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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防骗妙招 微众银行微粒贷探索反诈宣传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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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角中沉浸感受骗局的全过程,切身体会
犯罪分子
的骗术流程,同时了解到被骗者的心路历程,这种亲身体验能够极大提升反诈骗意识及相关知识储备,让他们在真正遇到诈骗时从容识破。 不断创新 探索反诈宣传新路径 前沿科技手段在为金融行业提供全新发展动力的同时,也为金融欺诈产业提供了技术选择,对金融机构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为反欺诈工作带来严峻挑战。 相关统计显示,2022年上半年,数字金融欺诈手段呈现智能化、科技化、多端化、场景化、年轻化等特点,出现覆盖面更广、手段更新更快、反侦查能力更强、手段更隐蔽、抓捕难度更大、追赃更困难、团伙式作案难“根除”等趋势。 事实上,无论诈骗方式怎么更新,账户开立及资金转移的环节难免要涉及金融机构,因此,作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最后一环,等金融机构成为了遏制电信网络诈骗
犯罪
高发态势的重要执行者。 作为国内首家数字,微众如何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钱袋子”?2016年以来,微众微粒贷团队通过多种渠道联合相关合作伙伴、进行反诈行动和科普工作;2021年至今,围绕“全民反诈”这一主题陆续开展联合宣传,并持续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筑牢反诈防线。 面对层出不穷的电信网络诈骗新型作案手段和持续性的账户合规管控及资金链路治理压力。微众将持续发挥金融力量积极参与防骗反诈宣传活动,践行防骗反诈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继续深化反诈宣传合作,做好电信网络诈骗的事前防范,助力构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新格局。 防骗Tips: 1、办理贷款:任何网络贷款,凡是在放款之前,以交纳“手续费、保证金、解冻费”或要求转款刷流水、验证还款能力的,都是诈骗! 2、电商购物:当遇到自称卖家的电话说需要退款或者重新支付时,要再次登陆官方购物网站查询,或者拨打正规客服,不要轻易点击所谓店家提供的网址,更不能在这些网页上填写相关信息。 3、征信修复:无论是还是个人都无权删除和修改。凡是自称贷款平台客服,提供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电话都是诈骗。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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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4
资本集体做空?加密银行Silvergate面临崩溃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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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为人知的角色”,协助 FTX 欺诈和
犯罪
。美国监管机构持续对 Silvergate 施压,要求提供其与 FTX 和 SBF 关系的信息。而其针对调查的回应也一直“含糊其辞且不完整”。 除了 FTX 之外,Silvergate 还是十几家最终被调查、关闭、罚款或破产的加密公司的首选银行。其中包括 Binance US、Huobi 等。法庭文件显示,Silvergate 还与最近破产的加密货币公司 Voyager、Celsius 和 BlockFi 均有业务往来。 根据 SEC 的诉讼,Silvergate 还为已被定罪的澳大利亚加密庞氏骗局艺术家 Stefan He Qin 设立了十几个账户;此外,Silvergate 曾经的股东和客户,加密交易所 Bittrex,因向伊朗和叙利亚等地转移资金而受到美国当局的制裁。 此外,Silvergate 还面临多家律所的集体诉讼,理由是缺乏足够的控制和程序来检测洗钱事件、未能披露有关公司业务运营和前景的重大不利事实等。也有批评者认为,Silvergate 开发的 SEN 系统可以很方便地使得资金在不同客户之间转移,非常适合洗钱的
犯罪分子
。 而监管和诉讼带来的压力也影响了 Silvergate 其他业务的推进,例如其策划已久的稳定币计划。上个月,Silvergate 透露已减计了去年初从 Diem Group 收购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的价值,减记价值约 1.96 亿美元。与收购这些资产时支付的 2 亿美元相比,这一修正后的数字相当于亏损了 98% 。 需要强调的是,FTX 的崩溃带来的金融监管压力并不仅指向 Silvergate 一家。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银行正在远离加密货币公司。美国 SEC 眼下正在积极打击加密行业中较大的参与者,现在银行家们正在重新评估在加密领域的所有风险敞口,甚至完全切断联系。1 月底,美联储拒绝了加密银行 Custodia 加入系统成员的申请。 “大而不能倒”? Silvergate 最初并非是鲁莽地进入这个行业。据其 CEO 在接受采访时的表述,早在 2013 年 Silvergate 决定进入这个行业时,就认真考虑过监管风险,也充分了解了 KYC 和反洗钱的政策,当时团队不得不雇佣两倍于同规模银行的合规人员,并且设置了“新的加密交易所需要六个月才能开设银行账户”等规则。 即便如此,监管的不确定性持续在为加密公司埋地雷。再加上官司缠身的 Silvergate 在短期内丧失了银行赖以生存的“信用”,因此很难在重创之下抬头。Silvergate 的加密客户开始纷纷寻找替代方案,流向 Signature Bank 等竞争对手。 但 Silvergate 似乎又处于“大而不能倒”的处境。 前面提到,Silvergate 在危急时刻得到了政府资助实体的帮助。去年年底从旧金山联邦住房贷款银行 (FHLB) 获得了 43 亿美元。据悉,Silvergate 总共持有的约 46 亿美元现金大部分来自 FHLB 的预付款。这些都是旧金山纳税人的钱。 此外,Circle、Coinbase、Kraken 等加密行业主要机构仍然在与 Silvergate 合作,加密市场开始复苏后也将持续为 Silvergate 带来利润。作为从银行系统到加密业务的最大门户之一,如果 Silvergate 崩溃,必定会对整个加密市场再次形成重创。 但加密交易的确是一门 “残酷的生意”,Silvergate 因之起高楼,又因此行至崩溃边缘。尤其是在眼下这个行业还没有形成一个良好、健康的系统,加密监管的不明晰也注定会给行业带来持续的阵痛。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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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4
河南一粮食局副局长受贿20万 曾为聚力粮机项目中标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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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某某主动到监察机关如实供述其
犯罪事实
。商城县监察委从马某处将上述19万元依法予以扣押,王某某家属退出1万元赃款。 商城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伙同他人或者单独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0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其
犯罪事实
,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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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2-23
百联股份: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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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并涉嫌受贿、挪用公款、为亲友非法牟利
犯罪
。这难道不是应该披露的信息吗?你们公司到底有多大雷?股价长期低迷,长期套牢没有汇报,严重与你们说的关注投资者价值汇报不符合! 百联股份董秘: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百联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51.06亿元,同比下降5.3%;归母净利润-1.9亿元,同比下降132.82%;扣非净利润-2.25亿元,同比下降141.3%;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9.97亿元,同比下降1.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7389.0万元,同比下降207.85%;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624.89万元,同比下降263.59%;负债率66.52%,投资收益9371.41万元,财务费用1.09亿元,毛利率23.71%。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家。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237.87万,融资余额增加;融券净流出733.19万,融券余额减少。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百联股份(600827)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2星,好价格指标2星,综合指标2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百联股份(600827)主营业务:综合百货、连锁超市、装潢装饰材料、仓储运输、进出口业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娱乐、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中介、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服装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文教用品、烟酒茶食品、中西成药、音像制品、新旧工艺品、金银制品、家具、古玩收购(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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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3-02-23
区块链真的安全吗?以下是你必须考虑的网络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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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被用作勒索软件、诈骗和恐怖主义融资等
犯罪活动
的支付方式,2021年价值达到了140亿美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了79%。 此外,区块链技术还引入了全新的网络安全威胁,网络安全应该是接受和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最关键因素之一。 由于区块链是建立在成熟的加密技术之上的,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设计安全的技术,可实际上仅靠密码学的特性不足以抵御所有的网络安全威胁。 一组研究人员已经确定了大约500起网络安全攻击,仅加密货币损失就高达90亿美元。主要由于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和开放性,防止这些攻击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挑战性。 这些特征增加了操作的复杂性并降低了用户对区块链完全控制的能力,需要进行全面评估以防范网络安全威胁和相关漏洞。 四种主要网络安全威胁 区块链技术是一个具有很多层的大规模架构,包括共识、智能合约、网络和端点客户端。这些层通常是网络攻击的目标,暴露出各种各样的漏洞。 共识协议威胁 区块链使用共识协议在添加新块时,需要在参与者之间达成协议。由于没有中央权威,共识协议漏洞可能会控制区块链网络并从各种攻击向量中影响共识决策。 因此,必须对共识协议进行适当的评估和测试,以确保它始终达到预期的解决方案。 侵犯隐私和保密 第二个威胁与敏感和私人数据的暴露有关。区块链在设计上是透明的,参与者可以共享数据,攻击者可以使用这些数据来推断机密或敏感信息。 因此,组织必须仔细评估其区块链使用情况,以确保只共享允许的数据,而不会暴露任何私人或敏感信息。 私钥泄露 第三个威胁是破坏区块链用来识别和验证参与者的私钥。 攻击者可以通过网络钓鱼、字典攻击等经典信息技术手段,或利用区块链客户端软件漏洞,破解私钥控制参与者账户及相关资产。 智能合约缺陷 第四个威胁是对手可能利用智能合约缺陷发动攻击。 2016 年,一名攻击者利用智能合约漏洞从区块链众筹平台窃取了约 6000 万美元。 因此,必须对智能合约进行评估和适当测试,以解决可能存在的缺陷并遵守业务和法律要求。 区块链安全的关键行动 为提高区块链安全性,我们建议采取以下三项措施: 在计划实施区块链技术以降低其风险时,提供教育和培训并采用行业最佳实践,例如 Gartner 的区块链安全模型。实施合理的区块链法规并在全球范围内推广,以提高采用率并建立对该技术的信任。 为遵循安全软件开发实践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实施网络安全评估流程,以解决相关的网络安全威胁、降低风险并持续监控新的威胁和事件。 如建议的流程首先需要符合当前业务连续性、危机管理和安全策略的目标。评估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必须配置为满足这些目标。 接下来,利益相关者应执行风险评估以发现潜在威胁和现有漏洞。该评估可以按照组织用于其他信息技术部署的相同框架进行。 然后,组织必须创建安全控制和相关的治理协议以降低已识别的风险。如果需要软件开发,组织必须按照安全开发实践制定要求,例如安全软件开发生命周期 (S-SDLC) 方法。 最后,组织必须持续监控和审计安全性以应对新的威胁和事件。 世界经济论坛如何促进负责任地使用区块链? 新兴技术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必须及早抓住。另一方面,总是有恶意行为者试图在这些技术成熟之前利用这些技术来发现新的网络威胁并造成伤害。 区块链是这些技术之一,因此在采用它之前请做好网络防护。 原文由Yazeed Alabdulkarim撰写,中文版本由链集市团队编译整理,英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文转载请联系编译。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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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3
免费空投NFT数字藏品 也会涉嫌违法
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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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过程中却有可能画风突变,涉嫌违法
犯罪
。本篇文章红林律师和大家分享下,Web3.0 的项目方,尤其是国内 NFT 数字藏品的创业者,在采取项目空投奖励过程时,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些法律风险。 1.如果项目方对于空投奖励不设置任何的参与门槛。用户只需要提供自己的钱包地址、或者注册账号后,就能获得空投奖励,这样的情况下,不涉及到任何的法币资金或数字资产的往来,通常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需要注意风险的,不是项目方而是参与的用户了,遇上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作为参与项目空投的用户,在参与活动时,需要注意活动链接是否是官方公布的,下载的 apk 等安装包是否是正规渠道过来的,尤其是对于自己钱包的授权操作更是要注意,避免自己的私钥泄露,否则自己的数字资产被盗可就不划算了。对应的,如果你是一个经常撸羊毛的朋友,平日多准备几个地址或者账户专门收空投,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2.如果项目方对空投奖励的获取设置一些门槛,则涉嫌违法
犯罪
的风险也就呈指数级的上升了,我们可以看几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如果空投规则为只有购买创世藏品,或者特定的藏品后,方能享受不定期的空投待遇,如果购买创世藏品的唯一的权益或价值是用来享受空投,且项目方对于空投藏品未来的市场价值展开了无限的现象,那么很容易本末倒置,作为项目方,在你空投奖励不兑现的情况下,容易被用户投诉虚假宣传或者网络诈骗。 如果项目方对于参加项目空投的人,要求其先缴纳保证金,并通过若干次空投+保证金退还的方式,则容易构成非法集资。有朋友说免费给的数字藏品怎么还扯上违法
犯罪
了呢?这取决于你是怎么个视角,站在公安老司机的角度上,会透过现象看本质,保本+付息是非法集资罪的两大本质,如果你将保证金理解为保本承诺,藏品空投理解为付息操作,是不是有点恍然大悟? 如果项目方在空投的过程中,没把握好尺度,在空投奖励的过程中,对于三级以上的多人同时奖励,这个时候,则容易被认定涉嫌组织传销。 对于项目方来说,空投作为一种拉新促活的好方法,虽然有用,但也不能乱用。不仅是空投,对于Web3项目方来说,很多时候将项目法律合规的重心放在了公司注册地、申请了什么牌照,但却忽略了营销宣传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原因在于:注册地、资质等法律风险是老板能够控制、且容易分辨是否达标,但在宣传引流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可控因素,尤其是倡导分布式办公的创业团队,其工作人员的风险管控相较传统企业来说更为困难,更何况对外部的弱连接的合作伙伴和各种 DAO 组织。 考虑到中国法律对于区块链的监管历来采取的是实质大于形式的实用主义,所以对于项目方来说,但凡整营销活动,作为公司的一把手,千万不可掉以轻心。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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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2
网络投资被骗报案成功 投资款为什么拿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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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的罪名是涉嫌组织传销。 按理说,
犯罪团伙
被绳之以法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但这么一整,客户蒙蔽了,原因是涉嫌组织传销的话,他自己的被骗的投资款就拿不回来了… 自己辛辛苦苦找律师、托关系才让警察叔叔介入,好不容易立上案,结果成了给国家财政做贡献,这可不是维权的初心啊…… 区块链行业的高危罪名包括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诈骗几个罪名,什么情况下,自己在网络上投资的钱能够被追回来? 刚巧曼昆律师事务所专攻虚拟资产刑事辩护的魏富海律师发布了一篇短文《同样是网络投资被骗,为何你的钱拿不回来?》,将币圈比较常见的几种刑事罪名、对应投资款是否能够拿回来进行了对比说明,言简意赅十分有用,如下摘取重点内容,供各位有需要的朋友学习了解。 1.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首先,非法经营罪、非吸罪、集资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几个罪名都是设立在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当中,其中非吸罪属于第三章第四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集资诈骗属于第五节金融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属于第八节扰乱市场秩序罪中。可见,这几个罪名主要保护的法益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经济秩序,侧重保护公共利益对于个人私领域的法益保护相对来说较弱,当然也不是不保护。 从我通过裁判文书网以罪名为关键词检索来看,涉及到经济
犯罪
的,都会对被告人判处罚金刑,罚金的数量根据涉案金额确定。其中非法经营罪,在涉及到有被害人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处退赔被害人损失,对于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可见,涉及在非法经营罪中,被害人的资金损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刑事判决中会以判项的形式予以确定。 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我们再来看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检索此罪名时,发现了一份很有意思的判决书,广东省广州中院的(2018)粤01刑初18号判决书中的判决第十四项,在案冻结的法人和个人银行账户资产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该案判决后,部分被告人上诉,广东高院二审此案,在经过审理后广东高院做出(2019)粤刑终17号刑事判决,其中判项第二项为撤销一审的第十四项判决,改判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已经冻结的银行账户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看完这份判决之后,我又特意选择了上海地区的法院判决,在确定被告人的罪名之后,都有“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这个判项,但是唯独缺少了“退赔被害人损失”这个判项,也就是说,项目方涉及传销
犯罪
的情况下,投资人的钱是追不回来的。 3.非吸罪和集资诈骗罪 最好玩的两个罪名来了,那就是非吸和集资诈骗。我曾经写过 《网络投资被骗,如何进行刑事控告?》说投资人涉及非吸和集资诈骗的情况下需要风险自担。那么有的人可能会想,风险自担是不是法院就不保护投资法人的财产了,这么说也对也不对。通过检索非吸和集资诈骗的判决书后,都会附有退赔投资人损失这一判项,或者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后,依法按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发还集资参与人。 可以看出来,在判决部分还是能够支持投资人要求赔偿损失的诉求的,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所提到的损失自行承担,则是指在在案查封、扣押的财产全部按比例退赔投资人后,投资人不可以再继续追索,最严重的情况则是在案没有任何财产查封,可供退赔的话,投资人也不可以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4.诈骗罪 最后一个涉及的罪名就是诈骗罪,此罪名设立在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
犯罪
中,可见诈骗罪所保护的法益则完全是公民的财产权益,在诈骗罪中,退赔被害人损失是当然存在,没有任何争议的。 所以说,不同的情形,不同的罪名,最终涉及的财产处理方式也不一样。同样是投资被骗,具体怎么向公安去举报,以什么罪名去举报,通过什么途径来追索损失,还是一项技术活。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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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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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
入门科普(3)丨侦破虚拟币
犯罪
这些名词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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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必然会带来诸多挑战,其中涉虚拟货币
犯罪活动
是最大的挑战之一,根据SAFEIS安全研究院出品的《2022年涉虚拟币
犯罪
趋势研究报告》上的数据显示:“到 2022 年,案件数量达到史无前例的 3855 起,同比涨幅达 19%。”“ 2022 年,中国涉虚拟币
犯罪案件
金额高达 348.49 亿元人民币。”种种数据,触目惊心。 对于国内的执法人员而言,一方面是窜升的涉虚拟币
犯罪案件
数量与金额,另一方面是相对高门槛的区块链新技术、新知识,这对有效打击
犯罪
、执法和监管形成新挑战。 在这样的新型挑战之下,SAFEIS安全研究院即将重磅上线《打击虚拟货币
犯罪
——初阶课程27讲》,为大家带来了一系列有关打击虚拟货币
犯罪
干货。在完整课程正式上线前,我们先学习一些区块链基础知识点。 本期内容,我们将带大家了解:区块链、哈希值、挖矿、区块高度、智能合约、钱包地址、Gas等一众相关知识点 区块链 区块链是由区块与区块之间进行串联形成的,在区块链网络中,数据会以多条文件的形式打包放在一起,类似于将这些文件放入一个盒子里,所以也称为区块。区块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通过前一区块和后一区块之间的哈希值进行串联而成链就是区块链。简单地说,区块链是一种以密码学算法、共识机制、点对点传输、数学、计算机编程等多种技术为基础,而形成的分布式记账系统。 哈希值 哈希值是指通过一个较短的随机字符串表示任意长度的输入消息,然后经过哈希函数计算得到的一个“数据指纹”。而时间戳是从区块生成的那一刻开始就存在于区块中,用于标记此数据的交易时间的字符序列,一般存储于区块头中,具有唯一性。 挖矿 挖矿是利用电脑硬件“解决一道数学难题”的数字记录信息过程。由于其工作原理与矿物开采十分相似,故称为“挖矿”。 区块高度 一个区块的高度是指在区块链中它与创世区块之间的块数。例如,区块高度为100,则表示该区块和创世区块之间含有100个区块。 智能合约 智能合约是一种旨在以信息化方式传播、验证或执行合同的计算机协议。智能合约允许在没有第三方的情况下进行可信交易,这些交易可追踪且不可逆转。而智能合约账户是在部署智能合约时生成的一个关于该智能合约的区块链地址及其状态的映射关系,通俗的理解就是该账户包含地址、余额、状态、代码。 (完整解析以及相关案例研判,请关注SAFEIS-G,回复“课程”,领取课程先导权益) 地址 地址一般指的是钱包地址,相当于银行卡号。创建钱包地址后会生成一个字符串,这个字符串就是钱包地址,一个钱包对应一个钱包地址,地址唯一且不能修改。另外,一个钱包地址中所有代币的转账收款地址都是一样的。 GAS费 GAS费是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手续费,区块链是一个由无数节点共同构成的去中心化网络,用户可以以节点的方式加入到区块链网络当中,贡献自己的资源。在贡献资源的同时,也可以获取到一定的报酬。Gas 费就是支付给这些节点的报酬。 区块链类型 首先是公有链,顾名思义,公有链就意味着全世界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进入到系统中读取数据、发送可确认交易、竞争记账的区块链。公有链通常被认为是“完全去中心化”的,因为没有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可以控制或篡改其中数据的读写。例如我们所熟知的比特币、以太坊都是典型的公有链。 与公有链对应的就是私有链,私有链是指写入权限由某个组织和机构控制的区块链,参与节点的资格会被严格限制。由于参与节点是有限和可控的,因此私有链往往可以有极快的交易速度、更好的隐私保护、更低的交易成本、不容易被恶意攻击,并且能做到身份认证等金融行业必需的要求。因此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在目前更加倾向于使用私有链技术。 同时,还有一种链叫联盟链,它是指有若干个机构共同参与管理的区块链,每个机构都运行着一个或多个节点,其中的数据只允许系统内不同的机构进行读写和发送交易,并且共同来记录交易数据。 SAFEIS,让信赖无需信赖!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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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2
为什么买卖币钱货两清仍可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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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增多。不论是卖币方被认定为是诈骗罪的
犯罪嫌疑人
,还是买币方认为自己被骗了,想去刑事控告。郭律师团队都会经常遇到。 我们今天先不谈论买卖加密货币的时候,一方不给币或一方不给钱这种相对浅显的案例是否构成诈骗罪。而是来深度的分析一下,钱货两清的前提下还能否构成诈骗(特别是买卖一些非主流币、甚至是空气币)。 有罪论与无罪论 我们先来看一个真实案例改编的小故事:小王以前从来没有投资过加密货币,在看到近几年BTC的暴涨后,决定投资加密货币。币圈老韭菜小张在得知小王的意愿后,向小王推荐了一个自己参与的空气币项目CTB(无指向,随意编的名字),并告诉小王CTB的价格将很快超过BTC。于是小王向小张购买了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CTB。一年后,CTB经历了暴涨暴跌后最终归零,小王认为自己被骗于是报警。 有罪论的观点:小张作为币圈老韭菜,虚构了空气币具有投资价值可以暴涨的事实,隐瞒了空气币本质上没有任何价值的真相。小王则基于CTB和BTC一样都可以“放心”投资的错误认识,购买了实质上没有价值的空气币。小王就是被小张骗了。 无罪论的观点:小王的目的很显然就是为了投资,不论小王知不知道加密货币的风险,最起码也知道投资有风险。并且小王购买的CTB也确实存在涨跌的情况。至于最终的归零,也是一年之后的事情。任何项目都有可能归零,投资公司股权也有可能破产清零。而且一年的时间内,小王随时都可以变卖,没有变卖导致的损失不是被诈骗的理由。小王在投资的一刻并没有基于错误认识被骗。小张也是基于等价交易而取得,没有非法占有故意的故意。 不论是有罪论的观点,还是无罪论的观点,以上的这些都是郭律师在具体办理案件的过程中经常遇到的。是不是感觉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表面上来看,小张确实没完全说实话,小王确实也一定程度上又受到欺骗,但投资有风险这件事又是人人都应该知道的,到底有罪还是无罪呢?往往也是办案单位在面临此类案件的时候,也拿不准到底是有罪还是无罪,于是就出现了很多“冤假错案”。 有罪和无罪的临界点 “刑法是司法的最后一道底线”,刑法中规定的罪名大多数也是对违反民法或行政法的升格处罚。因此,很多民事行为和刑事行为都是存在转换可能的,民事行为和刑事行为之间,是存在转变的临界点的。 因此,如果我们能够准确的找到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临界点,也就能够正确的区分是否构成
犯罪
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很多看起来有效的临界点,往往并不是真正的临界点。 (一)有效的临界点 刑法的重要基本原则之一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因此,有效的临界点一定是有法律规定的。篇幅有限,诈骗罪的法律规定郭律师就不逐文逐字的去分析总结了,简单总结了以下三个明显的临界点: 临界点1:主观动机 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二者虽然在主观上都有欺骗的故意,但其行为动机确是不同的。民事欺诈中行为人往往只是想利用信息差来赚点小钱、占点便宜。而刑事诈骗中行为人往往追求的就是用极小的代价换取极大的利益。回到案例中,如果小张明明知道卖给小王的CTB不具备市场流通价值(特指实际流通价值,请忘掉924这种形式大于实际的文件),而为了自己早日套现离场而卖给小王,则小张的动机就应当归类为刑事诈骗。 更详细的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主观动机临界点的方式,可以参考最高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全国法院审理金融
犯罪案件
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主观故意的区分方式。 临界点2:经济对价 公平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都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由此可以看出民事活动中双方在权利义务上是具有对称性的。即使民事活动中存在欺诈,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也并非完全不用付出对应的经济对价。而刑事诈骗中,实施诈骗行为的一方则是根本没有计划付出任何经济对价或只计划付出一点点的经济对价。 回到案例中,如果小张明知CTB项目涉嫌违法
犯罪
,仍然购买后卖出来获利,则其行为已经脱离了民事活动的范畴,其付出的对价在民事活动中也一文不值(非法所得将被没收),小张虚构暴富前景、隐瞒涉案真相的二次卖出行为则构成了
犯罪
。反之如果小张并不知道项目涉嫌违法
犯罪
,且其在客观上也已经付出了对应的民事对价(不仅是经济对价),则不构成
犯罪
。 这一点,也是为什么项目方、团队长等更容易被认定为涉嫌刑事
犯罪
的重要原因之一。 临界点3:履约能力 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行为人能否依约履行双方约定的主要义务。民事欺诈并不是“纯骗”,还是需要履行一些承诺的。而刑事诈骗则目的明确,就是“纯骗”,所描绘的宏伟岚图、美好前景、共同致富,基本都是凭空捏造的,根本没有计划实现或根本无法实现。 回到案例中,这里的履约并不是小张把CTB交给小王这一个动作,而是背后隐含的一系列配套行为。如果小张在卖CTB的时候,描述了诸如国家支持、名人参与、资本青睐等子虚乌有的事实,或故意隐瞒了机构操盘、控制市场等违法事实,则涉嫌刑事诈骗。而如果小张在卖CTB的时候,仅仅描述了市场走势、涨势预测等,则属于民事欺诈的范畴。 有人可能会问小张如果也是被骗了被洗脑了才会这样和小王说这些假信息呢?很简单,小张给小王退了钱,不就证明不存在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了,至于小张本人的损失,再找忽悠小张的人要啊。归根结底,这几个临界点最重要的,也是为了进一步细分
犯罪构成
的特征。 (二)识别伪临界点 除了上述的这些有效临界点之外,还有一些看起来很像临界点但却不是有效临界点的伪装大师。 伪临界点1:投资行为or诈骗行为 很多办案机关在办理加密货币类案件的时候,总是简单粗暴的告诉当事人:“你这是投资行为,不是
犯罪
我们不管。” 拜托,哪个骗子出来行骗的时候,会把“我是骗子”写在额头上。如果不包装一下,搞个什么投资项目,还怎么忽悠韭菜们?卖只有一堆虚假项目的空壳公司是合同诈骗罪,难道卖只有谎言支撑的空气币就不是诈骗了? 此外,投资行为和诈骗行为并不是矛盾体,一方是以投资为目的,一方是以诈骗为目的,基于错误的认识处分了财产,很符合诈骗罪的规定,切勿以此概念混淆。 伪临界点2:时间长短 回到案例,很多办案单位说小王没有被骗的重要观点之一,就是小王都已经拿着CTB一年了才报案,中间明明有无数次机会可以下车。这种看起来有一定道理的观点,反而是最错误的。 首先,如果CTB没有归零,小王还幻想着CTB超越BTC呢,没有意识到被骗不是很正常。过了一年才报案只能证明小王发现的晚而已。 其次,如果小王已经意识到了,小王也“下车”了,那小王的行为和小张又有什么区别?就这样连环骗,一直骗下去才是对的? 最后,诈骗罪的既遂,是完成非法占有的那一刻。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仅需要考虑完成交易的那一刻,小王是否被小张诈骗,在那一刻就有了定论。用一年之后的行为再去评论案发时的行为,不仅对小王不公平,对小张也是不公平的。 伪临界点3:曾经很“值钱”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很多司法机关会以币价走势和描述一致,或币价和交易对价“等值”为由认定不构成诈骗罪。但实际上币是否“值钱”本质上就是一个伪命题。 和传统的公司股权、实体物品等传统的诈骗作案工具不同,“空气币”作为一种新兴的
犯罪
作案工具。由于存在操控市场、闭环流通、左手倒右手等种种非正常因素影响。币价即用容易受到项目方的人为操控。往往币价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看起来很高,流通量也看起来很大。但实际上一但项目失败或项目方跑路,币价就会一夜归零。因此,是否曾经“值钱”都不应当是影响诈骗罪构成的考量因素。再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可以参考一下为什么很多赌场最后没有认定开设赌场罪,而认定了诈骗罪。 结语 以上就是郭律师整理的关于买卖币是否构成诈骗罪的一些观点。篇幅有限,并没有在文章中直接注明背后存在的法条或法理。但实际上这些观点在诈骗罪的相关司法解释中都可以直接找到或举轻以明重、举重以明轻的分析得出。加密货币带来的是对司法的新挑战,新挑战往往没有旧历可寻,如果你在阅读过程中还是觉得理解的比较难以理解的话。可以看看郭律师以往的一些理论文章,如“权利价值映射”观点的阐述等。我们下期再见,bye~ 作者简介:郭志浩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盈科法律科技委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山西农业大学客座教授、国家首批三级(高级)区块链应用操作员、中国法学会成员、深圳链协法律专委会主任、山西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区块链应用操作员职称考试”教材编撰人、深圳区块链立法研究课题组发起人。曾办理国内众多重大敏感类案件,并成功进行数起无罪辩护,为多家知名企业的经营管理难题提供法律解决方案。其经典案例已编入中国法律出版社《辩策》《盈论》等著作。多次受邀《中国产经新闻》《民主与法治》《中国经营报》《对话律师》等国家级期刊的采访,新京报、法治日报、深圳特区报、广州日报、浙江日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报、财经杂志、时代财经、界面新闻、第一财经、天目新闻、金色财经、财经链新、凤凰新闻、华尔街见闻、金融界等多家知名媒体均有相关报道。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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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2023-02-22
区块链行业常见刑事
犯罪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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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
犯罪
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
犯罪
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2007年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对《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查处认定部门解释的函》中再次明确传销行为由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查处,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都有受理举报和向社会公开发布警示的职责,同时还规定了案件移送制度。 由此可见,在查处传销活动时,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均有权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涉嫌
犯罪
的由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情节较轻不涉嫌
犯罪
的则由工商部门负责查处。 4.传销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禁止传销条例》第14条规定:“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传销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停止相关活动; (二)向涉嫌传销的组织者、经营者和个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三)进入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和培训、集会等活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 (五)查封、扣押涉嫌专门用于传销的产品(商品)、工具、设备、原材料等财物; (六)查封涉嫌传销的经营场所; (七)查询涉嫌传销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的账户及与存款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对账单等; (八)对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可以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禁止传销条例》第24条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
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224条规定:对于构成
犯罪
的传销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是指: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量变引起质变。因技术的进步,在互联网、区块链行业越来越常见的拉新返佣、分享奖励很容易因尺度把握不好而引火上身,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所启发。 来源: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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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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