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4月17日收盘,华北制药(600812)报收于5.49元,下跌1.61%,换手率1.14%,成交量19.53万手,成交额1.07亿元。
4月17日主力资金净流入60.19万元,占总成交额0.56%;游资资金净流入18.36万元,占总成交额0.17%;散户资金净流出78.55万元,占总成交额0.73%。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9.18万户,较2025年12月31日增加6226.0户,增幅为7.28%;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2.0万股减少至1.87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0.17万元。
华北制药2025年主营收入92.42亿元,同比下降6.36%;归母净利润1.83亿元,同比上升44.15%;扣非净利润1.66亿元,同比上升46.99%。第四季度主营收入17.57亿元,同比下降23.9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455.21万元,同比上升0.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2259.42万元,同比下降25.49%。负债率67.81%,投资收益6062.5万元,财务费用3.46亿元,毛利率31.0%。
2025年营业收入9,241,652,953.80元,同比下降6.36%;利润总额357,408,948.04元,同比增长15.36%;归母净利润183,056,160.84元,同比增长44.15%;扣非净利润165,918,468.01元,同比增长46.99%。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176,539,256.00元,同比下降4.31%。总资产21,391,903,386.96元,较上年下降0.37%;归母净资产5,514,831,272.76元,同比增长2.3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6%,基本每股收益0.107元/股。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60,050,562.95元,占当年归母净利润的32.80%。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050,562.95元(含税)。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担保、日常关联交易、会计政策变更、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多项议案。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有效《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5亿元,股东包括冀中能源集团、冀中股份和华北制药。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02.49亿元,总负债140.17亿元,净利润3亿元,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华北制药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3.97亿元,办理票据贴现4亿元,贷款余额为零。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重大风险或违规事项。
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其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事项等进行了三次沟通,并审阅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最终认为该所在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按时出具了审计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业资质,合伙人70人,注册会计师475人。签字会计师贾志坡、王海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玲具备相应资格,其中贾志坡近三年曾两次因贵州赤天化年报审计项目被监管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项目团队独立性未受影响,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制定了审计方案并严格执行,资源配置充足,信息安全管理到位,职业风险基金和保险符合规定。
2026年计划为子公司及外部单位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5,500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40%。被担保人包括多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及外部企业焦化集团。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实际担保余额为151,860万元。其中,对焦化集团的9,000万元担保已逾期,但因被查封资产价值较高,公司认为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计划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10.04亿元的统借统还资金,期限不长于相应外部融资期限,利率不高于外部融资利率,还款方式为按季结息,到期还款或续借。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资金用于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税法规定的统借统还条件,可免征增值税。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统借统还资金、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及逾期情形。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各季度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委员会监督了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认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2025年12月15日起,审计委员会依新《公司法》行使原监事会职权,保障公司治理合规运行。
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23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182万元,内控审计56万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利安达具备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成员具备相应资质,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42亿元,同比下降6.36%;利润总额3.57亿元,同比增长0.48亿元。归母净利润1.83亿元,同比增长0.56亿元。截至2025年末,资产总额213.92亿元,负债总额145.07亿元,资产负债率67.81%。2026年度预算目标为营业收入100亿元,利润总额4亿元,投资总额12.19亿元。
根据财政部2025年7月8日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规定,公司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由原按商品购销业务核算变更为按金融工具准则核算。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出售的不确认销售收入,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期末持有的标准仓单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本次变更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需追溯调整,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5,006万元,较2025年实际增加5,495万元,涉及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服务、销售货物等。与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预计存款日均余额100,000万元、贷款40,000万元、票据业务60,000万元。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金融业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发布2025年度ESG报告摘要,涵盖能耗与资源管理、应对气候变化、废弃物管理、污染物排放、水资源利用、供应链管理、产品质量与安全、员工成长、研发创新等议题。报告范围包括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由董事会、战略(投资决策)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企业管理部及ESG执行工作组组成的三级治理体系,并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报告依据多项国内外标准编制。
独立董事津贴为7.2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岗位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社保公积金后发放。
公司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明确原则上每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提出并提交股东会表决,独立董事应对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发表意见。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谢纪刚、柴振国、史英哲2025年度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人员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其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比例均为100%。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效果。
独立董事谢纪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8次、股东会1次,出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提名、薪酬考核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参加专业培训,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史英哲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和部分股东会,参与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关联交易审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工作。重点审议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提名与薪酬、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认为相关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持续加强法规学习,积极沟通管理层与中小股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柴振国2025年度忠实履行职责,出席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关联交易审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提名、薪酬考核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承诺事项,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在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该汇总表基于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经审核,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贷款及授信业务情况。相关数据已与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注册会计师认为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出具专项审核意见,确认该表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编制。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924.1653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10.39946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913.76584亿元。扣除项目主要为销售材料、废旧物资、转供动力、租赁收入等。上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也同步列示。本审核意见仅供2025年度年报披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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