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数额为李玉国先生持有的目前未被质押、已不存在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的公司28,780,929股股份,待李玉国先生持有的被司法冻结股份解除冻结后,李玉国先生拟向姚国瑞先生转让剩余26,879,071股股份;同时,李玉国先生与清利新能源之间的表决权委托继续有效,且李玉国先生与清利新能源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直至李玉国先生向姚国瑞先生进行第二批标的股份(上市公司26,879,071股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自上述第二批标的股份转让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次日起的18个月内,李玉国先生对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行使有关的提案权、股东大会上的股东表决权时与姚国瑞先生保持一致行动,且不再与清利新能源保持一致行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姚国瑞先生将直接持有公司28,780,929股股份并通过清利新能源间接持有公司5,667,480股股份,同时,清利新能源通过李玉国先生的表决权委托可以控制公司23,088,54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安排实际可以控制李玉国先生名下剩余11,121,45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因此,姚国瑞先生通过上述方式实际可以控制公司68,658,40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12.80%。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姚国瑞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李玉国先生持有的公司34,210,000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存在被强制处置的风险,由此可能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