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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之“E”维度分析 ——2021年银行业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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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
碳
中和
。为了实现双碳目标,推动ESG建设,中国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旨在推动企业将ESG理念融入到生产经营活动中,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2020年,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强化环境、社会、治理信息披露和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流互动”。通过近几年的实践,中国银行机构的E(环境)取得怎样的成效?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呢?这是大家关注的问题。 接下来,联洲信评(UCCR)ESG专项小组将对披露ESG报告的上市银行的E绩效进行分析,了解银行在推动环境治理方面的绩效。 E(环境)绩效分析 (UCCR)ESG专项小组通过对银行官网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ESG相关报告的情况进行统计,截至2022年5月31日 ,银行业主动披露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A+H股上市公司有62家,(UCCR)ESG专项小组以此为样本,结合联洲信评ESG评级模型及标准,对银行业上市公司的E(环境)绩效进行综合分析。 表1:联洲信评E评级体系 环境管理目标 银行机构在推动ESG的建设中,通过设立环境管理目标,强化环境保护管理,推动自身绿色发展。同时,利用行业特殊性,引导更多企业进行绿色转型,促进全社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银行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制定清晰的环境管理目标,表明银行机构为推动ESG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银行机构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追求可持续发展。 通过分析62家披露了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100%的公司都建立了环境管理目标,其中70.97%的公司的环境管理目标很清晰,建立了短期、中期、长期环境管理目标,并贯彻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29.03%的公司的环境管理目标较清晰,但还有待完善及细化。整体上,上市银行对于E(环境)建设都比较重视,都建立了明确的环境管理目标。 图1:设立环境管理目标情况 图2:环境管理目标与评级情况 通过图2分析可以看出,环境管理目标的清晰度与银行的ESG评级结果呈正比。ESG评级结果为A等级的上市银行中,100%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都很清晰;BBB等级的上市银行中,有95.24%的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很清晰,仅有4.76%的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比较清晰;而BB等级的上市银行中,有54.84%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很清晰,有45.16%的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比较清晰;B等级的上市银行中,有一半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很清晰,一半的银行的环境管理目标比较清晰。 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绿色政策 银行机构重视ESG建设,不仅是大势所趋,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银行机构在践行ESG理念的过程中,通过制定节能减排、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绿色环境保护等制度来规范银行在经营中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将对环境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通过分析62家披露了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100%的银行都制定了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保护规范,其中69.35%的银行制定了相关规范,内容完整、有效,能有效推动公司ESG建设;30.65%的银行建立了相关规范,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整体上,上市银行都制定了相关的节能减排政策,在银行内部积极推动可持续发展。 通过进一步分析也发现,评级高的银行都制定相关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保护规范,且内容完整、有效。而评级较低的银行仅有部分制定了内容完善且有效的相关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保护规范。通过图3可以看出,ESG评级结果为A的银行中,100%的银行都制定了完整、有效的节能和绿色环境保护规范;而评级结果为BB和B的银行中,仅有54.84%和33.33%的银行制定了完整、有效的节能和绿色环境保护规范。 图3: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绿色政策与评级情况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 14001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依据ISO 14001标准由第三方认证机构实施的合格评定活动。通过认证后可证明该主体在环境管理方面达到了国际水平,能够确保银行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控制达到相关要求。而通过分析62家披露了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的情况,通过了ISO 14001认证的银行占比为1.61%,大部分的银行没有通过ISO 14001国际认证。这其中的可能的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我们评级的数据主要来源于银行公开的相关数据,大部分银行没有将相关环境认证信息披露出来;第二,基于银行业的行业特性,银行业更关心银行的内部风险监控,没有强制要求银行获得国际环境认证。 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目前监管机构没有发布统一、详细、可参考的信息披露标准,所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质量缺乏规范化,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 62家披露了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中,专门设立了环境信息披露情况部门的银行占比为72.58%;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环境信息披露完整,质量水平高的占比为27.42%;环境信息披露不完整,质量水平一般为56.45%,占大部分;没有披露环境信息占比为16.13%。从结果分析,银行对于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已经形成了,但还缺乏统一的披露标准,大部分银行披露的内容不够完整和规范,未来需要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质量,做到公开透明、统一规范。 图4:环境信息披露部门与评级情况 图5: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评级情况 通过进一步分析,由图4和图5可以看出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与银行的ESG评级结果呈正比。ESG评级结果为A的银行中,100%都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信息披露部门,而评级结果为B的银行仅有16.67%设置了专门的环境信息披露部门。评级结果为A的银行有50%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高,而评级结果为B的银行中有0%的银行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高,50%的银行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一般。 环境风险管理情况 环境信息披露是检测“双碳”目标的重要手段,在“双碳”背景下,银行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意义日益突出。环境信息包含温室气体排放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资源消耗信息等。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严格要求上市银行披露气候信息,也没有统一的披露标准和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进程。 通过对62家主动披露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相关数据的银行有49家,占比为79.03%,但大部分的信息披露不齐全;有20.97%的银行未披露环境信息的相关数据。这说明在银行业,大部分银行已经意识到环境信息相关数据披露的重要性,但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披露规范和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环境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完整性、透明性。未来相关部门需要制定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规范,银行业需要加大对ESG的实践力度,实现量化环境信息的披露。 图6:环境信息数据披露情况 绿色金融情况 绿色金融是银行机构引导企业绿色发展的有效手段。银行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ESG概念理财产品等金融工具引导市场将资源投入绿色低碳企业中,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进行绿色转型,促进全社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对于绿色金融,我们重点关注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绿色贷款增速、绿色债券发行规模、绿色债券承销规模、ESG概念理财产品规模、绿色金融投资规模、绿色金融周边产品等方面。 在绿色贷款方面,通过对62家主动披露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的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上市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在1000亿及以上的银行占比为16.13%,100亿到1000亿间的银行占比为38.67%,超过半数的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小于100亿元,其中国有银行及大型银行绿色贷款规模较大,城农商行的绿色贷款规模较小。但在绿色贷款增速上,大部分银行的增速较快,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在20%以上的银行占比有64.52%,增速在10%(含)-20%的银行占比为20.97%,超过85%的银行的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在10%以上,说明大部分银行对绿色发展越来越重视,对绿色金融贷款的发放金额逐年增加,通过绿色金融带动企业绿色发展。 图7:年末绿色贷款增速情况 图8:年末绿色贷款增速与评级情况 如图8,通过进一步分析得出,绿色贷款增速与银行ESG评级成正比,ESG评级等级越高,绿色贷款增速的表现越好。评级结果为A的银行中,100%的绿色贷款增速在20%以上,评级为BBB的银行有76.19%的绿色贷款增速在20%以上,评级为BB的银行有58.06%的绿色贷款增速在20%以上,而评级结果为B的银行中仅有33.33%的银行的绿色贷款增速在20%以上。 在绿色债券、ESG概念理财产品规模、绿色金融投资规模方面,因为披露标准不统一,大部分银行没有披露相关数据。从披露的数据看,大部分银行发行的绿色金融相关产品金额不是特别高,但做了“首单”的尝试,新产品、新业态不断涌现,绿色金融体系往多元化趋势发展。 抑制污染投资 为加快构建绿色金融市场,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出台《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绿色金融要以市场化为导向,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更有效地抑制污染性投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解决环境的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的提供问题。可见,抑制污染性投资是银行引导社会资本向绿色产业投资的有效方法,也是推动绿色环境建设的有效途径。 62家披露了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上市银行中,74.19%的银行都限制“二高一剩”行业贷款,从实际行动上推动ESG的建设。但也有25.81%的企业没有限制“二高一剩”行业贷款,这些银行主要是中小型银行。这表明在ESG建设中,大型银行能积极倡导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ESG的建设,而中小银行相关实践还有待改进,未来中小银行需要投入更大的财力物力到ESG的实践中。 总结 通过对62家披露了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的银行业的上市公司E(环境)绩效分析发现,在“双碳”目标及相关政策的引导下,上市银行在E(环境)的建设中走在其他行业的前列,绝大部分银行都建立了清晰的环境管理目标和完整、有效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绿色环境保护规范,在组织结构上,成立绿色研究院、绿色金融事业部等,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银行绿色金融的发展,推动低碳转型。但城商行在绿色金融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未来需要进一步加大绿色金融的投入,提高绿色金融产品的创新力,提高银行的E(环境)的整体水平。再者,因为全国还没有形成统一的ESG信息披露规范,上市银行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参齐不齐,环境信息披露不够完善、不够规范,未来在信息披露方面,银行需要进一步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提高信息透明度,进而提高上市银行整体ESG表现。 申明:以上分析以上市银行披露的2021年度ESG相关报告和2021年度银行年报等公开信息为数据来源,评级信息存在不充分等局限性。联洲信评不对评级报告所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作任何保证,评级结果不作为任何投资决策依据,仅作为基本参考。 撰稿人:联洲信评(UCCR)ESG专项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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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6-02
广汇能源:5月30日组织现场参观活动,前海开源、景顺长城等多家机构参与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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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实现油田增产增效,并带动低成本实现
碳
中和
。公司整体规划建设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管输及驱油一体化项目,其中首期1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示范工程已于2023年3月12日机械竣工进入试生产阶段,并于3月25日产出合格液态二氧化碳产品,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项目的投产预计每年可实现减碳10万吨、增油3.5万吨、节水20万吨以上,生态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显著。公司目前正在加快推进300万吨CCUS项目各项前期工作,其中项目手续办理方面已取得项目入园通知书和项目备案,同时正在办理安评、能评、职评、修建性详细规划、水土保持方案已签订合同,进入报告编制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资源论证报告已定标;项目用电申请已取得批复;项目用地申请已上报伊吾县自然资源局。EPC招标工作方面目前项目EPC招标文件初稿已编制完成,计划于下月挂网公示。 问:目前公司斋桑油气田的开发进度?原油配额是否已取得? 答:目前公司正抓紧推进斋桑油气田稠油项目的开发。第一,根据最新开发方案,年内计划部署3-5口勘探井,结合勘探井结果对整个勘探开发方案进行完善,并启动下一轮规模化勘探和部署。同时,对老油井采“氮气加气溶胶”工艺进行优化,进一步提升采出效果,目前老井采用新工艺试采效果良好。第二,广汇能源是国内首家获得原油进口配额资质的民营企业,目前随着斋桑油气田的整体开发进度,同步推进原油进口非国营手续办理和国内销售流程落地,便于后续原油规模化开采进口到国内进行加工处理销售。第三,根据资源储量具备建设百万吨级以上的油田条件,公司计划将斋桑油气田建设开发到200-300万吨规模,从而成为未来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问:公司LNG项目后续储罐以及2号码头的投产时间大概是怎样的? 答:启东码头目前正在建设6号20万方储罐,预计今年年底前建成投运,届时公司总罐容将达到82万方。同时,公司正在进行7号20万方储罐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编制工作,并根据码头运行情况,启动储罐的建设工作。随着公司规模和业务量的稳定增加,不排除后续新增储罐建设的计划。目前,2号泊位建设正抓紧推进包括海岸线的前期手续办理。整个泊位等建设工期约两年,届时公司将具备两个大型泊位,可接收国际主流船型。码头泊位及储罐硬件将具备1000万吨/年的周转能力。 问:公司天然气自产占比如何? 答:公司天然气业务分为自产气及贸易气两方面,2022年实现天然气销量合计662,962.36万方,同比增长45.19%。其中自产气业务,通过120万吨甲醇联产7亿方LNG项目和吉木乃LNG液化工厂生产和销售LNG产品,2022年公司自产气产量78489.44万方,占总销量的11.84%。 问:公司在一带一路上是否有相关布局? 答:广汇能源作为新疆本土能源上市公司,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参与国家“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近年来,公司以高质量发展共建“一带一路”为重点,更好的融入全球市场。公司在海外及国内拥有的煤、油、气资源类比同行业呈现出数量充足、优质稀缺、成本低廉的优势。依托公司中哈跨境天然气管道和启东LNG接收站,通过“外引内联”积极构建横贯东西辐射全国的能源大通道,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问:请公司的煤炭主要是动力煤还是焦煤?如果都有比例各占多少? 答:广汇能源目前拥有的煤炭资源全部位于新疆吐哈煤田的淖毛湖矿区,其中白石湖露天矿主要煤种为特低硫、特低磷、高发热量的富油、高油长焰煤,是非常理想的化工和动力用煤;马朗煤矿以不粘煤为主,特低灰、高挥发份、特低硫、特低磷、发热量高于白石湖露天煤炭,是优质的动力和化工用煤,也可做工业锅炉用煤。从整体煤炭资源储量来看白石湖露天矿煤炭资源储量17.73亿吨,马朗煤矿煤炭资源储量18.09亿吨,另有东部勘查区煤炭资源储量30.15亿吨(尚未开采),以上合计65.97亿吨。 问:公司是否有套期保值业务?目前国际原油价格起伏较大,请贵司是否有相应的策略进行价格风险应对呢? 答:公司已于2023年1月20日披露开展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公告,并制定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仅限于对广汇能源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商品,包括并不限于国际进口液化天然气长约购销、短期现货、甲醇及乙二醇贸易等交易价格进行套期保值。公司通过价格风险管理,形成实货交易与套期保值交易的相互对冲,规避国际能源价格波动、宏观经济系统化风险等因素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由此降低公司采购成本风险和贸易风险,进一步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财务的稳健性。 广汇能源(600256)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现代物流、住宅消费服务、石材和化学建材等。 广汇能源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98.62亿元,同比上升111.35%;归母净利润30.07亿元,同比上升35.86%;扣非净利润29.75亿元,同比上升35.42%;负债率49.53%,投资收益-8151.42万元,财务费用3.22亿元,毛利率23.53%。 该股最近90天内共有16家机构给出评级,买入评级14家,增持评级2家;过去90天内机构目标均价为15.4。 以下是详细的盈利预测信息: 融资融券数据显示该股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5.51亿,融资余额增加;融券净流出1989.59万,融券余额减少。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广汇能源(600256)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货币资金/总资产率、有息资产负债率。该股好公司指标3.5星,好价格指标4星,综合指标3.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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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3-06-02
资金重拾新能源赛道,
碳
中和
ETF(159790)连续五日净流入,天华新能涨超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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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提升,资金面开始重新布局新能源赛道,
碳
中和
ETF(159790)近五个交易日净流入1.1亿元。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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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
ETF(159790)高开高走,成分股天华新能涨超6%,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涨超2%。
碳
中和
ETF(159790)跟踪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聚焦光伏、锂电、电力、环保等低碳主题公司,受益于国家“3060”碳达峰、
碳
中和
,相关新能源、节能环保公司,业绩增长空间广阔。指数覆盖社会经济各领域与减碳相关的行业及企业,便于投资者精准全面把握市场热点。 华夏基金认为,自2022年7月以来,新能源板块已持续调整近10个月。同时受锂电池及储能行业的加持,行业增速远高于此前市场预期,随着多重悲观因素陆续改善,新能源板块估值性价比提升,带来长期配置机遇。 本条资讯来源界面有连云,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提供为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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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3-06-02
把二氧化碳注入地下 我国首个海上碳封存示范工程正式投用
go
l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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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在国家2030年碳达峰、2060年
碳
中和
目标下,我国推动CCUS相关技术发展的政策信号已明确释放,产业前景广阔。 开源证券此前曾指出,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流程方面提前布局或具备相关产品技术积累的设备企业有望最先受益。受益标的:石化油服、冰轮环境、杰瑞股份、通源石油、杭氧股份等。 光大证券此前指出,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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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
不断深入推进,CCUS因其技术的优越性,将成为我国实现
碳
中和
目标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技术之一。目前我国对CCUS减排需求仍然巨大,随着降本空间不断扩大,我国CCUS未来市场空间广阔,有望达到千亿级别。我们看好CCUS赛道发展前景,建议关注中国石化(A+H股)、中国石油(A+H股)、中国海油(A+H)、石化油服(A+H)、通源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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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6-02
广州:力争全年银行机构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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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更好服务全市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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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推动制定《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强化绿色金融法治保障。大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建设,服务绿色发展,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推进金融机构绿色转型,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升级完善“穗绿融”平台,积极推进企业碳账户和碳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个人碳账户模式,推进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衔接。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大湾区碳排放交易市场。 全文如下: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广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按照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市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工作部署及《广州市金融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安排,着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加快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全年本外币存贷款新增1万亿元以上,余额突破16万亿元;银行机构新增贷款8000亿元以上,绿色贷款余额突破1万亿元;普惠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累计投放普惠信用贷款总额突破1500亿元;实现制造业、高技术产业贷款余额增长25%以上,银行业总资产突破10万亿元;推动保费收入突破1600亿元,增速不低于6%;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20家,推动广州各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2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政策落地,全面推动广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1. 加快落实《南沙方案》。加快推进重大平台机构落地,用足用好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气候投融资试点等先行先试政策。协调引导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南沙开发开放,推动各项金融开放创新和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任务落地落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大湾区办、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南沙区政府负责) 2. 加强与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积极争取在货币政策、业务监管上对广州的政策传导和资源倾斜,及时了解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实施成效及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特别是需要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按照“一事一议”方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二)推动金融业增长,不断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3. 优化信贷资金投放。加强辖内银行机构信贷投放形势的分析研判和监测调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强信贷总量增长的稳定性、稳步优化信贷结构、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优化服务质量,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立市,引导金融资源向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重大关键项目、重点产业链群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集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4. 强化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大力推进“险资入穗”,加强与中国保险资管行业协会的战略合作,引导保险资金与我市各个产业基金对接,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创新更多保险产品和服务,为实体经济稳健运行提供风险保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广东银保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5.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总部资源。推动市政府与重点银行、保险机构总部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积极争取机构总部对广州的资源倾斜,围绕实体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拓宽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关系,实现互惠互赢互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6. 深化产融对接。持续开展“金桥工程”产融对接系列活动,指导各区针对产业特色和企业需求,深入开展金融政策宣导和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链金合作,支持现代金融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送金融服务进各产业链活动,加大对重点产业园区发展的支持力度,提升产业链整体发展水平。支持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实现专项精准对接。充分发挥广州市信贷综合服务中心作用,支持依法合规开展首贷和转续贷业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7. 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试点,构建多元化科技创投投融资服务体系,实施“科创领头羊”工程和“高企上市倍增行动”;加快推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快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助力广州科技创新强市建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科技局,各区政府负责) 8. 鼓励直接融资支撑高质量发展。抢抓股票发行全面实行注册制的重大机遇,制定出台我市新一轮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完善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组织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结合地方特色、行业特点、企业需求有序推进股改上市进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围绕我市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加大广州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等重点领域的企业上市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REITs(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公募发行,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我市,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广东证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9. 培育壮大风投创投整体实力。大力推动风投创投集聚区建设,培育壮大一批本土风投创投龙头企业,吸引更多国家级母基金、国内外头部风投创投机构落地广州。加快开展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支持试点机构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支持现有的公募基金机构做大做强,争取新设公募基金机构,支持推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投融资创新服务平台试点申报工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负责) 10. 支持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壮大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更多优质企业在我市发起设立地方金融组织,培育一批整体优势突出的龙头企业和专业特点鲜明的优质企业。引导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企业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飞机租赁等特色金融,提升飞机、船舶、汽车和高端制造业的融资租赁渗透率。支持小贷公司为专精特新初创企业发展提供融资便利;研究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航运联合交易中心相关工作,与广州航运交易所共同谋划推动航运金融有关业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港务局,南沙区政府负责) 11.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做好“保交楼”有关工作,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支持房企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开展股权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市场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三)聚焦转型升级,深入推动金融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转型。 12. 全面推动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建设。继续深入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进一步协调推动全域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落地,积极争取在交通、体育、商贸、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落地更多特色场景,打造一批可复制的广州特色场景。(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交通运输局、体育局、商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各区政府负责) 13. 稳妥推进数字金融领域创新试点。继续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金融科技领域等各项金融创新试点,加快数字金融领域创新应用探索。支持鼓励广州数字金融创新研究院、中大湾谷风险管理技术实验室、广州市数字金融协会等开展数字金融创新研究,探索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科技联合实验中心。鼓励金融机构与广东省供应链金融试点企业对接合作,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负责) 14.打造金融科技骨干企业和数字金融聚集区。围绕引导培育数字金融产业化发展和加快广东数字金融创新产业园建设,培育、吸引一批国内外优质金融科技及数字金融主体,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数字科技赋能金融示范项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科技局,天河区政府负责) 15.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全力争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巩固提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效,更好服务全市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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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推动制定《广州市绿色金融条例》,强化绿色金融法治保障。大力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广期所)建设,服务绿色发展,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推进金融机构绿色转型,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发挥广州市绿色金融协会、广州绿色金融研究院、广州绿色金融服务中心和广州市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碳金融中心等平台功能。升级完善“穗绿融”平台,积极推进企业碳账户和碳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个人碳账户模式,推进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衔接。深化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支持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大湾区碳排放交易市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林业园林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16.不断提升广州金融国际影响力。高质量办好第12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以下简称金交会)、国际金融论坛(IFF)2023年全球年会、首届粤港澳大湾区(广东)财富管理论坛、读懂中国国际会议金融平行论坛、国际金融论坛(IFF)大湾区系列报告会等金融展会论坛,多角度宣传推介广州金融。积极深化广州与新加坡、阿布扎比、伦敦等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政府金融工作部门交流合作。(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南沙区政府负责) (四)着眼重点项目,加快推进重点金融平台和机构建设。 17. 充分发挥广期所功能作用加快建设风险管理中心。支持广期所打造国际一流期货交易所,研究储备和上市更多新品种,不断完善产品体系,争取2023年新增上市1个品种;全力支持广期所和香港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动发展;扩大工业硅期货和期权上市成效。吸引集聚期货市场主体,力争2023年新设1家期货法人机构,3家期货公司地区总部;引导实体企业基于业务需求合理利用衍生品工具进行套期保值,营造期货市场良好生态,加快打造风险管理中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南沙、天河区政府负责) 18.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开业运营。争取银保监部门对我市筹建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的设立支持,加快完善筹建方案、明确发起股东、制定业务规则、搭建信息系统、完成工商登记预核名、明确选址、实体网点建设及属地保障等工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项目落地实施及开业运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南沙区政府负责) 19. 继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建设。推动万联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尽快开业,大力引进培育银行理财子公司、保险和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持牌机构,与CF40合作举办好首届财富管理论坛。指导天河、黄埔、南沙区优化专项政策环境,加快推进各理财资管集聚区建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天河、黄埔、南沙区政府负责) 20. 加快筹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争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国家部委支持,完善并争取尽快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的设立方案。推动成立股东筹备组,完善整套申筹材料。争取省政府协调以粤港澳三地政府名义联合向国务院申请筹设支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五)优化金融生态,努力营造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21. 做好金融机构服务保障工作。聚焦机构主责主业,深化直达机构常态化对接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对金融机构在经营发展中需要政府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第一时间响应、精准协调解决、及时办理反馈,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发挥金融机构作为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生力军作用,最大限度支持机构心无旁骛抓好经营、深耕市场、全力以赴服务实体经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负责) 22. 优化金融人才政策。及时修订完善高层次金融人才政策,根据全市人才工作部署开展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加强与境内外国际金融中心的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打造市区联动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支持南沙制定金融专项人才政策,强化对南沙金融人才服务成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各区政府负责) 23. 提高金融产业链招商成效。全年在境内外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开展至少2场招商推介活动;借力广期所、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等大项目、大平台的引领与集聚效应,带动更多关联机构扎根广州;进一步发挥金交会、国际金融论坛、财富管理论坛的会展导流功能,增强会展招商实效;推动现代金融业产业链与实体产业链深度融合,加强链金合作,助力金融招商。全年力争录入全市招商系统的金融招商项目线索达到25条,并争取落地实施15条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局、各产业链牵头部门,各区政府负责) 24.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市场化转贷机制及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粤信融”“信易贷”“中小融”等线上融资对接平台支持力度,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国家金融基础设施,促进线上应收账款融资和“政采贷”业务开展,推动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民营、“三农”等薄弱环节,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负责) 25. 加大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金融支持。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广州地区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扩大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加大农业农村保障力度。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助力农业现代化和全面乡村振兴。推动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等特色债券、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发挥广州市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作用,鼓励与金融机构合作建设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探索选派“金融村官”,更好服务乡村振兴领域产融对接和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涉农区政府负责) (六)确保金融稳定,全力做好稳金融工作。 26. 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实行名单制管理,将各类地方金融业态纳入统一监管,不留监管空白。针对不同业态、不同机构实力情况实施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扎实运用“瞭望塔”地方金融组织智能监管系统,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高质量推进广州市金融业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一期)建设。(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负责) 27. 持续推进打击非法集资和重点案件处置化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健全防范和处置机制,发挥广州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中心作用,完善常态化监测预警,进一步提升对非法集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能力。协调推动重点案件处置化解,防范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负责) 28. 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涉众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推动网贷、养老、扫黑除恶等领域专项整治及风险出清。排查处置高风险类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持续关注存在风险苗头的债券发行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压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广州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加强私募投资企业准入管理,建立综合研判会商机制,持续优化广州私募基金“瞭望塔”系统功能,妥善化解各类私募投资基金风险隐患。(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广东证监局,各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29.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到金融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的工作要求在金融领域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 30. 强化责任分工和督导落实。各区、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任 务、细化分工、定期研判,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尽快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召开广州金融新闻发布会,多角度宣传推介广州金融,营造支持广州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广州市贯彻落实《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广州市贯彻落实《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3〕35号)制定市级落实分工方案如下: 一、以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为重点,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一)加快推动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广东“十四五”时期“123+双10”金融产业规划,建设体系完善、机构健全、市场有力、人才活跃的现代金融体系。壮大现有法人金融机构,推动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研究组建省级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和金融控股公司,引进境内外大型金融集团的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金融科技、融资租赁等功能总部。推动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上市或开展并购重组。提升金融要素市场化配置功能,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创新发展,完善期货产业链,规范发展大宗商品、数据等要素交易市场。完善广东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增强服务实体经济功能。提高金融数字化水平,推进全省范围内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和深化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负责) (二)高水平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贯彻落实好金融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加快横琴合作区跨境资金“电子围网”建设,探索跨境资本自由流入流出和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支持澳门银行保险业到横琴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对澳门民生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快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推动前海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优化前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推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与前海QFLP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研究出台金融支持南沙建设专项措施,推进南沙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在资本市场、科创金融、跨境保险、绿色金融等领域扩大与港澳地区的双向金融开放合作。(省大湾区办、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省政府横琴办,广州、深圳、珠海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大湾区办、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南沙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三)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深港通”“债券通”业务,推动“互换通”尽快落地。探索进一步拓宽“跨境理财通”试点范围。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落地。积极推动扩大跨境车险“等效先认”实施范围。继续向财政部申请香港、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广东企业到香港上市或到港澳发行债券融资,以及到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省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四)统筹开展全省新一轮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高标准建设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和广东数字金融产业园。支持汕头经济特区探索华侨金融创新,引导华侨华人资本设立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区域管理和服务总部。支持湛江、汕尾发展海洋金融,促进海洋产业、临港产业、绿色化工发展。支持茂名申报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支持梅州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组织开展广东金融创新奖评选。(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二、立足制造业当家和科技创新强省建设,实施三大“金融+”工程,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五)实施“金融+制造”工程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牵头行”服务模式,为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未来产业集群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推广设立银行制造业服务中心,加大对储能、集成电路、硅能源、超高清视频显示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扩大技术改造信贷规模。继续加强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对江门、惠州、肇庆市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2023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5%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业务发生额的0.5%给予补助。对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授信范围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实际代偿损失,给予50%的分担补偿,对再担保费给予适当补助。抓住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大制造业企业辅导改制上市工作力度。出台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当家”的政策文件。依托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全流程线上应收账款融资与“政采贷”服务。对通过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六)实施“金融+科创”工程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循环。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加快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建设,发挥广州等科创金融服务基地功能,实施科技企业“全链条培育计划”,做好股份制改造和申报上市的服务工作。鼓励地市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优化激励约束、容错免责、绩效评价等管理机制。积极发展天使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研究制定促进私募基金和科技创新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专门政策。支持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技术交易、技术对接资本相关业务,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服务。大力推动科技保险,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外部直投”等金融工具和产品创新,扩大股权、债券等多渠道融资,集中资源支持芯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七)实施“金融+海洋”工程形成“海洋牧场”等新增长点。支持银行机构成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专营事业部和分支机构,加大对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中长期信贷支持。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外资以及保险资金、养老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海洋牧场”发展,发展海洋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引导保险机构创新地方特色涉农(渔)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三、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八)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支持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参与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支持优质房企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开展股权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九)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银行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多样化信贷融资服务,满足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发展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四、聚焦稳外贸、稳投资、促消费,加强对经济增长的金融服务保障 (十)持续加大对稳外贸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对外贸企业的信贷服务效率,推广应收账款、订单等质押融资,对跨境电商、外贸新业态等加大中长期贷款支持,对跨境人民币结算白名单企业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措施。引导保险机构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提高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风险保障。完善外贸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担机制。(省商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十一)支持基础设施投资发挥压舱石作用。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商业配套融资,着力支持市政配套、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强化对功能型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提供合适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引导各类机构和长期资金投资我省,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用足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投入。(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国资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十二)强化对提振消费扩内需的金融支持。有效落实困难中小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做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金融纾困帮扶,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续贷和信用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合理降低个人消费信贷成本,优化对新市民金融服务,推动居民消费信贷有效需求稳步回升,重点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等消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五、加大对“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金融支持,促进强县、兴镇、富村 (十三)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支持县域项目建设。强化与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的战略合作,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推进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为县域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重大项目规划,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有力有序推进项目融资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十四)实施好粤东粤西粤北“金融倍增工程”加大对产业有序梯度转移的金融支持。综合应用政策性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基金,加大对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金融支持,“以投促引”“以投促产”助力产业梯度有序转移。强化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上市公司资源培育,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十五)调动农村金融主力支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强化农信系统、农业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与农业大县、农业强镇、中心镇、专业镇、特色镇、农业特色村以及农业产业园、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对接服务,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道路交通、乡村碧道、通信设施、农村电网改造、乡村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等项目的金融支持,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金融保障体系,加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粤字号”现代农业品牌企业的信贷支持。研究扩大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标的范围,稳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快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发展“保险+期货”模式,支持涉农经营主体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省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省农信联社,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十六)完善考核评估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吸引金融资源反哺乡村。以政策性农业保险拓展为载体,完善农业保险协保体系。壮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实力,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县域业务规模和覆盖面。支持各地、各部门完善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优化风险补偿方式和程序,提高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入的积极性。将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结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资金情况,作为各地开展相关考核和奖补的参考依据,加强对金融机构激励约束。(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市分工方案: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政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六、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十七)打造全国领先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加快绿色转型,实施“零碳”(低碳)机构网点建设,提升环境信息披露水平,鼓励有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建立完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评价体系。推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发展碳核算与核查、绿色认证、环境咨询、绿色资产评估、数据服务等绿色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对绿色低碳项目和企业的识别、认证、评估以及风险管理体系。(省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十八)支持绿色项目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建立“绿色项目库”并定期开展融资对接,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第三方绿色项目评估认证。综合运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方式,支持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核电和气电等新能源、清洁低碳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更好应用于国家储备林建设,推广“光伏贷”、“林链贷”等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绿色龙头企业上市和并购重组。(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林业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林业和园林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负责) (十九)支持高碳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支持金融机构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两高”企业降耗升级、绿色转型提供贷款。对产业园区循环化、绿色化改造给予重点授信支持。将企业碳排放信息、第三方环境信用评价、行业主管部门有关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等环境绩效纳入授信审批管理流程,采取差别定价、授信,对高耗能行业企业形成控碳减排的约束激励。探索扩大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范围,稳步提升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处置等高风险领域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覆盖率。(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负责) (二十)丰富环境权益融资模式挖掘绿美生态经济价值。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研究上市碳排放权和以广东电力市场为标的的期货品种。依托碳排放现货市场开发碳金融产品,强化碳定价和碳市场风险管理。开展各类基于碳排放权资产的抵质押、回购业务,支持金融机构发行碳基金、碳债券等投融资产品,开展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探索碳指数开发及应用。发展排污权、节能量(用能权)、水权等环境权益交易业务,完善评估定价、抵押登记等配套制度,发展基于环境权益的各类融资工具。(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负责)(市分工方案: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期货交易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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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5-31
ST中嘉: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力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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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碳达峰,
碳
中和
带来了能源开发及使用的变革,从节能控能到绿色能源开发是未来的趋势,也符合我国的战略需要,并将持续给能源相关行业如光伏产业、节能储能带来了巨大的机遇。而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信息通信行业对能源有很高依赖性,因此必须紧跟国家及行业的发展,以保持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吴总,公司目前经营是否正常? ST中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请问子公司创世漫道,长实通信是否经营正常,是否有失控风险? 嘉华信息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关键东西是否已掌握在上市公司手里。嘉华信心目前法人是否是上市公司核心人物。 ST中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全资子公司创世漫道、长实通信经营正常,不存在失控风险;公司目前尚未全面接管嘉华信息,但依然是持有嘉华信息100%股权的股东,公司将继续履行股东职责,尽全力保持嘉华信息的稳定发展,同时,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手段尽早恢复对嘉华信息的控制。 投资者:贵司已存有面值低于一元的退市风险,请问是坐等退市还是会挽救一下? ST中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力应对。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投资者:没有实现利润,就按照合同规定给上市公司赔偿?还要两三年时间仲裁?而且到现在都没有结果? ST中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持续推动仲裁、诉讼案件的审理进程,尽早解决相关争议,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投资者:1 公司经营情况如何?是否正常?是否存在一些问题?2公司关于嘉华信息的仲裁进展如何?近期股价异常到底是什么原因?请回答 ST中嘉董秘: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受市场流动性、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ST中嘉2023一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56亿元,同比下降15.91%;归母净利润-685.67万元,同比上升23.82%;扣非净利润-855.71万元,同比上升17.26%;负债率77.64%,财务费用74.43万元,毛利率10.12%。 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近3个月融资净流出194.94万,融资余额减少;融券净流入0.0,融券余额增加。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ST中嘉(000889)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财务可能有隐忧,须重点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应收账款/利润率、应收账款/利润率近3年增幅、经营现金流/利润率。该股好公司指标0.5星,好价格指标1星,综合指标0.5星。(指标仅供参考,指标范围:0 ~ 5星,最高5星) ST中嘉(000889)主营业务:信息智能传输、通信网络维护和金融服务外包。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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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
2023-05-31
能链智电完成增发 投资方包括郑志刚博士、中誉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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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成为能链的长期战略伙伴,共同助力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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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
。” 能链智电隶属于国内领先的能源数字化企业能链控股。财报显示,能链智电2022年实现净收入9280万元,同比增长177%,据预测,其2023财年净收入将在5亿至6亿元人民币之间,同比翻5.4到6.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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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5-31
【比特日报】利空出尽!Tether:美债储备转向比特币、搭建再生能源矿场 比特币碳排放量骤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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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同样为再生能源挖矿奠定基础,也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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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下的矿业发展。 中国企业家吴忌寒领导的比特小鹿(BitDeer),已宣布和不丹合作设立5亿美元的基金寻求投资者,共同以绿色能源展开比特币挖矿。从Tether和比特小鹿的行动不难发现,所谓的电力挖矿时代,已经快速被淘汰和取代。 延伸阅读:北美未来独角兽-比特森林 FXStreet也指出,比特币挖矿以及关于工作证明如何成为全世界最耗能的过程之一的叙述将发生变化。随着更多可持续采矿方法的出现和意识的传播,比特币即将加入已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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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区块链联盟。 据报道,全球比特币矿业排放量仅在过去三年就减少50%以上。早在2020年5月,比特币挖矿导致的排放量为601 g/KWh,到2023年5月左右下降到299 g/KWh。g/KWh是用于表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计量单位每千瓦时产生的电力。较低的g/KWh值表示较低的碳排放量和更清洁的能源生产过程。 (来源:FXStreet) 除此之外,比特币挖矿也在迅速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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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继续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最终可能会成为净碳负值。这种成就在过去极少数的区块链中看到过,比如Polygon和Solana。 如果比特币实现了这一点,那肯定会结束长期以来“比特币挖矿功耗破坏环境”的说法。这段话语是导致特斯拉首席执行官马斯克(Elon Musk)取消其公司通过比特币接受付款的主要原因,这导致2021年5月的崩盘。 本周早些时候,一项限制比特币矿工参与节约成本的网格计划的德克萨斯州法案未能通过州众议院的一个委员会。根据该计划,每当电网注意到需求激增时,矿工将获得信贷以响应关闭他们的运营。该法案将矿工的参与度限制在10%,同时也取消了税收减免。但是,由于该法案已被否决,因此不会对全球矿工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来源:Twitter) 从去年5月开始,比特币矿工的储备在整个2022年都出现大幅枯竭,目前仍在恢复中。矿工仍在花费部分余额,以确保他们的运营不会停止。就在过去一个半月里,矿工们从储备中出售了价值近50亿美元的比特币来为他们的采矿设备提供动力。 (来源:CryptoQuant) 然而,哈希率仍在上升,这表明尽管面临损失,甚至在比特币价格收益不确定的情况下,矿工仍在保持系统正常运行。他们怀着最终收获的希望坐在那里,这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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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萧
2023-05-31
盘活存量资产,践行绿色金融——浙商银行承销全国首单定向绿色CB暨北京市首单CB成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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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吨,对优化能源结构、实现“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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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具有积极意义。 图片来源:浙商银行 近年来,浙商银行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支持绿色产业发展,加快能源金融支持力度,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相关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以来,该行全力探索存量资产盘活,形成存量资产盘活全价值链条服务,充分利用资产证券化、CB等创新产品,用于支持绿色产业、企业转型等高质量发展领域项目投资;同时加大CRM对绿色产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实现企业、投资人、社会等“多方共赢”。 本条资讯来源界面有连云,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AI技术战略提供为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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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连云
2023-05-31
银行理财业务创新的五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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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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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伴随“共同富裕”“碳达峰、
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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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国家长期战略目标的确立,在政策驱动和产品创新的双重推动下,各银行机构正陆续将ESG理念植入理财产品管理和投资策略之中,一方面可以通过筛选符合ESG投资理念的投资标的以规避投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引导和鼓励更多的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促进环保、新能源、节能等新领域的发展,推动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从存续情况来看,截至2022年末,全市场共有279款ESG银行理财产品存续,其中兴银理财存续的ESG产品数量最多,达78款,比2021年末增加了61款,形成了系列化、多样化、层次化的产品系列,是国内首批推出ESG产品的银行理财公司之一;其次是农银理财,共43款ESG产品,与其自身战略定位相一致,有助于推动惠农及相关可持续发展产业的发展;华夏理财的ESG产品数量也较为可观,共35款,比2021年末减少了11款。 从产品类型来看,目前存续的ESG主题理财产品依旧以固收为主,占比约为72.40%,混合类和权益类占比分别为27.24%和0.36%,存续的唯一一款权益类ESG产品为光大理财发行的“阳光红ESG行业精选”,风险等级为四级。固定收益类产品共202款,比2021年末增加116款,其中“固收+”49只。ESG逐渐成为重要的投资视角,为固收领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通过精选、优选资产投资标的有效控制产品的风险,使得理财产品的投资绩效提升。 从资金投向角度看,ESG主题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等资产,其中债券型资产占据首位。固定收益类ESG主题理财产品重点投资标的包括绿色债券、绿色ABS等,涵盖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绿色建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清洁能源乡村振兴等领域。如兴银理财发行“ESG兴动绿色发展”系列,产品投资标的主要选自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等领域相关产业。 (二)资产配置趋势 1.以固收资产为核心,逐步延伸多投资领域 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需求,银行理财在资金投向上已基本涵盖了各类市场,形成了以固收资产为核心,逐步向全资产投资延伸。具体而言,一是固定收益类资产仍是银行配置核心,占比相较去年小幅下降。从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情况来看,根据普益标准统计,截至2022年3季度末,投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余额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67.51%,与2021年末相比下降约3个百分点。此外,投向货币市场工具的余额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26.02%,与2021年末相比增加约1.9个百分点。银行长期深耕固收市场,在低风险理财及固收领域拥有传统优势,加上银行理财客群需求更偏稳健保守,因此固收类、低波动的理财产品更能契合银行客群的风险偏好。二是基金类资产占比有所提升,直接投资权益类资产增速有所放缓。2022年3季度末,理财资金投向基金的余额占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3.8%,与2021年末相比增长0.05个百分点;投向权益类资产的增速有所放缓,相较2021年末仅提升了约0.1个百分点。整体来看,理财资金投向固定收益类资产余额占比存在下降趋势,但投向货币市场工具、基金类资产的余额占比处于上升趋势,可以看出银行理财产品在投资层面仍以固收类资产为主,但对其他资产类别的配置力度正逐步加强,以避免对单一资产类别的过度依赖,从而构建起多元化、多策略、分散化的资产配置“新常态”。 2.克服壁垒,积极加码权益类市场的投资 固收类、混合类产品成为银行理财探索权益类市场的重要抓手。2022年3季度末,理财资金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为13614亿元。从产品类型来看,固定收益类产品中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占权益类资产总投资余额的72.06%,与2021年末相比增加16.77个百分点;混合类产品中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占比26.74%,与2021年末相比下降16.11个百分点。可以看出银行理财在权益类市场的投资主要集中在固收类产品中配置较小比例的权益类资产。 整体来看,银行理财积极布局权益市场是大势所趋,但权益类理财产品并未出现显著提升。对于目前较少发行权益类产品的原因,一是受2022年股债震荡影响,部分产品累计净值跌破了初始净值,而银行理财的个人投资者普遍风险承受能力较低,两轮“破净潮”引发了“赎回潮”,银行权益类理财产品的需求放缓。二是“破净潮”叠加“赎回潮”,使银行的风险管理、投研能力经受着市场的“洗礼”,银行在权益市场的“资历尚浅”,且普适的理财风控模型难以对权益类理财产品的风险水平进行有效监测;三是银行在权益资产投资领域的人员团队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因此,目前银行理财对权益资产投资的探索主要围绕“固收+”类和混合类的资产配置思路,再逐步向权益类延伸。 3.谋求突破,逐步探索商品及衍生品投资 银行理财主要通过在固收类、混合类产品中配置部分商品及衍生品资产,以抵御单一资产波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2022年3季度末,理财资金投资金融衍生品类资产的余额约为109亿元。从产品类型来看,固定收益类产品中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余额占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总投资余额的69.71%,与2021年末相比下降10.82个百分点;混合类产品中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余额占比30.11%,与2021年末相比增加了10.64个百分点;权益类产品中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余额由2021年末的0%提升至0.19%。由此可见,目前银行理财在金融衍生品投资方面的探索,集中于在固收类产品配置较小比例的衍生品类资产,使各类资产的波动相互对冲以降低风险,提高产品收益率。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是银行理财的“稀缺品”,部分全国性机构逐步探索发行了商品及衍生品类的理财产品。截至2022年末,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存续数量共计13款,与2021年相比增加了7款;其中,3款为公募产品,10款为私募产品,均由全国性机构发行,产品主要采取与指数、个股、商品等标的挂钩。商品及衍生品的投资市场分散度较高,具有高波动、高杠杆的特点,因此该类产品的收益波动性较大,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处于固收类向权益类市场探索的过程,但由于相关人才的短缺、现有制度对该类创新产品的风险管理及合规性存在一定滞后性,因此银行对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的推出会相对谨慎,目前仍处于“试水”阶段。 (三)营销渠道建设 在营销渠道建设方面,理财公司成立时间尚短,业务渠道相对有限,因此理财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官网、APP等直销渠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代销渠道,拓展多样化的业务区域范围和客群主体,以此全面提高自身市场份额。 1.直销渠道 理财公司多采取线上渠道与线下渠道共同发展的战略,逐步完善直销渠道建设,但目前线上直销渠道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理财公司处于建设初期阶段,业务模式、业务渠道等方面仍不完善,因此需要构建线上、线下多业务渠道,以此拓展客群范围,提高客户黏性。 在线上直销渠道建设方式上,多数理财公司已建立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但自建APP直销渠道的理财公司相对较少,目前仅有中信理财和青银理财打通了主要的三大线上直销渠道。 微信公众号方面,23家理财公司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其中,中信理财、青银理财可以直接通过公众号链接进行购买,建信理财、华夏理财、施罗德交银理财则在产品展示信息中附带二维码链接,客户可跳转至银行APP购买。主要系微信公众号建设相对便利、成本较低,且传播范围和渠道客户黏度较高,因此理财公司积极搭建此类线上平台。 官方网站及APP方面,15家理财公司建立了专属的官方网站,仅有招银理财、兴银理财、华夏理财、青银理财4家理财公司自建了APP。部分理财公司渠道覆盖度低,国有行理财公司可依托于较强的母行渠道资源,因此线上渠道较少;而部分城商行、股份行理财公司,自身成立时间尚短,处于渠道建设初期,同时受限于经费支撑等原因,线上渠道并不发达。 2.代销渠道 在全面净值化时代,理财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为拓展市场份额,理财公司纷纷探索除直销以外的渠道进一步提高自身市场份额,依托于母行,积极探索他行渠道,以全面提高产品覆盖率。 (1)代销市场整体情况分析 由于市场中近87%的代销产品来源于理财公司,后文仅讨论银行机构代销理财公司的情况。 “资管新规”落地实施后,理财产品代销市场形成了以“理财公司为主、银行机构为辅”的新格局,被代销产品中,87%的产品来自理财公司,仅有12%的产品来自银行机构。 在“资管新规”引导下,理财公司数量逐步增多,理财公司发行的产品逐步成为市场的主要产品来源。但由于理财公司自身成立时间短,渠道资源相对欠缺,因此需要依托于代销渠道扩张市场份额,对代销的需求旺盛。而银行机构本身理财产品逐步转移至自身成立的理财公司,自身发行的理财产品数量较少,同时,自身成立时间较久,渠道建设较为完善,可通过原有客户渠道布局市场,因此对代销的需求不明显。可以看出,在竞争加剧的净值化时代,理财公司更加依赖于代销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2)理财公司的渠道情况 目前,理财公司对母行渠道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同时积极探索多渠道代销产品。其中,国有行理财公司对母行渠道资源依赖最高,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积极拓展他行渠道发展业务。具体而言,国有行理财公司仅被母行代销产品的比例最高,均超过70%,主要系国有行自身客户资源充足,区域网点较广,渠道建设最为完善,母行客户渠道仍然是较为广泛的增量市场。股份行理财公司、城商行理财公司对母行渠道依赖程度仍然较高,同时探索母行和他行渠道共同发行产品的方式。其中,仅被母行代销的产品数量均超50%,仍为主要地位,同时被母行和他行代销的产品数量占比集中在10%-50%之间。主要系股份行理财公司和城商行理财公司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战略风格相对激进,对市场拓展的积极性和机动性更高,有较强的意愿探索多渠道的代销方式。农商行理财公司的拓展力度最强,呈现多渠道共同发展的态势,渠道资源相对较为分散,并对他行渠道的依赖程度较高。其中,仅被母行代销产品、仅被他行渠道代销产品、同时被母行和他行代销渠道代销产品比例分别为40%、31%、29%。可以看出,农商行理财公司的拓展能力强,积极布局他行渠道,主要系渝农商理财母行资源相对有限,须积极运用他行代销渠道以提高产品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市场份额。 (3)银行准入他行理财公司产品整体情况 理财公司代销渠道类型丰富,且各类型理财公司的代销策略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具体而言,国有行理财公司的代销渠道类型相对较少,均在5类及以下,大多为国有行、股份行、直销银行。主要系国有行理财公司的母行渠道资源丰富,并且国有行理财公司的风格相对更为严谨,对代销渠道的品牌建设、投研实力要求更高,因此代销渠道类型相对局限。股份行理财公司的代销渠道类型相对更加丰富,主要为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城商行、直销银行,可以看出股份行正着力于拓展下沉市场,借助上述机构广阔的县域、农村地区发展理财业务,与国有行理财公司的发展战略形成差异。同时,以兴银理财为代表的理财公司积极发展多种类型的代销渠道,以此为依托大力拓展市场份额,发展态势良好。城商行理财公司的代销渠道类型相对集中,分布在农商行、城商行、民营银行和直销银行。主要系城商行理财公司整体投研风格相对激进,产品风险等级略高,因此转向经营风格相似的上述类型机构进行合作。农商行理财公司主要拓展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主要系农商行专注于下沉市场,拓展村镇客群和下沉客群。此外,超一半理财公司拓展直销银行渠道、民营银行渠道。民营银行和直销银行主要依靠互联网平台办理业务,突破了传统的销售模式,未来或将成为理财公司扩宽销售渠道的又一方向。 (4)银行准入的他行理财公司产品特征 银行代销准入的他行理财产品主要是以中低风险、中长期限的固收类产品为主,与整体银行理财市场产品特征相似 。其中, 产品类型方面 ,银行较为青睐固收类产品,占比超九成,出于风险把控,银行均暂未准入他行理财公司权益类和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 风险等级方面 ,银行较为偏好准入二级中低风险产品,主要系产品类型集中在低风险的固收类产品,风险等级相应呈现集中度高的情况; 期限分布方面 ,中长期限产品占比更多,主要系银行理财市场正逐步趋于市场化的长期限的投资和运作模式,代销市场相应偏好中长期限产品; 开放形态方面 ,封闭式产品相对更受欢迎,占比超五成,主要系封闭式产品运作模式涉及的赎回操作较少,受代销市场欢迎。 (四)配套能力建设 资管新规实施元年,理财机构对银行理财的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银行理财产品年内经历两次“破净潮”,11月更是受债券市场波动影响,引发“赎回潮危机”。打铁还需自身硬,理财机构必须增强自身理财管理能力,更加注重配套能力建设。 提升投资研究能力,积极打造投研生态圈。时至今日,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投研能力依然是理财机构的软肋。理财机构应该构建行之有效的全方位研究体系,研究层面应包括宏观、行业、战略、大类资产市场等,便于大类资产配置业务的开展;此外理财机构应积极推动研究成果向投资业绩转化,逐步建立起多市场、多策略、多资产品种的大类资产配置能力;最后,理财机构应对投资组合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投资业绩可追溯。 兴银理财案例 兴银理财一方面为了服务实体经济和直接融资,增加权益投资产品比重,兴银理财一方面大力发展以“固收+”、权益FoF为主的含权产品,另一方面在大类资产配置,基金研究,股票行业研究上增配相应的资源,用以支持权益投资和大类资产配置相关的产品。 开发了首支由银行理财公司参与设计并冠名的A股宽基股票指数,推出行业首支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理财产品;发行市场上首支募集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混合类ESG理财产品等;系统性构建ESG投研能力,ESG理财产品规模稳步增长达370亿元。 增强金融科技能力,积极围绕金融科技开展理财业务。通过金融科技与理财业务的结合,可以帮助理财机构应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诸多难点,挖掘出理财机构发展的新模式。理财机构可以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的支撑下,拓宽理财产品线上业务、完善风控模型、优化投资组合等。 工银理财案例 工银理财持续加大科技资源投入,不断完善资产管理业务系统功能,先后建成投产“一体两翼”销售系统、新一代注册登记系统、全面风险合规管理等一系列精品项目,筑牢生产运维与网络及信息安全屏障,初步搭建了数据管理、数据治理体系,数字化转型已初见成效。 加强风险管理能力,搭建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随着我国理财规模的不断扩大,理财业务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也在逐步增多,其他资管产品的频繁爆雷,更是对理财机构作出了警示,理财机构应积极分析管理理财产品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内控风险、名誉风险、市场风险等,提高自身的风险管控能力。 信银理财案例 信银理财建立了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内审部门独立审计的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报告以及风险控制或缓释等一系列风险管理活动在内的全过程;制定了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明确风险限额设定、限额调整、超限额报告和处理机制;建立了覆盖各类风险、客户、业务及流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形成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全面风险管理运行机制,风险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风险限额进行监控,并进行定期统计和报告。 (五)同业合作方向 禀赋差异带来共赢机会。由于自身禀赋的差异,各类资管机构可基于自身禀赋优劣势,衍生出相互合作的空间,从而实现合作共赢的局面。对理财机构而言,其仍处于成长阶段,同业合作更能助力其理财业务的快速发展。目前理财机构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有较多的同业合作。 理财机构应积极与投研能力较强的资管机构展开合作。理财机构的权益投资能力不足,投研体系尚待完善,短期内难以实现投研能力的大幅度提升,而投研能力作为理财机构拓展业务的根本指标,对理财机构的业务进展影响甚大,因此投研能力方面的合作极其必要。当前,理财机构在投研端积极搭建投研生态圈,加强与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投研联动,不断提升自身投资研究能力和资产配置能力。例如,证券资管机构在多类资产的投研能力比较突出,可以为理财机构提供多元化资产配置、精细化投资管理支持服务;保险擅长风险管理及大类资产配置,而理财机构在资金端相较于保险公司有较大优势,基于这些资源禀赋的差异,理财机构也可与保险公司达成相互合作。 理财机构可在客户营销方面助力其他资管机构。相较于其他资管机构,商业银行在获客渠道上具有天然优势,因此各类资管机构可以在客户营销方面与理财机构深化合作,实现共赢。例如,招商银行2022年半年报披露,公司通过“招赢通”同业互联网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保险、券商、基金等第三方资管产品的线上销售交易服务。 理财机构可在投资标的方面与其他资管机构展开合作。受限于投资范围、投资额度等监管要求,如非标债权、非上市公司股权、境外资产等,理财机构和其他资管机构在投资标的上亦可展开合作。例如,理财机构可与信托公司开展标品交易合作和非标主动管理合作等:标品交易合作主要是信托公司通过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提供帮助理财公司开展非标转标业务;非标主动管理合作主要是通过债权、股权、分层设计等模式共同开发项目。 理财机构可与国外资管机构深化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除与国内同业机构积极展开合作外,随着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化,理财机构也逐步探索与国外资管机构的合作模式。工商银行积极在投资品种、配置范围等方面实现全球化,对标国际领先同业,全面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将通过与高盛资管合资成立的高盛工银理财公司平台,充分吸收借鉴国际一流资管机构在量化、另类和跨境投资等方面的先进经验,持续拓展能力圈与生态圈。 注:[1]数据截至2022年末,样本涵盖了私募理财产品及外币理财产品。[2]此处仅统计存续固收类理财产品中已披露细分产品类型的样本。其中,纯固收类产品指理财资金全部投向债券类资产,投向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则计入“固收+”产品类别。[3]资料截至2022年11月。[4]数据截至2022年11月末。 [5]截至2022年11月末。[6]截至2022年11月末。[7]截至2022年11月末。 作者丨普益标准研究员 秦婧 黄诗慧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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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
20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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