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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及分公司被罚款,因财务数据不真实

2023-12-01 18: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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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3年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36号。中国人民健康保险(简称:人保健康)及广东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而受到行政处罚,处罚详情还包括对冯志英(时任人保健康运营管理部承保管理处处长)、招宇河(时任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以及夏映梅(时任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的个别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人保健康总公司处以25万元罚款,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冯志英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招宇河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夏映梅警告并罚款1万元。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

2023年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金罚决字〔2023〕36号。中国人民健康保险(简称:人保健康)及广东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而受到行政处罚,处罚详情还包括对冯志英(时任人保健康运营管理部承保管理处处长)、招宇河(时任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总经理)以及夏映梅(时任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运营管理部/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的个别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人保健康总公司处以25万元罚款,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冯志英处以警告并罚款4万元、对招宇河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夏映梅警告并罚款1万元。作出上述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3年11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精算报告、合规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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