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空报道: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00123.HK)5月21日发布公告,于2026年5月20日,发行人JOY DELIGHT INTERNATIONAL LIMITED(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人)、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联席牵头经办人已个别而非共同地同意认购及支付,或促使认购人认购及支付绿色票据,而发行人已同意于发行日期向联席牵头经办人或按联席牵头经办人可能作出之指示发行绿色票据。
建议绿色票据发行之所得款项总额(未经扣除包销佣金及其他开支)将为人民币16亿元。发售绿色票据之所得款项净额拟根据日期为2026年3月23日的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发改办外债[2026]91号)用于置换发行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于一年内到期的若干中长期境外债务有关用途。相等于发售绿色票据所得款项净额之金额将按照本公司可持续融资框架专门分配用于合资格绿色项目的融资及╱或再融資。
绿色票据将包括人民币16亿元之3.40厘有担保绿色票据,将于二○二九年到期。绿色票据将按相等于本金之100.00%之价格发行,加上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至发行日期之应计利息(如有)。绿色票据将自发行日期(包括该日)起根据未偿还本金按年利率3.40厘计息,于每年五月二十八日及十一月二十八日每半年于期末支付。发行日期为二○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或发行人与联席牵头经办人可能协定不迟于二○二六年六月十一日之较后日期。
绿色票据将构成发行人之直接、非后偿、无条件及(受不抵押承诺规限)无抵押债务。倘发生一项控制权变动认沽事件,包括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州越秀集团或彼等各自之承继者不再直接或间接或作为信托受益人个别或共同地拥有本公司之控制权,则各有关绿色票据之持有人将有选择权要求发行人按条款及条件所载之价格赎回该绿色票据。
公告指出,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及越秀证券有限公司各自为广州越秀集团(本公司之最终控股股东)之附属公司,因此各自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由于认购协议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且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按应付该等关连人士之管理及包销佣金、费用及开支最高总额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低于0.1%,有关交易将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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