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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冠龙节能三季报 - 第三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8.16%

2025-10-30 0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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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0月29日收盘,冠龙节能(301151)报收于20.88元,下跌2.88%,换手率3.02%,成交量5.11万手,成交额1.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9.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42.04万元。
  • 来自【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2万户,较此前减少1.03%。
  • 来自【业绩披露要点】:冠龙节能2025年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22.42%,达2758.18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利润分配预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10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49.79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542.04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92.25万元。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截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72万户,较10月10日减少179.0户,减幅为1.03%。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9706.0股增加至9807.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19.93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冠龙节能2025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主营收入5.41亿元,同比下降5.63%;归母净利润2758.18万元,同比上升22.42%;扣非净利润2258.6万元,同比上升34.24%。2025年第三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1.91亿元,同比下降2.33%;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89.67万元,同比下降8.1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688.26万元,同比上升24.07%。负债率为22.86%,投资收益97.29万元,财务费用-685.84万元,毛利率32.49%。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69,004,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16,900,41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预案已于2025年10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28,989,543.06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90,132,747.21元,按孰低原则确定可供分配利润。现金分红总额不变,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调整分配比例。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169,004,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会议同意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新增“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项目。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8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涉及修订章程、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超募资金使用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将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现场会议时间为当日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9日。会议审议三项议案: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第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登记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联星路88号。会议联系方式:程慧贤、林念慈,电话021-31229378,传真021-31229356,邮箱investor@karon-valve.com。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冠龙阀门节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96,998,695.30元,超募资金9,556,695.30元。截至公告出具日,公司已两次使用超募资金各28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572.00万元。现拟再次使用超募资金286.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3%,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保荐机构对本次超募资金使用无异议。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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