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5月7日消息,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六盘水有限公司因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4月18日14时29分,台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台金高速公路仙居服务区(台向)检查时发现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六盘水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六盘水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
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六盘水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违规行为。根据处罚决定,贵州省兴黔交汽车运输(集团)六盘水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5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