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00 年到 2010 年,仅多伦多警察局就根据《安全街道法案》开出了 67,388 张罚单,总金额超过 400 万元。 Fair Change 表示,最后多伦多仅收到 8,086.56 加元的罚款。 Fair Change 的法律论据突显了一些人在法律下的挣扎,其中包括一名唐尼·邓巴 (Donnie Dunbar)的乞丐,他根据法律收到了大约 243 张罚单,总罚款价值 25,000 元。 “因为邓巴先生是文盲,也没有地址,所以他很难跟踪他的罚单、出庭日期和缓刑预约,”Fair Change 写道。 Fair Change 表示,邓巴估计他因缺席出庭和缓刑预约而入狱 50 至 60 次,一般在监狱里待 30 至 45 天。当他入狱时,他的残疾补助金将被切断,然后他必须重新申请。 为法律辩护时,安省政府律师在法律论据中写道,这种行乞方式对街头民众“不利的”处境是毫无争议,法律不会导致或助长这些情况。 “像Fair Change所说的一些证人这样的贫困人士的情况,他们在丢弃的……罚单并且没有按要求或出席出庭后,根据各种法规被定罪数百次,累积了数千加元的罚款,这很可能会引起同情并呼吁采取行动,”安省政府写道。 “但是,解决这些具有挑战性和棘手问题的方法并不是废除该法案,并宣布贫困人士有宪法权利威胁公众路人,在这些民众在使用ATM自动提款机或公共厕所时,或者在繁忙的十字路口,敲打车窗,或者跟随他们回家,或者阻碍他们的道路,直到他们付款给钱。 ” 此外,政府辩称,法院已经对这项法律进行了权衡,在之前的宪法挑战中维持了其有效性,没有理由背离这一点。 安省高等法院同意该法律侵犯了个人权利,但表示这种侵权行为是为了公共安全利益,是合理的。 政府律师写道:“Fair Change抱怨‘对乞讨者处以天文数字的罚款和监禁,罚款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支付能力。’” “该法并未征收天文数字的罚款,对于拖欠罚款且无力支付的被告,《安大略省犯罪法》包括许多法律机制,包括减少或取消未付罚款的司法裁量权,该法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妨碍访问这些机制。” 文章来源: https://www.cbc.ca/news/canada/toronto/ontario-panhandling-law-constitutional-challenge-1.7106214 作者:丁其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