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完成后的实际利润数与前期资产重组时盈利预测数的差额,以现金按照原协议承诺约定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如业绩补偿项目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销售完毕,华建控股将基于2023年6月30日时点业绩补偿项目的实际利润数与盈利预测数的差额,于2023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按照原协议承诺约定的方式对嘉凯城进行补偿;待剩余部分销售完成后,如经测算整体应补偿金额大于已补偿金额,华建控股将按照原协议承诺约定的方式对剩余差额部分进行补足。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业绩补偿项目未能销售完毕,且业绩补偿项目基于2023年6月30日时点的实际利润数小于盈利预测数。你公司至今未按照承诺,向嘉凯城支付业绩补偿款,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处罚决定如下: 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