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9月26日收盘,联瑞新材(688300)报收于59.73元,下跌1.7%,换手率2.69%,成交量6.5万手,成交额3.95亿元。
资金流向9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184.82万元,占总成交额5.53%;游资资金净流入270.88万元,占总成交额0.69%;散户资金净流入1913.94万元,占总成交额4.84%。
联瑞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各项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所有议案均获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联瑞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因需扣除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5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7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9,5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相应调整为: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投入25,500万元,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投入2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相关预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科技创新领域说明及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等修订稿。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联瑞新材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无机非金属粉体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领域。募投项目围绕公司核心技术展开,旨在提升在高性能电子材料和热界面材料等高科技领域的产能与技术水平,满足AI、高性能计算、高速通信及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实施有助于增强公司科技创新能力,巩固行业地位,提升综合竞争力。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规要求,属于科技创新领域。
联瑞新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69,500万元,预计于2025年12月末完成发行。公告基于不同利润增长情景测算,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摊薄,尤其在转股后总股本增加的情况下。为降低摊薄风险,公司提出加快募投项目进度、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升治理水平、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等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联瑞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5,500万元)、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4,000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设期分别为36个月和18个月。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3,600吨超纯球形二氧化硅和16,000吨高导热球形氧化铝产能。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环评批复。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金额不足,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提升产能、优化产品结构、增强竞争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
联瑞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具备健全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现金流量正常。本次发行方案已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联瑞新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不提供担保。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开始。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已在相关财务报告中披露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数据,2022年至2025年6月总资产分别为153,762.32万元、175,470.13万元、197,196.27万元和196,284.89万元。本次发行方案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联瑞新材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72,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69,5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相应调整为: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5,500万元,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使用2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上述调整已扣除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500万元。除发行规模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调整外,原方案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调整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证监会注册后实施。
联瑞新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修订稿的议案。本次发行总额调整为不超过69,500.00万元,其中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25,500.00万元,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使用24,000.00万元。相关文件更新了2025年1-6月财务数据、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情况,并根据现行组织机构调整了股东大会、监事会表述。上述修订已获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审议。修订后文件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联瑞新材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并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问题进行研究和落实,并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回复文件。根据项目最新进展,公司近期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及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进行了修订和更新,相关内容已于2025年9月2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因发行人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新投入财务性投资2,500万元,故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含本数),原为72,000万元。募集资金用途包括: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投入25,500万元,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拟投入2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该调整已获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不改变发行条件,合法合规。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豁免版)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69,500.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58,453.81万元,未来三年资金缺口为75,869.88万元。募投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分别为32.19%和20.27%(税后),投资回收期分别为5.36年和6.27年(税后)。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本次发行后资产负债率将上升至41.6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财务性投资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为1.5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营业务为功能性先进粉体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产品应用于半导体封装材料、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等领域。公司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利息,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科创板定位。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同意推荐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债券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债券不提供担保。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上市。
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豁免版)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电路基板、导热材料和半导体封装材料领域。公司掌握液相制备法、高温氧化法等多项核心技术,产品已导入松下、生益科技、南亚塑胶等知名客户。报告期内,高性能高速基板用球形二氧化硅和球形氧化铝收入快速增长,产能利用率较高。本次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产能规划合理,并制定了相应的产能消化措施。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合理水平,本次发行后仍具备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充足的现金流偿付能力。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用于高性能高速基板用超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高导热高纯球形粉体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投资者需注意,若不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所持可转债将不能转股。公司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研发失败、技术失密、核心人员流失及募投项目未达预期等风险。为防范即期回报摊薄,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已就认购意向及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