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2月4日消息,广州恒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农林街道办事处罚款人民币5万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我办于2024年1月16日在巡检中发现,广州恒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竹丝岗二马路47号进行室内装修作业时,把拆除的建筑垃圾堆放在门前人行道上,并未能及时清运。经过进行详述。
广州恒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构成了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广州恒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5万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