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联公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许可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准许公司及新华联置地、长沙铜官窑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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