没有真正得到证明。我确实认为这是一种有趣的技术,可能有非常有用的应用,但有很多东西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大的实用价值。” 由于它们的价格波动如此剧烈,加密货币并不适用作交换媒介,而FTX的欺诈行为只是加剧了人们对数字资产安全性的担忧。该公司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从客户那里汲取了数十亿美元。 尽管比特币的支持者声称这种加密货币将成为对抗高通货膨胀的避险工具,但事实并非如此。当通货膨胀率上升时,比特币的价值下跌。 行业支持者正在强调支持加密交易的区块链技术的潜在用途。他们表示,区块链是一种去中心化的公共分类账,记录了交易,具有更广泛的应用。未来,公司表示,它将改善医院存储和共享医疗记录的方式,以及保险公司跟踪理赔的方式。 需要更清晰、更具体的加密货币监管。通过观察加密货币的形势,仍然看到了很多投机活动、骗局和欺诈行为,新的监管措施可以消除一些数字垃圾。 在他担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期间,主席加里·詹斯勒对加密货币公司进行了打击。 监管机构仍然对加密货币构成的风险深感担忧 加密行业的主要困难之一是它仍然非常新颖 — 比特币于2008年推出 — 并且在一个法规模糊的领域运作。到目前为止,美国国会未能通过任何有意义的加密货币立法,而美国金融监管机构已经对等待感到厌倦。 在最近几个月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采取了更多执法行动。最近几个月,它们对其他加密交易所进行了打击,如Coinbase、Kraken和Binance。 SEC指责Binance运营一个未经许可的交易所,并表示其位于一个庞大而阴影重重的企业子公司网络之上。 SEC和CFTC正在利用其现有的执法权和几十年前的法律来打击加密公司。但随着2024年选举的临近,加密法规可能不太可能成为国会的首要任务之一。 作为对加密货币行业广泛打击的一部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已起诉Binance及其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赵长鹏。 图片来源:Patrícia de Melo Moreira/AFP 加密货币并不会消失 尽管监管机构、立法者和行业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但有迹象表明加密货币仍在不断发展。 在华尔街,主要银行继续认真看待加密货币。尽管加密货币市场的规模仅占股票市场或大宗商品市场的一小部分,但花旗集团和摩根大通等金融公司都有专注于加密货币的分析师和战略家。并且,加密货币变得更加易于获取。 今年早些时候,富达宣布允许客户将比特币添加到其退休投资组合中。在最近的一项法院决定之后,资产管理者对于SEC将批准跟踪加密货币价格的交易所交易基金感到新的乐观。对于对比特币感兴趣但不想持有资产本身的散户投资者,投资于受监管的结构化证券可能具有吸引力。 包括贝莱德、景顺和富达在内的12家公司已向SEC提交了引入加密货币交易基金(ETF)的申请。监管机构可能随时决定是否批准这些申请。之前的申请被拒绝,SEC表示市场过于容易受到操纵。而在FTX破产一年后,它即将以某种方式复苏。 本周,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有三家公司正在竞相收购这家已不存在的加密货币交易所的遗产,希望重新启动它。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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