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华融化学(301256)报收于13.88元,上涨4.36%,换手率3.57%,成交量17.13万手,成交额2.36亿元。
资金流向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22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816.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412.65万元。
财务报告华融化学2026年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公司主营收入4.86亿元,同比上升26.18%;归母净利润1737.42万元,同比上升10.64%;扣非净利润1302.75万元,同比上升53.75%;负债率27.03%,投资收益537.48万元,财务费用41.42万元,毛利率8.13%。
2026年一季度报告华融化学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为486,480,817.34元,同比增长26.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74,164.93元,同比增长10.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27,521.46元,同比增长53.75%。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同比增长33.3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719,737.11元,同比减少2,991.37%。总资产为2,391,365,041.7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2.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744,952,924.7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04%。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华融化学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社会责任报告》《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及《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及23项治理制度的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子议案需经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股东可现场出席或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调整部分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本次修订涉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及名称、提高董事履职标准、扩大股东投票权征集范围、细化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增加董事离职审查等内容。同时修订及新制定23项公司治理制度,部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备案手续。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发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公告华融化学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机构及人员设置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调整为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调整委员构成,并新设科技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卜新平已辞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其贡献表示感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薪酬管理原则、适用对象、薪酬结构、考核标准及调整机制。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非独立董事根据岗位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挂钩,存在重大违规或造成损失的将实施降薪或追责。制度还规定了薪酬追索止付机制。
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技术核心竞争力,设立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科技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科技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科技委员会由3至5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年度科技创新计划、重大技术研发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将审议结果书面报告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解任、任期届满等离职情形。明确离职生效条件、交接程序、离任审计、未结事项处理及离职后义务等内容。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后当日生效,特殊情况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离职人员须在3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资料,配合离任审计,履行忠实义务2年,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对未履行承诺或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取得交易所任职资格,且不得存在《公司法》第178条规定情形或近三年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等情况。其主要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文件保管、保密工作、组织培训、督促合规等。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支持,同时可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董事会秘书离任需进行审查并移交工作。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行使监事会职权,负责监督财务信息、内外部审计、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等工作。委员会由3-5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须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需审查财务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评估内控有效性,并就重大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核提名人选,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关于董事提名、高管聘任、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等方面的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董事会议事规则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构成、专门委员会设置、会议召集与通知、提案程序、表决与决议、回避表决、会议记录与档案保存等内容。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审计与合规管理、提名与薪酬考核、科技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清晰。规则规定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条件与程序,强调董事亲自出席原则及委托出席限制,明确决议形成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部分事项需更高比例通过。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委员会由3至7名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资本运作及ESG相关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下设ESG管理与执行委员会,负责ESG具体工作的组织与执行。制度还规定了会议召集、表决程序、信息披露及保密要求等事项。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4月)》,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等内容。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应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财务信息披露、董事高管任免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提议召开会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公司需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知情权、工作条件及费用支持。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为规范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行为,建立良好的投资者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使用误导性语言,不得选择性回复或泄露不宜公开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信息发布,董事会办公室为归口管理部门,确保信息合规发布。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的监督作用,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包括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披露信息,学习监管要求,听取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汇报,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计划及初步意见,审查董事会会议材料,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并遵守保密义务和股票买卖限制。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进行审计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4月)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4月修订,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总股本48,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与监事会职责、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设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考核、科技等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遵循重视股东回报、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具备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细则明确了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适用于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非独立董事,或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形。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审核、投票方式、票数计算及当选原则等内容,并明确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支持。
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媒体来访和投资者调研接待管理制度》,明确公司接待特定对象的流程和规范。制度规定接待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禁止选择性信息披露。接待前需预约登记并签署承诺书,避免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向特定对象提供已披露信息时应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董事、高管接受采访需提交采访提纲,接待后需核查报道内容。发现分析报告或新闻稿存在未公开信息或误导内容,公司有权要求改正或发布公告澄清。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遵循的原则、程序及执业质量要求。制度规定选聘须经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强调选聘过程应公平、公正,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对审计费用报价和质量管理水平的评价权重分别不高于15%和不低于40%。制度还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人员轮换机制、改聘程序及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并要求每年度评估履职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要求。募集资金需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高风险投资,严禁控股股东等关联人占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变化时须重新论证,并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需每年对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保荐机构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内部审计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与治理结构,保障资产安全及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定期报告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问题,并对重大事项实施检查。审计部门有权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人员须配合审计工作,违反审计纪律将被严肃处理。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档案的建立与报备流程,要求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相关登记表、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公司董事会为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事宜,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履行保密义务,禁止内幕交易,违反者将被追责。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的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各部门、子公司人员。对出现重大差错的责任人,将视情节采取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规范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操作及管理程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原则,包括以生产经营为基础、不得进行投机交易、资金匹配要求等。公司设立套期保值工作组,由总经理担任负责人,负责制定交易策略、年度计划、日常管理和风险监控。董事会和股东会为决策机构,根据资金规模和合约价值设定审批权限。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要求、授权管理、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信息保密机制以及应急处理预案等内容。
子公司管理制度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强子公司管理,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子公司在公司治理、人事、财务、投资决策、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责任与要求。子公司需遵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重大事项须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公司通过委派董事、监事等方式实施管控,子公司应定期报送财务报表和重大事项信息,并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总经理工作细则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任免条件、职权范围、议事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制度及绩效评价机制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和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细则还规定了总经理在投资、人事、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批权限,并要求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该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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