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024年1月30日消息,东莞市音迈电子有限公司因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被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企石大队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22日东莞市音迈电子有限公司存在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对该公司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0021号)、对张吉文的询问笔录1份、现场照片6张和执法记录仪拍摄视频1个等证据证实。经过进行详述。
东莞市音迈电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构成了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对东莞市音迈电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